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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德國看中國「三公」為何不公

作者:謝盛友  於 2010-3-18 13:5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3評論

從德國看中國「三公」為何不公

作者:謝盛友

如今這世道全變了,同性戀也可以擔任外交部長,據說韋斯特韋勒年初訪問中國,在中南海,溫家寶總理看到其同性生活伴侶穆隆茨(Michael Mronz)時,根本不敢與之握手。

2010年3月11日,全德國的媒體整版整版地消費韋斯特韋勒,這場風波的一個焦點人物是,遠東諮詢與貿易公司(Far Eastern Fernost Beratungs- und Handels GmbH)老闆拉爾夫•馬若恩(Ralf Marohn)。根據德新社報道,該公司的2007年商業登記文件顯示,德國外長的親兄弟凱•韋斯特韋勒(Kai Westerwelle)是這家公司的股東。媒體質疑他年初訪問中國時惠顧了同性生活伴侶和兄弟的商業利益。德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這些指責純屬無稽之談。這名發言人稱,參加韋斯特韋勒外訪團的人員均經過公開挑選程序,挑選標準全然以專業考慮為基礎,並無暗箱操作或公私兼顧之嫌。
德國總理默克爾12日通過她的新聞發言人海姆巴赫(Sabine Heimbach)表態說,她相信韋斯特韋勒「遵守了規則,其代表團組成的決定也是附和規則的」。《明鏡》周刊則評價說,默克爾的這一表態聽上去 「更是中立的,而不是充滿激情的對韋斯特韋勒表示信任的宣言」。

同性戀外交部長出國訪問涉嫌假公濟私案,在德國繼續發酵,最終會有一個人們比較滿意的結果。

同日,德國媒體紛紛報道,65歲的埃森大學醫院外科大夫布羅爾施(Christoph Broelsch) ,因收病人紅包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布羅爾施是德國最權威的外科專家之一,他曾擔任前總統勞的私人醫生。布羅爾施為病人動手術之前,強迫病人家屬「自願」給4千或者5千歐元的紅包,不然不動刀。

從上面兩件事情,筆者聯想到中國的 「三公」消費問題,為何「三公」消費的數字難以公布? 為何「三公」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 我看問題的癥結在於新聞監督不到位,司法不獨立。

輿論監督和司法獨立是相輔相成的, 「三公」消費涉及到公民稅收或公共資源如何使用的問題,公民如何進行監督? 顯然只有通過媒體和社會輿論,而獲得充分的和可靠的新聞信息是監督的最基本前提。

德國輿論敢於監督外交部長,是因為德國有法律保障充分的和可靠的新聞信息來源。

德國的刑事訴訟法第53條(53StPO)及383條(383ZPO)分別規定:報社、雜誌的編輯人員,可以如同律師、醫師及神職人員等,擁有「拒絕提供資訊來源」的拒絕作證權,以及不得扣押涉及上述資訊來源的文件之權利。這兩條被認為是保障新聞信息來源秘密的「守護神條款」。保障新聞自由的第一步便是要保障「新聞信息來源自由」。因為提供信息者會「信賴」媒體不會泄露信息來源才敢提供資訊,所以,「編輯秘密」正是使媒體有機會提供社會大眾發現真象的機會。這種新聞信息來源秘密的保障,才是防止一個民主社會不會淪入專制、獨裁的最好方式。
 
比如上文所述,給新聞記者提供遠東諮詢與貿易公司2007年的商業登記文件的人,是受到德國法律保護的。

司法獨立,哪怕是德國最權威的外科專家,你接收紅包,德國法院照樣判你有期徒刑。

    寫於2010年3月13日,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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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wazhh 2010-3-18 14:39
路漫漫其修遠兮,中國將上下而求索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0-3-18 22:33
wazhh: 路漫漫其修遠兮,中國將上下而求索
繼續在醬缸里打滾兒?
回復 PurifiedSnow 2010-5-6 14:02
現行體制下怎可能做到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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