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驗屍

作者:afreeleaf  於 2012-7-17 15: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有感而發|通用分類:前塵往事|已有31評論

關鍵詞:, , 北京軍區, 大人物, 二連浩特

驗屍

二十多年前,頭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給一個被槍斃的犯人在現場驗證,簽了死亡證明。

那時我剛到一大的軍隊醫院上研究生,課題還未開,做點屍體解剖。由於是醫院,沒有固定的屍源,偶爾有從因骨癌截肢下來的標本,但解剖已屬不正常。

另一個標本來源是死刑犯的屍體,這好像和一百多年前的英國類似,那時候外科醫生也是用犯人的屍體來練手,學習。

據說一切都是合法的,那年代的中國沒有這麼多,這麼細的法律。依據是有某個大人物的批示,這樣,具體辦事的人就會心安理得,不擔心承擔責任。

記得那是個很冷的冬天,除了我和一個去過多次,年長的技術員,同去的還有眼科醫生,取角膜。不知何故,沒人去取腎。肝移植還未開展,更不用說心,肺了。

同行的還有幾位北京軍區軍事法院的法官。去的是二連浩特,據稱是中國的北大門,是防禦蘇聯的笫一道防線,出去就是蒙古了。離北京好像並不是很遠。那時的火車,一夜也就到了。

二連浩特應該是中等城市,可到那兒一看,冷冷清清一條街,幾無行人,商鋪也少,還不如當時的一個縣城。我們住在一個部隊招待所,天氣又冷,幾乎沒出門。

我們住了幾天,還參加了部隊內部的公審,對死刑犯的案件也大致有所了解,是一起軍人殺人案。駐紮在山裡的一個連隊,駐地荒無人煙。士兵的日常用品只能從部隊辦的一個小賣部購買。售貨員也是個戰士,他的同鄉好友僅為了那裡面的一點錢財,起了殺心,趁其不備,用棍棒把他打死。

在當時,這一切合情合理,謀財害命,無可爭議,只是在公審會上,見到犯人年輕的面孔,難以想象他會為那麼點財而謀命,而且是同鄉好友。

隨著一行人去了刑場,沒有老百姓,更不可能有家屬。我們站在不遠處,槍響后便讓我們過去,體溫尚存,但已無生命體征。眼科的動作很快,據稱他們還得事先和行刑手說好,別打到眼裡。我們不用看到面部,取了應取的,很快便離開了。

這麼多年了,那唯一的一次經歷,更像是一次探險。後來也聽說了不少死刑犯與器官移植的故事,消息,當然,爭議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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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1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2-7-17 15:59
   也不知道有沒有取眼角膜的許可~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7-17 21:12
如果犯人也有權利,那中國的法制一定達到世界一流的水平。
回復 病枕軛 2012-7-17 21:50
請繼續~
回復 fressack 2012-7-17 22:35
    
回復 xoyuanfen 2012-7-17 23:59
確實是這樣的。 聽說過的都一樣。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7-18 00:35
在中國取死刑犯的器官是不爭的事實,需要哪裡就不打哪裡。
回復 liuxiaoyu 2012-7-18 00:41
那些犯人家屬知道這樣的情況嗎
回復 liuxiaoyu 2012-7-18 00:41
yulinw:    也不知道有沒有取眼角膜的許可~
估計是沒有的吧
回復 yulinw 2012-7-18 00:47
liuxiaoyu: 估計是沒有的吧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7-18 01:26
也不知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當時的判案~
回復 afreeleaf 2012-7-18 02:04
yulinw:   
沒有。 對犯人,不人道,可對接受移植的病人,那是再生啊。
回復 afreeleaf 2012-7-18 02:07
liuxiaoyu: 那些犯人家屬知道這樣的情況嗎
不會知道。即便告訴,也無可奈何,更添堵
回復 afreeleaf 2012-7-18 02:14
活水湧泉: 如果犯人也有權利,那中國的法制一定達到世界一流的水平。
是啊。不過我認為重案犯就不應該有任何權利。殺人,強姦犯就該死。
回復 afreeleaf 2012-7-18 02:18
無為村姑: 也不知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當時的判案~
軍事法庭,也取證,調查。
回復 老地雷 2012-7-18 03:17
我想也應該和我們一樣,會有權利說不捐獻屍體吧?有嗎?我們的driver license renewal 時有這一項,萬一車禍了是否願意捐獻器官?
回復 Calgal 2012-7-18 05:02
前段時間有篇網文談到美國的器官捐贈。也提到美國立法通過,但是捐贈是無償的捐贈。有興趣的可以搜搜看。我以前看過一個電視節目,是講美國器官捐贈的內幕的。在節目上看到有小的公司,就是租個房子,節目上的那個公司租的房子甚至是一家旅館的頂樓。也許是大城市,邊遠一點地方的房子不好找,要不就是離「來源」太遠?反正,這個三個人的公司,一個老闆在外面跑「貨源」,另外兩個人每天去上班處理「貨源」,很多不合規格的事情發生,有些是病入膏肓的往生者,也照樣」處理零件「去賣。而上游的買家居然是正經八百的大公司。看到大公司process body parts,真讓我難以置信,簡直就是生產線一般。最後的「產品」就包在大小不同的(通常都是小零件)白色盒子里發送到買家的手上,當然通常都是醫院。真的讓唏噓感慨,一定要回收嗎?再怎樣也只是拖延一下一個不能避免的自然過程而已。
回復 Calgal 2012-7-18 05:07
那些家裡有親戚的遺體被掠奪的人們,發現之後(我不記得他們是怎麼發現的了)聯合提告,但是那家在旅館頂樓的小「屠宰場」似的「公司」被勒令停業之後,好像老闆是按盜竊論處的。這個節目現在也許在網上能找到。
回復 afreeleaf 2012-7-18 06:05
老地雷: 我想也應該和我們一樣,會有權利說不捐獻屍體吧?有嗎?我們的driver license renewal 時有這一項,萬一車禍了是否願意捐獻器官? ...
我認為和我們普通人不一樣。真正的犯人不僅是奪走了一個或多個人的生命,還給家人帶來一生的痛。拿他們的器官回報社會,無可非議!
回復 心如水 2012-7-18 07:04
但願人工器官能早一點問世,可以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回復 黃河泰山 2012-7-18 14:05
afreeleaf: 我認為和我們普通人不一樣。真正的犯人不僅是奪走了一個或多個人的生命,還給家人帶來一生的痛。拿他們的器官回報社會,無可非議! ...
以另外的一種生存方式活在世上,也是一種再生!俺也打算死後捐贈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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