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 飛雲看見許多人濫用「弒」字。比如壯漢「弒童」、丈夫「弒妻」等,作者用「弒」 大約是為了使文章顯得比較文縐縐一些,因為殺字在作者看來似乎顯得太粗野。不過「弒」字一旦用錯了地方,反而貽笑大方,畫虎不成反類犬。「弒」這個字是專門用來描述以下犯上的謀殺罪行的, 比如臣弒君、子弒父等。
後來又多次發現報刊網路上到處濫用「位」字,其中包括一些著名寫手和作家。比如:去年某地共有123位貪官落馬;上個月某地抓獲234位走私犯;某大學有5位教師因剽竊論文被查處,等等。
「位」顧名思義含有尊敬的意思,是一個褒義的量詞。因為「位」來源於位子、座位;而位子在中國傳統上是極其講究的。宴請賓客講究位子與次序,僕人只能站立沒有「位子」;帝王和大臣上朝位子也不同,責罰大臣,常常要把供大臣落座的椅子撤除,或把他從「位子」上先弄下來。丟了位子,就丟了當受的尊敬。因此「位」這個量詞不宜濫用,「位」不是為了顯示作者比較「文」才用,「位」是對文中人物的尊敬定位。比如獲獎的345位工人,得到提升的456位校官,出席宴會的567位賓客,等等。
不僅如此,甚至連「名」這個相對中性的量詞也多少有尊敬的含義在裡面。比如說,一名戰士、一名學生等就順口,一名殺人犯就有些拗口。
故對於貪官、犯人等,用「個」這個完全中性的量詞才比較恰當。
青少年時期經歷了混亂和貧乏,導致包括飛雲本人在內的我們常常犯一些顯而易見的錯誤。但是閱讀時多留心可以順正我們的錯誤、彌補我們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