在前兩天的博客里,我貼了我姑父姑姑和養子之間的故事,我其實忘了我家父輩的養子女和養父母的故事。
我父親那輩的兄弟姐妹除一人早走外,共5人,三男兩女。
記得很小的時候,具體是什麼時候記不起了,我幺爸結婚那天,他們抬著箱子等東西把我幺爸給嫁出去了,也即我們那兒說的做抱兒子去了。他們是什麼時候定的娃娃親,因為我太小,不知道。幺爸結婚的那家因為沒有兒女,從另外一家很小的時候,就領養了一個女兒,一直養著,姓也是以前的姓。幺爸的新家和我爺爺的家也就只隔一條河。有什麼事跑過河去或者就在河這邊很大地喊一聲就能聽見。幺爸的妻子也即我的幺媽雖然是抱養的,但是仍然和自己原來的家庭保持著很密切的聯繫,也從沒有發生過如最近村中談論的領養事件那樣的翻來覆去的波折。
按照我們那兒一般的風俗,好像很多家庭的男丁如果出嫁了,一般是會改姓那家的姓,同時是不會在財產上和娘家人再有什麼往來的。可是,很奇怪的是,不知道我幺爸和我爺爺還有父親,二爸他們之間有什麼約定,我婆婆爺爺生病了的費用以前都是父親,二爸,幺爸三家平攤,幺爸到了那家一直也沒有改姓,就是我爺爺婆婆去世時分家庭財產的時候,我幺爸都是有份的。其實,那時要說什麼大財產,也是沒有的,只是大家願意拿的就拿,做個紀念而已。再後來,聽說爺爺婆婆本來是不想把幺爸嫁出去的,所以才沒讓改姓,但是,好像和那家人商定的結果是,兒子不改姓可以,但孫子一定得改姓才行,當然,他們死了以後怎樣都無所謂。
再說後來,我幺爸生了兒子,兒子的姓當然也姓了那家的姓。及至前兩年,那家的男女主人紛紛去世了,幺爸的兒子好像把姓又改回成幺爸也即我們祖輩的姓了。小的時候,覺得很奇怪,幺爸為什麼會有兩個父親和母親,而且那家還和我們是親戚,腦袋都有點兒轉不過彎的。
現在,看來看去,覺得在中國的文化里,人與人之間真的好像是把血緣關係是放在第一位的,其它關係是從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