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一個肉體似乎是一件尷尬事。那個喪子的母親終於停止哭泣,端起飯碗,因為她餓了。那個含情脈脈的姑娘不得不離開情人一小會兒,她需要上廁所。那個哲學家剛才還在談論面對苦難的神明般的寧靜,現在卻因為牙痛而呻吟不止。當我們的靈魂在天堂享受幸福或在地獄體味悲劇時,肉體往往不合時宜地把它拉回到塵世。
我們一生中不得不花費許多精力來伺候肉體:喂它,洗它,替它穿衣,給它鋪床。博爾赫斯屈辱地寫道:「我是它的老護士,它逼我為它洗腳。」還有更屈辱的事:肉體會背叛靈魂。一個心靈美好的女人可能其貌不揚,一個靈魂高貴的男人可能終身殘疾。荷馬是瞎子,貝多芬是聾子,拜倫是跛子。而對一切人相同的是,不管我們如何精心調理,肉體仍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老和死亡,拖著不屈的靈魂同歸於盡。
那麼,不要肉體如何呢?不,那更可怕,我們將不再能看風景,聽音樂,呼吸新鮮空氣,讀書,散步,運動,宴飲,尤其是——世上不再有男人和女人,不再有愛情這件無比美妙的事兒。原來,靈魂的種種愉悅根本就離不開肉體,沒有肉體的靈魂不過是幽靈,不復有任何生命的激情和歡樂,比死好不了多少。
所以,我要說:肉體是奇妙的,靈魂更奇妙,最奇妙的是肉體居然能和靈魂結合在一起。
我愛美麗的肉體。然而,使肉體美麗的是靈魂。如果沒有靈魂,肉體只是一塊物質,它也許勻稱,豐滿,白皙,但不可能美麗。
我愛自由的靈魂。然而,靈魂要享受它的自由,必須依靠肉體。如果沒有肉體,靈魂只是一個幽靈,它不再能讀書,聽音樂,看風景,不再能與另一顆靈魂相愛,不再有生命的激情和歡樂,自由對它便毫無意義。
所以,我更愛靈與肉的奇妙結合。
有時候我想,人的肉體是相似的,由同樣的物質組成,服從著同樣的生物學法則,唯有靈魂的不同才造成了人與人之間的巨大差異。有時候我又想,靈魂是神在肉體中的棲居,不管人的肉體在膚色和外貌上怎樣千差萬別,那棲居於其中的必定是同一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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