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由死刑想到的

作者:afreeleaf  於 2015-1-18 19: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有感而發|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6評論

關鍵詞:同濟大學, 判處死刑, 電視節目, 殺人案, 普通人


英國沒有死刑,再殘忍的罪犯,也只是無期。長期受殺人償命的觀念影響, 多年來一直很不能接受殺人而不能判處死刑。後來,久了,對英國的宗教有了一些了解,才明白他們為什麼會對罪犯如此的寬恕。也和他們的一些普通人聊過此話題,才懂了這法律上的進步還是和社會的進步息息相關。
設想在人類的歷史上,最初有死刑是為了懲罰惡人,警示旁人,以防再犯,應該是一進步。可是縱觀人類幾千年的歷史,自相殘殺卻從未因死刑的建立而停止。各種殘酷的死亡刑法或許讓殺人者感受到了痛苦,可對已發生的還是無濟於事。可惜的是,人類又花了幾千年才慢慢意識到這一點。直到上世紀,隨著西方文明的進步,一些國家才廢除了死刑。
看到網上有關復旦大學的投毒案,深有感觸。小崔在電視節目里公開採訪了投毒者和被害者的父親,還有一個呼籲不殺投毒者的教授。看得出來,問話者十分小心。兩位父親都是普通人,都沒有什麼背景。相對於幾年前的北大,清華投毒案,還有李剛,葯家鑫殺人案,要簡單一些。可結果還是一樣,受害者的父親不能寬恕投毒的。
或許我們心中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觀念根深蒂固,難以改變。可仔細想一下,再殺一人,除了給另一家挺製造新的悲劇,於事無補。投毒的活著才能受到懲罰,死了倒是解脫了。而對別人也起不到什麼震懾。為何就不能讓犯錯的,犯罪的活著受到懲罰,一定要再來一次殺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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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6 個評論)

回復 泥馬 2015-1-19 03:34
分析得挺有道理的。欠賬還錢,殺人償命的觀念在中國根深蒂固。在實際案例中,如果被害人家屬或出於情感或出於金錢補償等原因原諒或寬恕殺人方不要求死刑,對死刑判決會有一定鬆動的餘地。但是復旦的毒殺案中,死者父母堅決要求法庭判處投毒者死刑為兒子討回公道,不接受道歉和金錢補償。所以,死刑判決就難以避免了。

[而對別人也起不到什麼震懾]的判斷不一定準確,投毒者之所以因為瑣事矛盾而犯下投毒謀殺死罪,原因之一就是對死刑的終極懲罰缺乏認知,以為不會有那麼嚴重的後果。死刑是否應該廢除可以有爭議,但死刑對其他學生犯罪的警示性震懾是不言而喻的。
回復 青貝殼 2015-1-19 04:44
《為何就不能讓犯錯的,犯罪的活著受到懲罰,一定要再來一次殺戮呢?》

為何就不能讓犯錯的,犯罪的活著享受生活的樂趣,一定要再來一次懲罰呢?
回復 qxw66 2015-1-19 04:54
文強該死,貪污27億也該死。這個犯人罪大,但開始未必知道一定會致人死,所以應該沒有到不殺不足平民憤的地步。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5-1-19 05:10
是復旦投毒案
回復 青貝殼 2015-1-19 10:46
qxw66: 文強該死,貪污27億也該死。這個犯人罪大,但開始未必知道一定會致人死,所以應該沒有到不殺不足平民憤的地步。
這個「未必知道」用什麼來確定呢?所有殺人犯的辯護律師是否都可以借用這個「未必知道」的理由來為殺人犯開脫呢?
回復 xqw63 2015-1-19 12:07
咱不贊成此案例判死刑,但咱贊成在中國維持死刑
回復 qxw66 2015-1-19 15:13
陪審團
回復 qxw66 2015-1-19 15:13
青貝殼: 這個「未必知道」用什麼來確定呢?所有殺人犯的辯護律師是否都可以借用這個「未必知道」的理由來為殺人犯開脫呢?
陪審團
回復 afreeleaf 2015-1-19 20:39
泥馬: 分析得挺有道理的。欠賬還錢,殺人償命的觀念在中國根深蒂固。在實際案例中,如果被害人家屬或出於情感或出於金錢補償等原因原諒或寬恕殺人方不要求死刑,對死刑
以前的殘酷死刑如千刀萬剮,五馬分屍都未能制止犯罪,更何況今日類似安樂死的死刑,能有多大的作用呢?
回復 afreeleaf 2015-1-19 20:40
青貝殼: 《為何就不能讓犯錯的,犯罪的活著受到懲罰,一定要再來一次殺戮呢?》

為何就不能讓犯錯的,犯罪的活著享受生活的樂趣,一定要再來一次懲罰呢?
常話說,活受罪呵!
回復 afreeleaf 2015-1-19 20:45
qxw66: 文強該死,貪污27億也該死。這個犯人罪大,但開始未必知道一定會致人死,所以應該沒有到不殺不足平民憤的地步。
讓文強活著,干點對社會有用的事,總比讓他痛痛快快地死了好吧?活著才能感到痛苦,死了就什麼也感受不到了
回復 afreeleaf 2015-1-19 21:45
專治蛋疼2: 是復旦投毒案
謝謝提醒,改了!
回復 qxw66 2015-1-20 00:47
afreeleaf: 讓文強活著,干點對社會有用的事,總比讓他痛痛快快地死了好吧?活著才能感到痛苦,死了就什麼也感受不到了
那27億呢
回復 quinal 2015-1-20 01:46
林的犯罪動機好像不是他說的那麼單純的開玩笑。如果不是被另一室友提醒,別人很難查出這種毒素。也就是說最大的可能是黃洋不明原因的死了,而林已經到了新的單位工作了。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覺地過去了!
因為1,和林一起搞這個研究的另一個人早已離開復旦。2,沒有人知道他們做實驗剩餘這種毒素,林是唯一知情人。3,不搞這個研究的人很難想到黃洋是中的這種毒素,搞這種研究的人又很少。
如果林是在這種心態下投的毒,其用心就太險惡了!
回復 afreeleaf 2015-1-20 15:22
他不貪,別人也貪。沒什麼區別。
回復 afreeleaf 2015-1-20 15:29
quinal: 林的犯罪動機好像不是他說的那麼單純的開玩笑。如果不是被另一室友提醒,別人很難查出這種毒素。也就是說最大的可能是黃洋不明原因的死了,而林已經到了新的單位
他還是自己承認的啊。不管什麼動機,人死了是事實,總是應該受到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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