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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身份者無法入籍德國

作者:謝盛友  於 2020-4-19 15: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虛假身份者無法入籍德國

德國《世界報》(Die Welt)4月17日報道,為了阻止尋求庇護者提供虛假身份信息,德國政府計劃增加外籍人士獲得德國公民身份的難度。針對以虛假姓名居住在德國或者在抵達德國時向當局提供了有關原國籍不正確信息的移民,德國內政部起草了新的法律草案。目前,如果外籍人士在德國居住八年以上,通常都有資格獲得德國國籍。

該法律草案還通過更改居留許可規定,為外籍人士申請公民資格帶來第二個重大變化。根據新的措施,移民一旦被發現使用虛假身份,將不能獲准無限或永久居留許可。法律草案將"澄清身份和國籍"作為獲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前提。這些移民仍然可以獲得有時間限制的居留許可。但是,若要獲得德國公民身份,則必須具有永久居民身份。

德國政府的這一計劃也將直接影響外國公民的子女--即使他們在德國出生。目前,父母雙方都不是德國人但是在德國出生的孩子,如果父母之中一人居住德國滿八年,通常可以獲得德國身份。根據新的規定,只有父母能夠證明自己的身份和國籍,孩子才能獲得德國國籍。內政部提交的法律草案目前正由其他部門審查,得到這些部門的批准之後才能進入議會審核。

根據至今的法律,如何拿到德國護照?

如果父母是德國人,或者父母中一方是德國人,那麼小孩一出生就獲得德國國籍。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非法定夫妻關係(沒領結婚證),而擁有德國國籍的是男方,那麼必須最晚在孩子年滿23歲時,要通過法律確定父親身份。

父母都是外國國籍,只要孩子的出生地是德國,而且至少父母一方在德國的生活時間達到8年、擁有永居(類似於美國的綠卡),或者擁有依據歐盟與瑞士之間自由流動協議的居留許可,那麼孩子同樣可以自動獲得德國國籍。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在出生后常常擁有雙重國籍。而在大部分情況下,孩子要在年滿18歲時決定,保留德國國籍還是選擇另外一個國籍。只有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例如另外一個國籍是其他歐盟國家、瑞士、土耳其等),可以在成年後繼續擁有雙重國籍。

對於有意加入德國國籍的人們而言,如果說,上面這兩條主要靠投胎的話,那麼下面的條件則主要靠個人努力。滿足以下8個"硬體"條件,即可成為德國人:

1.在德國擁有永居。要獲得永居卡,通常需要滿足在德國生活至少五年(例如,擁有德國大學畢業證等情況,可以縮短該年限)、達到一定德語水平(B1)、無犯罪記錄等條件

2.已經在德國合法地生活了八年(如果參加並完成了"融入學習班"的話,最短期限為七年;如果在德國公職或者社會機構工作、德語特別好的話,最短期限則為六年)

3.在不領取社會援助和失業救濟金的情況下,維持自己(在有家庭的情況)及其家人的生活

4.擁有足夠的德語水平(至少達到B1)

5.通過了有關德國法律和社會規章的入籍考試

6.沒有因為刑事犯罪被判刑

7.承諾認可德國憲法(《基本法》)

8.放棄或者喪失原國籍

除了"硬體條件",還有一些其他入籍的可能,被稱為"酌情入籍"( Ermessungseinbürgerung)。例如,你是一名世界頂尖運動員,想要開始為德國國家隊效力,當然不需要等待兩屆奧運會(8年)的時間。另外,娶了德國老婆、嫁了德國老公,一般也歸入"酌情入籍"的範疇。

德國沒有"買房移民": 在德國購置房產,與獲得德國合法居留身份不掛鉤,當然就更談不上靠買房獲得國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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