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宣誓」與「信用」

作者:飛雲  於 2015-6-26 09: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想|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關鍵詞:美國總統, 西方國家, 董建華, 香港, 漢字

美國和其他西方國家,都有宣誓儀式。新歸化的公民要宣誓,官員就職要宣誓; 其中特別令人矚目的是美國總統的就職宣誓。新上任的總統手壓聖經,在牧師的帶領下做宣誓。可以看出這個莊嚴的宣誓是總統對上帝的承諾。違背了自己的誓言,會受到上帝的懲罰。同樣歸化的公民對美國所做的誓言,也是如此。
所以,宣誓的對象只能是上帝,因而宣誓也是極其莊重、神聖的。
漢字「信」,拆開來就是人言。也就是說,人說話就要算數,不能食言更不能欺騙。故人說的每一句話就需要有信用,其本身其實就是一種「誓言」。 宣誓則顯得更加鄭重其事。但無論如何,無論是人言,還是誓言,我們其實都是對上帝在作出保證。
回到東土, 飛雲記起97年香港租借期滿董建華對鵬總作宣誓,和今天的線發宣誓。感覺有點兒滑稽可笑,——畫虎類鼠。
對上帝起誓,是約束宣誓人的內心。因為只有上帝才可鑒察人心。有了討上帝喜悅的內心,行出來的才能符合律法、法律。
對人起誓,理論上說,只要做的事情符合那個人的意思,就可以了。 甚至,背過了那個人,什麼事情其實都是可以做的。歸根結蒂,若缺失了信仰,對人起誓無法約束人心,對人起誓甚至還不如人言 ——「信」來得實在。
對線發起誓的道理也相似。 線發乃是人制定的一些「規矩」, 和法律的功效相似,不同之處只是約束的對象不同。所以對線發起誓,充其量只能約束人的行為,而線發的目的乃是約束人的行為,不是內心。這樣,一個盤陀路循環出現了: 對線發的起誓還有什麼實際意義嗎?完全徹底的沒有。
因為大小欺騙大行其道,連基本的「人言」——信用都沒有;。「信」已經不復存在,哪裡還有誓言的立足之地?在沒有信仰的社會,任何宣誓和誓言都是兒戲。
飛雲
6月25日於梅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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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前兆 2015-6-26 11:00
言而無信豬狗不如!
回復 泥馬 2015-6-26 13:16
結婚時在教堂的誓言不是也向上帝做了保證嗎?離婚率不也照樣很高嘛。
回復 飛雲 2015-6-26 21:19
泥馬: 結婚時在教堂的誓言不是也向上帝做了保證嗎?離婚率不也照樣很高嘛。
用真錢買的瓷器後來碎了,和用偽鈔購買瓷器,是不同的。因為偽鈔根本就買不到瓷器。
回復 xqw63 2015-6-26 21:32
美國這樣的現象,確實是中國文化很難理解的,中國文化講究「身在曹營心在漢」,現代社會似乎更過,講究為了自己
回復 cy60 2015-6-27 07:36
不是只有信基督才是有信仰!
信基督的騙子也是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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