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論生活與政治中吃裡扒外之悖徳賊

作者:飛雲  於 2017-11-5 09: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想|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日常生活中,我們大約都見過這樣的情景: 有的人,對於善待自己的友人、親人, 習以為常、並不珍惜。 到此為止倒也罷了,他們往往反而賤兮兮地去巴結外人,甚至一些壞人、惡人。壞人常對別人作惡,但也許不一定有機會對他自己作惡, 於是這就成為他們討好壞人之藉口。好比說:恐怖分子殺死別人,但沒有來殺我;不僅如此,昨天他還對我點頭微笑了, 因此我一定要討好他、維護他、巴結他。 討好外人與壞人者,自以為還有一個高於常人之「額外」道德優勢, 那就是在別人眼裡看來:我連外人、壞人都包容乃至憐惜, 對朋友一定更好; 我對蛇蟲都憐惜, 對人一定勝過耶穌。——然而真理越過一步即為謬誤,表象後面的事實恰恰相反!

《論語》云:「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
報怨,以德報德。』
首先切勿僅察是否對自己有利;亦即,勿從一己感覺來談徳論怨; 我們需從廣義、公義之角度來觀察。《論語》白話意思:
有人認為用恩德來回報仇怨, 您覺得怎麼樣? 孔子回答:(若以恩德回報仇怨), 那麼你拿何物報答恩德?故要以公正回報仇怨, 以美德回報恩德。

(聖經申命記23:20) 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舊約聖經告誡我們
「內外有別」; 一切試圖實現「完全平等」、」善惡不分「者, 皆非真理、更非公義!

(申命記19:21),「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聖經在這裡強調的是善惡有報的公義原則、是要上帝子民都要知曉的行為原則、同時也是賜予有權柄者之律法原則。 在馬太福音(5:39-41), 主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飛雲以為,新約聖經比較更加註重個人、教會與主的關係。 故主在這裡強調的應是個人德行, 不是針對權柄而言。 你「不要與惡人作對」, 即你不可親自動手以眼還眼。因為主說「申冤在我」!惡人行為,有基於聖經律法和法律之現世判決,更有將來無人可以逃脫的終極公義審判。 正因為這樣, 有信仰的美國人在除卻緊急關頭自我防衛之外的一般情況下,多選擇上訴,或者原諒。

若把耶穌「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運用於有權柄之政府, 美國在被日本偷襲珍珠港后,就不能還擊。西歐多國政府濫用了耶穌這個教訓,假寬容、假大愛;已經使得恐怖襲擊常態化,未來必將導致歐洲大陸沙綠化。可見誤讀真理即為謬誤,後果是多麼嚴重!——這是我們討論問題的常識前提和信仰依據。

飛雲已經寫過不少有關左派的文章,然而美國、西方左派一個鮮明特
點尚未特別提及: 那就是吃裡扒外、或者說是悖徳、悖理。

什麼叫做「悖徳」、「悖理」?——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理。 悖徳、悖理看似荒謬,卻古已有之、且非天方夜譚。 除日常生活中所見之外, 美國民主黨及其左派擁躉就是一群缺乏信仰、自以為是的悖徳、悖理者。

每當發生恐怖襲擊,他們總是第一時間為自己以各種方式吸引來的恐怖分子著想、為它們洗罪、為它們切割明顯的宗教意識形態背景。 即便恐怖老巢已經申明對襲擊負責, 它們也絕不承認。 最近的紐約恐怖襲擊發生后,面對魔鬼,左派居然不忘「提及」魔鬼尚有一出生不久的嬰孩, 以此招攬美國人民對魔鬼的廉價同情,實在令人厭惡之至! 對於那些被恐怖襲擊殺死之無辜, 左媒何曾有過同情? 對於911被害之人, 包括以十萬計之親人、友人,我們的納稅人, 左媒絕對吝惜版面,何曾報道他們的哭泣,何曾報道那些
肝腸寸斷、痛不欲生的面容?

左派媒體大肆愚民,心繫恐怖分子,只嫌美國恐襲不夠,一定要各種渠道寬鬆大力引進。 同時左派絕不顧惜美國人民生命, 對美國人民的質疑則
以政治正確來打壓左派獎勵懶人,懲罰勤勞納稅者;左派違背聖經真理,把耶穌對個人行為之規範惡意外推到本有權柄之政府(參見聖經羅馬書13: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它們對受害者之苦痛一概視而不見; 反而孜孜求取免除死刑,以此為已作惡者鬆綁、呼號;以此為潛在兇犯壯膽、鼓勁。

越戰等
戰爭時期, 前方將士為自由流血犧牲, 左媒卻整天盤算著比如用裸體哭泣女孩照片「喚醒」「同情心」打擊美軍士氣; 導致越戰敗北。  男柯林頓時期,摩加迪沙戰事,CNN等左媒不停播放敵人折磨美軍士兵遺體畫面,全美膽寒,幫助敵人順利趕走美軍。民主黨政府, 幾十年如一日追求監獄罪犯「人權」、絕對照顧關塔納摩監獄關押的外國恐怖分子,只怕它們受了丁點兒委屈。毒販、人蛇,還有非法入境者,是左派最愛,慷納稅人之慨立法保護、無微不至。

左派幾乎時時、事事、處處為壞人張目,凡有邪惡的地方, 都缺不了它們出面維護的身影。
它們是一群為惡作倀、吃裡扒外之悖徳、悖理賤人; 它們是一群假冒為善、歪曲真理之狂徒;

懲惡揚善不僅是人類共識,更是上帝的法則。  懲罰惡人以法律為依據
, 獎勵善人以美德為準繩。公平正義、善惡各取當得之份在上帝眼裡是恰當的。 懲惡揚善也是一種價值取向,它是有形法律之外,基於道德的一種強大的無形力量;價值取向非常容易為人忽視,它不一定直接發力,但卻是一種不可或缺之「勢」力。

飛雲少年時期,親歷當地集市上見義勇為、群毆竊賊、流氓場景。 群毆本身犯法,更不應該提倡;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它具有懲惡之價值取向。

在我們有缺陷之人眼裡看去, 亞利桑那警官Joe Arpario 對違法者執法, 雖犯左法,但其價值取向沒有錯誤。
川普總統赦免他, 在於弘揚他維持秩序之價值取向。

在我們有起碼善惡標準之人眼裡看去,制毒販毒價值取向乃是大惡,毒梟害人牟利罪有應得,無絲毫積極意義。坐牢年限是他當承受的。 然而海珊奧巴馬卻特赦大批這樣的極惡之人,其價值觀取向乃是要世人效法作惡、危害良民。

同樣是大赦,川普總統和海珊所表現出的價值取向卻大相徑庭!

悖徳、悖理左派,比起直接行惡來不遑多讓。
這種吃裡扒外之惡行,必令義人卻步、邪人壯膽; 必使善者心驚、惡者歡欣

若把惡行來排序,第五:
報恩,但不舉惡;第四:不報恩,但舉惡; 第三:不報恩也不舉惡、不行善也不行惡;第二:行惡。

——人神共憤,
惡之第一極者,非懲善而揚惡并行之悖徳賊、悖理賊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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