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黎智英兒子為父親感到自豪

作者:謝盛友  於 2023-8-13 21:5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黎智英兒子為父親感到自豪

圖為美聯社拍攝到的8月4日的照片

黎智英兒子為父親感到自豪

(德國之聲中文網)前報業出版商、香港最知名的民主派活動人士之一黎智英,在香港最高度設防的赤柱監獄,每天約23個小時單獨監禁,等待判決結果,最高可能的刑期是終身監禁。

美聯社近來數周拍攝到獨家照片,可見75歲的黎智英手拿一本書,穿短褲和拖鞋,有兩名看守在身後。

黎智英每天被允許鍛煉50分鐘。與其他獄囚可以踢足球或集體鍛煉不同,黎智英單獨在一個看似長10米寬5米的空間步行,四周都是鐵絲網。香港酷熱難當,他的囚室也沒有空調。

如今已停刊的香港《蘋果日報》出版商黎智英於2020年12月被捕后消失在公眾視野。在北京推出的香港國安法之下,迄今已有超過250名活動人士被捕。

黎智英為英國國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罪名,指其涉及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國。原定去年12月受審,后推遲到今年9月,因港府請求北京拒絕他聘用英國辯護律師的要求。

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5月在致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一份聲明中寫道:"我的父親系獄是因數十年來對強權講真話。他仍在對強權講真話,並拒絕被噤聲,儘管他已失去一切並可能在獄中離世。"黎崇恩說:"作為他的兒子,我很自豪。"

每月,黎智英被允許與親友會面兩次,每次半小時。他們隔著玻璃,使用電話對話。在受到的另一項指控中,去年12月,他因欺詐罪名被判近六年監禁。

5月,香港一家法院拒絕黎智英要求終止聆訊的申請。黎智英律師提出的理由是,法官的任命由政府指定,這背離了基本法傳統。

黎智英患有糖尿病,2021年在押期間被診斷有高血壓。他被列為A類囚犯,即最嚴重的刑事罪行,如謀殺。

為黎智英感到自豪

作者:謝盛友

黎智英以「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入獄13個月。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判「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入獄13個月。黎智英表示,他為犯有此罪感到自豪。目前累計已有24名泛民派人士因相關罪名被判入獄。

74歲的黎智英是香港《蘋果日報》的創辦人。今年6月,該報由於香港政府以《國安法》的名義拘捕多名高層並被凍結資金,造成資金斷裂,被迫停刊。 

黎智英目前在香港監獄中服刑。他之前被中國官媒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在去年被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此前已經因為組織和參與2019年的三次遊行獲刑20個月。他同時還涉及其他待審案件,其中也包括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

上周,黎智英和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香港記者何桂藍均被法院裁定「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

12月13日,包括黎智英在內的8名被告被區域法院宣告刑期。

多名泛民人士被指去年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仍到香港維園出席六四晚會,控方檢控了26人。法新社指出,香港政府不斷加強壓制在香港舉行紀念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的活動。 

去年泛民派人士在出席維園六四晚會時發表了演講並且對媒體表示,他們呼籲香港人,無論身處何地,都可以為紀念「六四」點燃一根蠟燭。

去年活動當天,黎智英只是在維園點燃了一根蠟燭。但是審案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認為,由於黎智英的名氣和聲望,此舉仍可被看作是「煽動」他人參加非法集會。

12月13日,黎智英的律師彭耀鴻在法庭上代其朗讀求情信時稱,「若悼念有罪,那就將這些罪行加諸在我身上,讓我承受罪行帶來的懲罰,與那一群年輕人共同肩負堅持真相與正義所帶來的重擔與榮光」。

信中還表示,黎智英自稱沒有參與去年的六四晚會,只是在媒體前點起燭光,「以提醒世界要記得於31年前,有一群在天安門廣場為真相與公義付出性命的年輕人」。

鄒幸彤在法庭上自行求情時指出,「此次審訊並不是針對她,真正受審是香港多年堅持的六四晚會」。她說,「現今香港的言論自由、結社和政治行動空間越發縮小,甚至是崩潰,與新冠疫情為這座城市帶來的情況一樣普遍及痛苦,甚至更為痛苦」。 

她說:「被良知驅動的人並不會被牢獄嚇怕,儘管有禁令和越來越嚴苛的法律,但燭光將繼續存在。」

與黎智英同一批被宣布刑期的另外7人中,有5人自行認罪,他們分別是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和胡志偉。黎智英、鄒幸彤和何桂藍堅持不認罪。這8名被告被判入獄4.5至14個月。

去年7月,香港律政司先後向26名人士發出傳票,指他們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亦有部份人士同時被控煽動他人參與的罪名。目前這當中已有24人被判有罪入獄。羅冠聰及張昆陽此前已離開香港併流亡海外。法庭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 

香港有個佐丹奴黎智英

作者:謝盛友

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將其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1]。黎智英(Jimmy Lai Chee-ying,1948年12月8日-)7歲時,家裡的大人四散,父親去了香港,兩個姐姐和哥哥在讀高中和大學時都被調派到不同的地方,很少回家,而母親被關起來勞動改造。家裡只剩下他、孿生的妹妹和輕微智障的姐姐。他們三個小孩子除了鄰居偶爾照顧,幾乎自生自滅。開始時,他們依靠變賣家裡的爛銅爛鐵來換取一些生活費,掙不到錢時只好捱餓。後來,一個賣黑市的大嬸到他通靈道的家中找他去火車站幫旅客搬行李掙小費,而他也試過賣其他東西。之後,他媽媽勞改放了出來,他仍在做,因家裡需要他掙錢,直到十二歲偷渡去香港為止。

根據其著作《我是黎智英》的自述:「解放后,父親叛逃香港,家財散盡,母親也遭批鬥送去勞改,8、9歲就要賺錢養活自己和姐妹。曾經替一名香港旅客搬運行李,但是他沒有賞錢,只給一塊由香港帶來的巧克力,由於從未見、食過,放入口后,覺得是天下間最美味的巧克力。我心想,這是香港人,巧克力必來自香港,香港必是人間天堂,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了!」

1960年,他從中國內地偷渡到香港后白手興家。黎智英於12歲時隻身攜帶1元港元經澳門偷渡到香港當黑工,其最初月薪為3美元。16歲那年,他在紅磡一家做假髮的工廠當小職員,主要負責對外物料交收和車間生產收發的工作。

後來,受人啟發努力讀書,曾經當過銷售經理;但因公司對其記過處分一次,下定決心自己創業。他雖只有小學學歷,但依靠自學說得一口流利英文,又在投資股票上獲利豐厚,並於1981年,創辦佐丹奴時裝連鎖店。

黎智英1990年,將持有的佐丹奴股權出售,在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創辦《壹周刊》。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當時其財富已逾5億美元。1999年6月,創辦線上零售「蘋果速銷」(adMart),2001年,將其傳媒事業擴展至台灣媒體市場,創辦台灣《壹周刊》。2003年5月,創辦台灣《蘋果日報》,並將香港的八卦風與狗仔隊文化帶入台灣。2008年10月,辭壹傳媒集團首席執行官職務,留任董事會主席。2009年起,在台灣籌辦壹電視,經多次申請執照,於2010年12月28日正式開播。

黎智英深知,對民主運動的支持有可能讓他系獄,但他表示,自己毫不後悔,「我是個除了金錢還需要其它人生意義的人」。

因參與了在香港這個特別行政區去年發生的民主抗議運動,他和其他14人一起遭起訴,有可能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出於法律原因,他不願就此案表態。

不過,這位12歲來香港、打拚多年終至成功的企業家表示,他毫不後悔對抗議運動的支持。他說,"我兩手空空來到這裡,我所得到的一切都歸功於此地的自由。或許,現在是到了我回報這一自由的時候了。"

很多港人心目中的英雄

在這個半自治的特別行政區,黎智英是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充滿鬥志、白手起家,而且是唯一一個不憚與北京叫板的大亨。中國官媒則視他為"叛徒"、去年抗議運動的幕後推手,並指控他與外國勢力勾結圖謀顛覆中國。

被問及他為何不像大多數香港企業家那樣保持沉默、樂享富貴時,他回答說,"我就那麼參加進去了,不過,我覺得這是對的。"他說,"或許我天生是個叛逆者,但我是個除了金錢還需要其它人生意義的人。"

註釋:

[1] 王平. 看清「禍港四人幫」的真面目(望海樓).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9年08月19日, (第10725號)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Wuming123 2023-8-14 09:41
追求民主沒錯!但是民主不是有錢人的玩物!當年總督當政的時候,他咋就沒有追求民主選舉?英國人走了,為啥他才出錢出力支持民主?是有了閑錢?還是良心發現?
回復 屠龍刀之原界 2023-8-14 23:45
罪過!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7 00:1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