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為溫家寶先生本人辯護

作者:sugela  於 2012-10-31 17: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7評論

關鍵詞:辯護, 法律, 當事人

一,首先聲明:本人未獲溫家寶先生本人口頭或書面授權或委託,代其網路辯護。儘管如此,本人認為:依據本人所在國法律,本人享受言論自由權利。是故,儘管沒有委託代理之關係,但因辯護行為及其後果均不構成對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民事或刑事之法律責任,故此,本人的所謂辯護,法,理上均成立不悖。
 
這裡的"辯護"一詞,理解為本人對日前因紐約時報一篇題為「總理家人 隱秘的財富」Billions in Hidden Riches for Family of Chinese Leader」(以下簡稱紐文)的報導引發網路爭議作出的辯論,更為確切。本文將援用該文中文版(來源:紐約時報 網定稿)的內容並以其含義為準。

二,所謂網路辯護,辯者,乃辯清是非曲折,以求事實真相。護者,乃維護當事人的聲譽及其不受損害。

三。本人注意到:縱觀「紐文」中英文本,全文均無一字一處提到溫家寶先生本人的財產及其多寡。 同時也注意到紐文中有如下表述:「此次調查的公司與監管記錄的時間跨度為1992年到2012年,調查中沒有發現溫家寶名下有任何財產。從這些材料中無法看出,溫家寶是否曾對任何可能會給親屬的財產帶來影響的決定進行迴避,也不能斷定這些親屬是否在投資上得到過待。」換言之,按照紐文聲稱,其調查涉及20年的時間跨度,但並沒有找到溫家寶有任何隱秘的財產的事實或者證據。因此,「紐文」與溫家寶先生本人無關。這是第一點。

四:本人還注意到:本報導記者大衛•巴博薩(David Barboza)於10月30日在回答讀者時作如下的明確表述和澄清:「我的報道並沒有發現違法或者貪污腐敗行為」。這是第二點。

 五。 根據以上兩點,本人認為任何依據「紐文」而指對,質疑,指責溫家寶先生本人甚而斥其為貪官者
等言論,均屬毫無根據。這種毫無根據的言論作為,對溫家寶先生的聲譽,品格有可能產生難以消除的負面影響。這種影響,對溫家寶先生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同時,上述言論作為,也是對紐文的曲解和杜撰。

六。
本人又認為:依據「紐文」對溫家寶先生再作進一步毫無根據的臆想,猜測,不僅太過隨意 ,並且是不合適的。因為,正如聲譽和品格對每一個人來說是重要的一樣,溫家寶先生的聲譽和品格同樣也是重要的.隨意臆想,猜測言論,很可能對他人造成精神上的傷害.

對公眾人物,尤其對政客,你可以奚落他,嘲笑他,挖苦他,諷刺他,對他表示厭惡,不肖,唾棄等等不滿,甚至直接對他說不,要他下台,但不能無中生有。

七。此外,對無關溫家寶先生本人任何事項的紐文,溫家寶先生沒有需要作出回應。因
,要求他人對與其無關之事作任何回應,是沒有理由的,更無法律依據。

八,本人無意在此對紐文作出
其他評論。也無意在此對溫家寶先生本人之外的其他人作評論和辯護。

九。本人認為:言論自由是神聖不可剝奪的公民權利。而且應該適用於世界上每一個人。同時,本人也秉持這一信念:沒有言論自由,每個公民的其他權利就可能被剝奪而導致無法訴求
主 張。如果連話都不能說,怎麼能表達意見?正因為此,本人不無期待的希望看到:聯合國公認的言論自由這一基本人權在世界各個角落都得到完整兌現。更希望看到 沒有新聞言論自由的地方不久也有新聞言論自由的一天。是以本人認為,有關當局應當讓公民知道「紐文」披露的報導並對此正式調查。 官方未作任何調查就一口把新聞報導斥為抹黑,是蠻橫霸道和理性的愚妄表現。同時,間接地陷溫先生於不德,有口莫言. 這不是一個尊重法律的國家及其政府應有的表現。.一個堪稱偉大的民族應當是有勇氣承認事實的民族,至少應當有努力追求這種勇氣的習慣. 另一方面,尊重他人至為重要的聲譽和品格,應該是文明社會公認的道德規範。這與言論自由並不衝突。

十,基於上述信念,本人也殷切地希望「紐文」能被恰當地解讀為對徹底改變中國官僚腐敗體制有著正面和積極作用的新聞事件,並從這個角度和意義去評論它。如果按過往溫先生的言論來推斷,恐怕溫先生也是同意的。

更多地思考和關注官僚腐敗結構性的根源並對症下藥,比指責或者寄託一個人更重要。公民有權利要求政府對被質疑財富正當性的官員予以調查並將結果公佈於眾。公民更有權
要求其政府及其官員必須是清廉而且這種清廉,應當是由制度性來保障,而不是靠某種脆弱,恣意,翻雲復雨,不可抓摸的意志。

如果「紐文」能起到上述作用,不僅對中國公民來說,是一件幸事,而且也應是溫先生夢寐以求的幸事。

十一,本人對溫家寶先生過去十年來在特定條件下致力改變不公平的社會現狀表示欣賞和欽佩。但這並不意味著溫先生就沒有過失或失誤。甚至是令人極其遺憾的失誤.只是處身置地的理解一個人,會得出對其比較公允的評價。
失誤也會得到寬容和諒解。

到目前為止,本人對其敬重依然沒有改變。除非有事實證明其所作所為是虛假的或者
與其宣稱的目的相反 。敬重的理由不是因為他作出多少實質性的改革或者具有政治意義的重大作為,而是因為他不惟餘力的呼籲和努力的精神。如果考慮到其身處的環境,這種敬重,並不過分。

有必要申明一點,本人辯護,僅限於因「紐文」之無辜一事,並不等於本人認同其理念或政見.

 

高興

感動
1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8

支持
9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8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7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2-10-31 20:03
   好像現在說什麼都挺無力的,只好看著吧~~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0-31 22:16
支持你說出你的看法,這是你的權力。
回復 竹葉青青 2012-11-1 01:27
不知道真相,這是無奈。
回復 sugela 2012-11-1 04:10
竹葉青青: 不知道真相,這是無奈。
這就是沒有新聞言論自由 的造成的閉塞
回復 sugela 2012-11-1 04:11
秋天的雲: 支持你說出你的看法,這是你的權力。
謝謝支持
回復 sugela 2012-11-1 04:13
yulinw:    好像現在說什麼都挺無力的,只好看著吧~~
如果當局宣布調查,就不會引起猜測
回復 小皮狗 2012-11-1 05:39
提議:溫家寶先生應該有您這樣的大律師。因為您非常理智冷靜地對紐約時報報道的全文字字句句的推敲和仔細,足見您的專業水平。敬佩!
回復 小皮狗 2012-11-1 05:44
以訴諸法律,正本清源,代替瞞天過海,遮遮掩掩的固定思維和模式,確實應該到了更新的時候了。
回復 sugela 2012-11-1 06:12
小皮狗: 以訴諸法律,正本清源,代替瞞天過海,遮遮掩掩的固定思維和模式,確實應該到了更新的時候了。
正因為沒有言論自由,所以公民永遠被蒙蔽,被當牛一樣牽引著,忽左忽右,不知真相。

正因為連官方都不講法律,才舉國上下踐踏法律現象慘不忍睹。一片無法無天。才
使官員肆無忌憚,權錢易換,魚肉百姓,掠奪財富。

令人憤慨。
回復 sugela 2012-11-1 06:28
小皮狗: 提議:溫家寶先生應該有您這樣的大律師。因為您非常理智冷靜地對紐約時報報道的全文字字句句的推敲和仔細,足見您的專業水平。敬佩!   ...
我不是大律師,平民而已,自作多情為快要下檯布衣宰相澄清與紐文無關而已。     
回復 yulinw 2012-11-1 08:37
sugela: 如果當局宣布調查,就不會引起猜測
   那簡直天方夜譚啦~·
回復 幸運貓 2012-11-1 11:39
到目前為止,本人對其敬重依然沒有改變。除非有事實證明其所作所為是虛假的或者與其宣稱的目的相反 。敬重的理由不是因為他作出多少實質性的改革或者具有政治意義的重大作為,而是因為他不惟餘力的呼籲和努力的精神。如果考慮到其身處的環境,這種敬重,並不過分
回復 samecity 2012-11-1 18:45
深有同感
回復 dwqdaniel 2012-11-3 08:04
認同你的觀點,同時也嘆息一聲,咱老百姓,只有看的份,無權表達自己的意見。
回復 心隨風舞 2012-11-18 14:46
是的,任何事情,都要客觀公正。
回復 無為村姑 2013-3-18 01:08
有同感
回復 sugela 2013-3-18 10:19
無為村姑: 有同感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0 04:35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