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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龍應台與亨利希的簡單比較

作者:謝盛友  於 2012-12-30 23: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謝盛友:龍應台與亨利希的簡單比較

聖誕節期間,瓦格納(Rudolf G. Wagner,1941年-)的一位學生到寒舍雅會,自然談到龍應台。我說:「龍應台與亨利希•曼有些地方相象,某些地方相反。」

龍應台(1952-),祖籍湖南,生於台灣高雄縣,為中文著名作家。她二度為官,是台北市首任文化局局長、中華民國文化部首任部長。

亨利希•曼(Heinrich Mann,1871-1950),出生於德國呂貝克,逝世於加利福尼亞州聖莫尼卡,德國大文豪之一。他二度為「官」,1931年被任命為柏林普魯士藝術科學院文學分院主席(Präsident der Sektion Dichtkunst der Preußischen Akademie der Künste)[1],1949 年當選 德國藝術科學院主席( Präsident der Deutschen Akademie der Künste in Ost-Berlin )。


相象


龍應台在《當權力在手》中指出政務官員和知識分子之權力的某些模糊界限:政務官員不應該使用知識分子的權力。一旦「下海」成為政務官員,就應該是各方檢討批評的對象。政務官員的舞台是他的施政,他一切的自我辯護應該都在他的施政措施中不言自明。一方面享有施政實踐的權力,被批評時又想同時擁有知識分子的言論利器,豈不等於既是馳騁場上的球員,又要做吹哨子論成敗的裁判?……同時要擁有兩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權力,是不誠實的。……我的筆,不能出鞘。

亨利希•曼的政治思想信奉自由、民主、人權,信奉共和主義,他1904年10月8日發表宣言,表示擁護法蘭西共和國,高度讚頌民主生活方式,他以「一名對法蘭西共和國深懷感激之情的作家」的身份寫到:「共和國並不是通過『外表文明』而可以實現的。法蘭西民族經過不屈不饒的抗爭才建立起共和國:他們憑藉的是心靈深處對人權的堅定信念;是一種批判的執著精神;是純潔的智慧本能,因為這些本能禁止人們把實踐理性和純粹理性分離開,禁止人們由於生活安逸、有利可圖而變得苟且偷安,容忍一種被精神拋棄的國體。」人權和民主成為亨利希本人追求以及他對德意志國的要求。


相反


龍應台在《百年思索》中記載如下:

1999年馬英九飛去歐洲、夜訪龍應台德國居所請龍當官時,龍馬兩人之間曾有的一段對話。

龍問:「你把她找來,是因為她有獨立的精神。如果她一進入官僚體系就失去這份精神,也就抵消了你找她來的意義,你同意嗎?」

馬答:「如果她失去了獨立的精神,那麼她輸了,我也輸了。」

馬英九在跨洋「三顧茅廬」龍應台的同時,除了承諾會尊重龍應台作為知識分子的獨立精神,也特彆強調是林懷民的推薦;龍應台躊躇再三,最後終於回台從政。但外界也有人擔心:從文化人變成政治人,她的轉身,會不會變成從屬於政治、為政治利益服務,而失去知識分子獨立精神;那樣的話,轉身等於是彎身,失去知識分子的獨立,被政治這個骯髒的醬缸所漬污?

2004年3月,局長龍應台在恢復作家龍應台身份之後,在《中國時報》發表了長文《文化政策,是什麼?》,系統論述了她所認識的文化政策,「文化不僅只是唱歌跳舞,文化發生的場所不僅只是音樂廳美術館,文化政策也不僅只是大廳大堂的形象工程。文化是民生,是政治,是經濟,是教育,是外交,是國防……」

2008年5月初,正值馬英九當選總統、尚未就任之際,龍應台在《中國時報》發表另一篇長文《文化,是什麼?》。文中提及她在擔任台北市文化局長時,如何在半夜三點市議會審查預算之際,被要求回答議員突如其來的「什麼叫做文化」的質詢,龍應台答道:「文化其實體現在一個人如何對待他人、對待自己,如何對待自己所處的自然環境。品位、道德、智慧,是文化積累的總和。」

龍應台在文中指出,文化的核心是自由,而自由需要文化政策的制度保障才能長久,屬於公民的文化平台得以建立,是看不見的工程,是立國的依據,更是支撐民主前行的力量;這個道理,龍應台說:「很少人認識到,文化政策和民主政治之間有一種扶持關係,像水載著船。文化的水越有活力,民主的船越能順行。」

龍應台畢竟是文人,文化政策理念清晰,具有足夠的高度與宏大的格局。但是,龍應台恪守一種官場倫理、為官之道,對於官員龍應台抱著更高期待的人難免感到失落:連龍應台這樣是非分明的知識分子,當了官之後也得把知識分子該講的話吞進嘴裡,也得對提拔自己的長官表現出「願為小相」的忠誠和謹慎。比如,官員龍應台對馬英九特別優待,甚至獨厚馬英九。這種情況,不只當官時如此,卸任后的龍應台對馬英九也只有感謝,從不曾公開批評過馬英九。她不只一次在公開場合表達對馬英九的感謝和稱讚:「感謝一個具有文化視野、寬容大度的市長,我才能放手揮灑。」

比如,知識分子應該堅持直面權力、說真話,但連龍應台在當官后也不得不改變。雖然她對馬英九施行廢公娼、取締搖頭吧的政策作為頗不認同,但為了「顧全大局」,身為下屬的她曾說這種事只能「關起門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外界不清楚的是,在那道關起來的門後面,龍應台有沒有表達自己的異議?馬英九如何回應?意見未被接受時,她「生氣」了嗎?據理力爭了嗎?還是就這麼算了?

相反,法西斯納粹主義在德國盛行,亨利希•曼的共和主義思想,首先在世界觀上與自己家族產生了分歧和分裂。先是自己的妹妹尤莉亞,不能接受哥哥對德意志國家主義的強烈批判,與之斷絕來往。其後是弟弟托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諾貝爾文學獎1929年獲得者。)

托馬斯•曼對哥哥的思想轉變頗不以為然:「我感到特別有趣的是總覺得你的世界觀不大可能發展為自由主義」,而亨利希則從弟弟的作品中察覺到他有「反對人權第二要求,即反對平等的傾向。」(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共和國的特點就是平等——筆注)並不點名對弟弟進行了嚴厲批評,把他稱作「背信棄義的文人」、「他們僅僅將對人民生活的了解看成自己閱歷豐富的標誌……他們不了解民主,蔑視民主」。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也是兄弟之間世界觀分歧的全面爆發。此時的托馬斯幾乎墮落為一個沙文主義者,其觀念和國家主義如出一轍,他公開宣稱忠實於民族及其國體——這距納粹法西斯主義只有一步之遙,把霍亨索倫家族的統治稱為「我們的社會帝制」,用「德意志精神」表達對戰爭的歌頌。戰爭開始不久的1914年9月18日,托馬斯給哥哥寫了一封信,說由德國發動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一場「偉大的、正義的、並且是莊嚴的人民戰爭」,對弟弟所表現出的極端思想,亨利希「懷著憤怒和痛苦的心情」與弟弟斷絕了來往。

愛國,不能僅僅體現在對國家無條件的讚美上,亨利希以其強烈的批判姿態對愛國主義進行了新的詮釋,愛國,還有一種更為深切、更為忠誠的態度——就是對國家的一切醜惡行為和思想進行嚴厲的抨擊,國家並不具有天然的正義性和正當性,正如他在德國一戰戰敗之前所說的那樣:「不能要求作家在一切都在走向毀滅的時刻去讚美生活」,這不僅充分展示了他的政治敏感性,也更加是他良知的要求,亨利希•曼給我們建立了一座坐標。1918年11月11日,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

 一戰失敗,德國政局發生急劇變化,儘管在國體上走向了共和,但魏瑪共和國極其軟弱和動蕩,法西斯納粹主義正是在這個時期崛起並席捲全德意志。

納粹黨建立並出現在德國政治舞台上不久,作為資產階級出身的作家,亨利希•曼是第一個意識到:法西斯納粹主義是將與德國工業界巨頭聯合進行壟斷的政治怪胎。這促使他在思想上進一步轉變為民主社會主義者,並且把自己變成「泛德意志主義者的敵人」——他幾乎是在與全德意志的民族情緒進行搏鬥,這需要何其大的勇氣。1919年底他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政治論文集《權力與人》,對「帝國和共和國」進行徹底清算。

1920年2月,希特勒在慕尼黑頒布該黨的《二十五條綱領》,系統而膚淺地闡述了納粹黨的方針,對德國民眾進行瘋狂煽動與蠱惑,亨利希立刻指出,這是糊弄「低能兒的世界觀」,納粹黨的全部慾望是「奪權高官厚祿、奪取政權,除此之外別無它圖」。在1923年6月的一封信中,他預言,在德國「中央集權是不可避免的」——用現代政治術語就是「極權主義」。亨利希•曼以極為深刻的政治洞見對這個政黨的邪惡本質進行了無情揭露。

隨著局勢的變化,希特勒所領導的納粹黨勢力越來越龐大,德意志的納粹化特徵愈加顯著,到20年代末,亨利希對德國的政治走向更加明晰,他明確意識到,在德國,「審美,內心深處的道德不再起作用」,作為作家,他對文學具有了新的態度:「文學絕不是單純的藝術,從誕生之日起就超越時代的文學創作是不存在的。它不可能像音樂那樣的純真,受到人們的喜愛。因為它是良知,是產生於世界,又位於世界之前的良知。它不斷地作用、行動著。」由此,亨利希•曼成為德意志的良心。


亨利希•曼以《文學與政治》為題,再度重申文學與政治之間的關係,他認為:「共和國已經紮根於每個市民的判斷力中,在共和制下,每一個市民對社會關係和人與人的關係的認識比在任何制度下都要深刻。否則,他們就不會維護共和國的安全。」這充分表明了他對共和國即將面臨的瓦解而擔憂。1931年底,他在《德意志的抉擇》一文中寫到:「德國歷史也許會由此而留下血跡斑斑的一頁。冒牌的德國人和冒牌的社會主義分子建立起來的帝國無疑將在流血中產生。然而,與這個帝國滅亡的時候將要流淌的鮮血相比,這點兒犧牲不足為奇。」他準確預言:「第三帝國將由於他的無能和依附性而失敗。」——後來,歷史在德國的發展中幾乎得到完全的應驗:納粹政權通過流血而建立,經過更大的流血而覆滅。


註釋:

[1]是一家非官方、非營利性的互益組織。在德國,任何民間組織都是互益性(gemeinnuetzig)組織,分為登記社團和非登記社團。登記社團在法院註冊后,同樣在稅務局備案,經稅務局審核后,登記社團再分為「營利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獲得「非營利組織」認可的社團,享受免稅(社團本身不用繳稅、捐款者獲得免稅證明)待遇。

民間社團發達程度,是衡量公民社會是否成熟和民主法治是否健全的主要標誌之一。

筆者在許多文章中建議在中文話語里取消「非政府組織」這個概念,使用「互益性社團」這樣的概念。因為「非政府組織」並不是非法組織。在中國是一黨獨大,黨就是政府。而且,共產黨「代表了廣大人民的利益,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和先進的文化。」在這樣的長期教育下,「廣大人民」跟著執政者畫等號:共產黨等於政府;政府等於合法;非政府等於非法。

 「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縮寫NGO)的定義來自美國,是指一個不屬於政府、不由國家建立的組織,通常獨立於政府。

在歐洲,對民間組織一般不用「非政府組織」這樣的概念。


寫於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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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tsueict 2012-12-31 00:32
In Chinese society (China,Taiwan and Hong Kong ...... etc.) being a 政務官員,  difficult; a 知識分子 more difficult; and people travel between both of them, much more difficult!
回復 病枕軛 2012-12-31 00:44
是的,至少在大陸,這兩者之間界限模糊~角色轉換談起來容易,放下來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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