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真相及其嚴重的社會和經濟問題

作者:sugela  於 2011-2-21 02: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abc|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引言:本人早已隱朝隱市。實不堪民生受房價壓迫之苦,故不
得以拍案而起「謊言夠矣!!」,不得不揭露惡性房價泡沫的
真相和問題。旨在提供政府制定政策另一思路和選擇。更重要
的是: 讓無房產者看清真相后自我定位,不要繼股市后再淪為房
價泡沫的受害者。

「天健行,地主在 ,還我土地,還我良心!」

一,政府的角色
二,真實的需求
三,土地的權益和價格及其分配
四,無房產者的自我定位
五, 政府的政策選擇

中國房地產泡沫的真相及其嚴重的社會和經濟問題[/


中國的房地產是個病態的,非理性的,千年一遇的投機賭博市場。直接導致房價瘋
狂虛腫的強大力量首推各地政府,依次為地產發展商,既得利益集團, 資本金融寡
頭,權貴新貴投機分子以及那些共沾利益並冠於經濟學人者和部分被收買的媒體。.最
后,被誤導被牽引被迫被宰而又無奈的無房階層之盲從和竟相搶購,起了推波助瀾的
作用.加劇了房價惡性攀升.以至難以收拾,受害者眾。

一,政府的角色

房價是由土地"出讓"價+建造成本+地產商利潤+銷售成本與利潤+相關稅四部分所構
成.其中任何因素的變動,必然直接地由房價反映出來。.在房價的這些構成因素中,
土地"出讓"價所佔比例最大。而土地"出讓"價是各地政府決定的,也是其最重要的
額外收入來源。
理論上來說,(先暫不考慮供求與價格的關係)如果上述因素都不變動的話,那麼,
房價是不會漲的。因此,在過去五年中,上述因素中誰的漲幅最大,誰便是推高房
價的元兇。
中國住宅建築絕大部分是鋼筋水泥混合型。鋼材,水泥,鋁材的價格和人工工資,
是最主要的成本。建築鋼材從2008年7月的最高價接近6000/噸一路猛跌,到9月跌了
50% 只有不到3000/噸,此後緩慢回升,至2010年12月,僅為4500/噸,下跌25%!
水泥2007年246/噸。中間有升有跌,至2010年12月,漲到480/噸。年升幅近18%。 這
些價格的上漲,並不是造成房價上漲的主要壓力。但是,土地出讓"價卻從五年前幾
十萬一畝狂飆到幾百萬一畝,翻了十多倍。房價怎能不漲呢?各地政府在房價狂飆
中所充當了始作俑者的角色並起根本和帶頭作用。為此難咎其責。

根據官方統計公布的數據,2010年中國GDP為39,9萬億元。其中固定資產總投資為
了27,8億元。佔比64%,其中地產投資為4。8萬億,佔比18%,地產投資佔2010年中
國GDP的近12%,政府從中獲得2,7萬億的土地購費,上漲65,9%。這些錢那裡去
了?

僅從2006年算起至2010年,五年內政府獲得共計7,16萬億的土地"出讓費。超過2009年
全國財政收入6。84萬億元,相當於2010年的全國財政收入。這些天文數字的
收入,相當於韓國或加拿大2009年創造的全國國民生產總值 , 相當於馬來西亞
+瑞士+菲律賓的GDP總和;相當於三個香港 的 GDP,十個紐西蘭GDP,或者相當於100個
蒙古的GDP,換言之,蒙古人要辛苦勞作100年才能創造出中國五年賣地的錢!2010年土
地購費2。7萬億相當於財政收入整年的30%,控制這樣龐大而又可任意分配的現金,
加上擁有相當於13萬億的外匯儲備的政府,在面對房價這一重大民生問題,難道沒
有比現在更好的方法和作為 來駕馭這一失衡失控而幾近歇斯底里的態勢嗎?

過去幾年來中央政府試圖用一系列行政法規來抑止調控,但均功虧一簣。其失敗的
根本原因是:調控房價,根本上違背和削減了地方諸侯的切身經濟利益。新八條便
是中央與諸侯以及各既得利益集團勢力爭吵妥協的結果。儘管這次中央政府略占上
風,但並沒有抑止和遏制真正的源頭,實際上的措施本末倒置。因為抑止虛假的需
求,僅能解決問題的一個方面。而且,不是主要的方面。

一個十分簡單的推理擺在所有人的面前: 則「如果政府把地價攔腰一斬,房價不就
相應下來了嗎?」邏輯上這個推理完全正確。實際上也應當如此做!但是,中國的
官僚體制及體系,地方經濟利益與中央財政稅收幾十年來因分配問題爭吵不休的矛
盾,決定了地方政府行為的不作為性。相反,高企的房價,才最符合地方政府及個
人的利益,所以,政府不會先斬自己一刀!

政府一線城市官員官好當,有權有錢。故財大氣粗,可瀟灑揮霍。利用地理位置天
然優勢和政治,產業商業中心以及人口遷移,土地資源稀缺等條件,把地價賣個幾
何乘方數字。儘管待價而沽,開發商仍爭奪激烈,因為任何一個懂得2x3=6的人都知
道,在上海北京等城市擁有一塊地皮就等於發大財!結果是,昂貴的地價給開發商
用加倍,加N倍的方法轉嫁給購買者。土地交易,是貪污腐敗的最大溫床。孵化出一個個陳良宇,
杜世成,許宗衡,鄭文華,周氏等侵吞數十億不勝枚舉的碩鼠。在已被追究的貪
官污吏中,99。9%與土地交易有關便是明證!除新疆,西藏個別經濟落後地區外,
全國二十幾個省和主要大城市都出現這些吃土的碩鼠。這些碩鼠侵吞的合計多少個
億?!,最後卻以天價的房價轉嫁給購房者,由其買單,試問房價怎能不高呢?

一個個巨大的利益在燭光杯影中,在洋溢著一片合作愉快的真誠祝酒聲中被瓜分了。
留下的只是街上被強拆被掠奪者的眼淚和凄涼的哀號。這些不值錢的眼淚無法感動
這些利令智昏的碩鼠 ,因為他們的貪婪永遠滿足不了。企圖用表面嚴刑酷法來消滅
大面積出現碩鼠的整肅和反貪, 基本上無濟於事,甚至很難起到有效阻遏的作用。
因為他們沒一個會真正被刑罰至死,而且,一個貪官倒下去,千萬個貪官站起來!
希冀貪官們主動把已經到手藏洗手間水池的錢拿出來降低房價,是天真的夢想。

至於二三線城市官員,官也好當,有權,但錢少些。由於不具備一線城市的條件和
吸引力,只能賣低點。不過,其從中漁利的手法,如出一轍。

縣級老爺也有權,但沒錢。在完成烏紗帽的使命,擺脫貧困的正當慾望並混雜著與
自己戚戚相關的多重利益的驅動下,只有用其掌握僅有的土地資源的權力來換錢,
只好四處招商引資 。只要能把地買出去,就是對本地經濟發展和本身利益的最大貢
獻與收穫。名義上打著發展本地經濟,私下最大程度滿足自己慾望的官爺們心裡非
常清楚:這是千年一遇的機會。說白了,不貪白不貪 。人們現在心目中,少貪的已
經是清官了。

合情合理地說,官員們也是人,同樣具有人性的弱點比如自私自利,貪婪等,同樣
具有七情六慾。同樣考慮家庭,子女後代。姑不論其它,僅中央部級和省級等官員
把子女送到國外讀書這一現象與事實,就給下屬官員起了上下效仿的不良作用。因
為國外幾十萬昂貴的學費需要的是錢!官員們的工資收入根本承擔不起  。如果沒
有權力可以交換物質利益以及大量的灰色收入,試問世界上最精明的「公撲們」,
誰願當市長?誰願當國土局局長?早就下海當大款去了。不是嗎?是故,企圖用清
教徒式的紀律和教規來規範官員們的行為是不切實際的,也註定徒勞無功。對大部
份官員來說,英雄主義和政治家的抱負遠遠不如現實生活中經濟問題顯得更迫切。
貧困帶來更多的是難堪和不甘,甚至是一種恥辱。對於那些即便有所抱負的官員們
來說,沒錢怎麼脫貧呢?為了脫貧,為了所謂的經濟發展,為了自身的切身利益,
只好在土地上作文章。結果,土地價格 成為其權錢交易籌碼和本錢、地價越高,收
入越大。

造成房價節節狂飆的是官員們的貪婪和野心,導致貪婪和野心的是這個已被嚴重污
染了道德和喪失了信念的社會。

一個整體上喪失了政治和道德信念的官僚體系,只能做沒有政治和道德信念的事。
這也是為什麼反貪越反越貪的原因!這也是為什麼房價只升不跌的最大原因。

貪官是中國社會的毒草!剷除滋長繁植毒草的最有效的方法,不是一根根把它拔掉,
而是換上毒草無法生存的新土。

地方政府的貪官究竟如何在土地轉讓過程漁利,中飽私囊,推高房價,魚肉百姓的
呢?

按照中國財政部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繳交地方國庫,土地出讓收支全額納入地方政府
基金預算管理"。"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
支農支出、城市建設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地方政府一方面通過招拍掛」 和『價高
者得』競價而高價出讓土地,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計,甚至不顧民憤,採用暴力恐嚇,
斷電斷水逼遷強拆等手段,壓低征地拆遷費,最大限度把土地出讓收入置於掌控之
下,用於所謂的「土地開發,城市建設」這兩類最大水分的項目。根據財政部 公布
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 土地出讓支出中,土地開發佔10。7%,城市建設
支出27。1%,合共佔37。8% 。以過去五年7,16萬億的土地出讓費計,
地方政府就掌控了2。7萬億由其決定分配使用的資金!這些都到那裡去了?怎麼分配?
怎麼使用的?
所謂的城市建設,就是建五星級像X雞市那樣的豪華政府辦公大樓!所謂的土地開發,
便是又一與開發商勾結分贓的機會。有多少貪污受賄,私吞侵佔,利益輸送,錢權色交易
等勾當在土地開發的名義下堂而皇之進行著?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上訪者均與拆遷有關?
土地出讓金遠遠足夠補償拆遷者,為什麼還會怨聲載道?

是失去房子的被拆遷者貪得無厭?還是想方設法圈錢榨取每一分土地出讓金的為官者
貪得無厭?而最終由購房者為其貪婪買單!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3 23:2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