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非暴力是一種有效的抵抗形式

作者:謝盛友  於 2019-7-3 15:4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8評論

非暴力是一種有效的抵抗形式

很多學者的著作里都隱含著一種假設——在處理政治衝突的多數手段中,暴力最有效率。政治學家也普遍認為,之所以暴力革命在反政府運動中盛行,是因為暴力手段比非暴力手段能夠更有效的實現他們的目標。儘管存在諸多假設,從2000年到2006年,塞爾維亞(2000年)、馬達加斯加(2002)、喬治亞(2003)、烏克蘭(2004-2005)、黎巴嫩(2005)、尼泊爾(2006)等國家有組織的公民運動利用包括抵制、罷工、抗議、不合作等非暴力手段成功地挑戰了強權,並最終達成政治和解。

瑪麗亞·斯蒂芬和埃里卡·切諾韋思在《為什麼公民運動能夠取得成功——非暴力抗爭的戰略邏輯》一書中對這些非暴力運動的成功進行系統化的研究——特別對那些同時爆發暴力和非暴力運動的國家尤其重要。現有的研究解釋了非暴力運動是一種有效的抵抗形式。但是很少有研究全面系統地將所有已知的暴力和非暴力運動進行分析和比對。瑪麗亞·斯蒂芬和埃里卡·切諾韋思系統地分析了從1900年到2006年所有重要的抵抗運動的數據,發現暴力運動和非暴力運動在推翻政權有效性方面的戰略差異。非暴力運動是一種有效的抵抗形式。

7月1日,一批反對《逃犯條例》的香港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抗議,在大樓內大肆破壞,塗鴉區徽、掛上殖民時期的旗幟,最後香港警方午夜開始在立法會大樓外一帶施放催淚彈清場,示威者在警方進駐前離開立法會。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大樓損毀嚴重,未來兩周不能舉行會議,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健波估計,需要以數千萬港元進行修復。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支持北京的建制派議員、主要商會高調譴責暴力,強調追究示威者。但民主派認為這是政府漠視民意的後果。

據香港媒體報道,衝擊立法會是一群前線示威者在7月1日中午投票得出的決定,部分人明確表達了承受刑責和人身安全後果的決心。

示威者從下午1時開始出動鐵枝、鐵籠車等工具衝撞立法會大樓外的玻璃牆,進入大樓后又弄毀鐵閘,佔據立法會議事廳。

晚上約9時,數以百計示威者闖入立法會,他們在場上噴上「反送中」、「林鄭下台」等字句。

當中較為特別的是有人寫上「太陽花」,當時示威者討論重演台灣「太陽花學運」佔據立法機關的可能性。但2014年香港發生持續兩個多月的佔領主要道路行動無功而還,令人質疑長期佔領立法會的成效。

警方在示威者佔據立法會不久后宣布將會清場,大批人士離開,留下少數人在立法會內商討對策。

有4人本來堅持留守不離開,但一群在立法會外的示威者得悉防暴警察將至,重新闖入立法會把堅持留守的示威者強行抬走。最終,警方進入立法會時,示威者全數離場,沒有釀成外界擔心的嚴重衝突。

《新蘇黎世報》題為"有損於民主運動"的分析,雖然衝突升級暴露了港府在處理反修例抗議問題上的無能,"但是那些受到暴力浪潮裹挾的激進抗議者,還是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林鄭月娥的修例法案原本受到香港社會各階層的抗阻,然而這一一致的立場一去不復返了。很多香港人現在將告別這場運動,因為他們不願與7月1日發生的事情有任何關聯。可以預見,這個城市將分裂為不同的陣營,抗議活動逐漸熄滅,因為它在民眾中不再有足夠的支持。就像2014年的雨傘運動那樣。

對外國政府來說,現在幾乎不再可能對香港的民主運動表達支持。不過要承認的是,迄今為止這樣的支持最多也就像溫吞水,即便是時不時口頭上有所表態的美國人,也覺得與北京的關係更重要。但自從7月1日晚上起,香港人爭取基本權利的鬥爭要獲得國際上的支持,變得難以想象,儘管他們理應得到支持。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sousuo 2019-7-3 21:14
非暴力,不是你非就能非的,你非他不非,怎麼辦?
回復 ryu 2019-7-4 02:42
這樣的香港政府已經成為沒有民意的落後勢力的政府了。
回復 bio-robot 2019-7-4 02:43
紫石英事件大英帝國有過什麼形式的有效的抵抗?它的殖民地臣民能有什麼原則哪?
鉤上掛的肉,不管趴多少蒼蠅能改變被吊的命運嗎?
殖民地的權利是由宗主國的利益決定的。以現今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現狀,大陸,香港孰輕孰重呀?
回復 ryu 2019-7-4 02:45
香港青年得不到國際社會的支持是因為香港政府喪心病狂的報復政策和赤裸裸的威脅手段。
回復 junyan2000 2019-7-4 07:33
最後一次抗議本來就沒理,再加上打砸,有誰會支持?

前幾次抗議遊行,反送中,那也就算了.但是到了7月1日,逃犯條例已被擱置,長官甚至為了提案道歉,這幫人還有什麼理由鬧事?林鄭不過提個案而已,根本沒做錯什麼,憑什麼叫她下台?一群無賴.
回復 deng123 2019-7-4 10:13
junyan2000: 最後一次抗議本來就沒理,再加上打砸,有誰會支持?

前幾次抗議遊行,反送中,那也就算了.但是到了7月1日,逃犯條例已被擱置,長官甚至為了提案道歉,這幫人還有什麼理
應該不是簡單的運動,沒有什麼運動,是隨隨便便就能鼓動那麼多人上街的,是個成年人都懂的,後面沒人策劃支撐,當大家都是傻子了!至於是誰,香港反正是逃犯天堂,無所謂啦。
回復 北極天翁 2019-7-4 22:01
衝擊立法機構已經是暴力行為。立法機構屬於暴力機構,衝擊暴力機構在任何國家都屬暴力行為。試試去衝擊米國國會,管保沒一個能站著出來。
回復 Kalco 2019-7-5 01:09
非暴力+不合作。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2-21 08:08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