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文友討論宗教信仰
盛
友:感謝你為我給力!我認同「原罪」說,但我向你坦白,我1979年開始讀聖經,不過,關於「真神」,我有時很難「信以為真」,也許我還不是真正的基督
徒。我是讀到康德的「Ich mußte ... das Wissen aufheben, um zum Glauben Platz zu
bekommen」, KrV Vorr. z. 2. A. (I 37—Rc
32).(知識先讓路,給信仰位置),我才決定受洗的。我本來就離開書本很遠,而且沒有什麼知識,自然不應該有信仰障礙。
文友:我信「神」沒有障礙,因為我對「神」的認識要廣義得多,尤其是通過「天」的概念去認識就更沒任何困難了。即便是基督作為神的兒子,父子靈三位一體,也很容易接受。不是迷信地接受,而是在化境里超然地、靈驗地、喻表地接受。我可能一時還表達不清,是需要悟性的。
「神」
何以為「真」?「信」以為「真」。「神」之「真」在於「信」。這是基督教神學「以信稱義」的要害。如果是這樣,「神」之「真」在你虔誠的「信」中,對不能
跟你共享這種「信」的人來說,「神」即「空」、「無」、「虛」、「幻」,其「真」亦「假」;而對於造「神」者來說,重在取「信」,而一經取「信」,其
「假」亦「真」;至此,你的問題所基之假設已如海灘沙器。
其實「真神」不是問題,因為儒家有「天」的概念。西人說「君權神
授」,國人說「真命天子」。這個「天」也是有血有肉的。OMG翻成中文就是「天哪!」況且基督教的「上帝」概念,也不應該狹隘化,所以其它信仰之所以反感
基督教神學的「排他性」,其實都源自對「God」這個概念的狹隘解讀。如果「God」是包羅萬有的,應該也是所有其它信仰所仰望的,關鍵在於信徒心中對這
個真神的認識。如果狹隘地去解讀真神,那就走了排他的極端。但是「原罪」倒確實是造成制度差異的關鍵。我比較能接受「原罪」說,也比較能接受懺悔。中國社
會的腐敗源自製度上沒有以制約「原罪」為宗旨。這一點應該八九不離十。
盛
友:很高興認識你這位朋友,你視野很寬,看問題很深很遠,敬佩。我不懂哲學和宗教,但我一直關心中國大陸真正的信仰自由,我始終認為,一個沒有真正信仰自
由的國家,不可能成為一個大國。你說,儒家真的沒有懺悔嗎?儒家無法做到「制度化」懺悔,是儒教沒有「真神」和「原罪」嗎?儒家和佛教,沒有「原罪」,所
以強調「自我完善」,對嗎?但是,這對司法獨立是很大的障礙。
文友:「儒家真的沒有
懺悔嗎?」不見得!「五日三省吾身」、「反求諸己」等都代表了一定程度的自省和懺悔。但是儒家沒有「原罪」說,這倒是真的,因為儒家相信「人之初性本
善」,而不是 「性本惡」。所以儒家側重打造「返璞歸真」的「聖人」。有好多制度方面的問題其實都可以從這兩個截然不同的出發點審視其差異。
中
國文化中沒有「原罪」概念,「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人生下來大家都差不多,應該都是善的,至少是一種無所謂善惡的本色吧,性格情操也是天然
的,但是「習」,也就是來到這個世上之後的路怎麼走,才是區別「向善」還是「向惡」的關鍵。所以,如果大家都能接受儒家的教化,從善如流,「惡習」就能革
除。因此「教養」、「教育」可以造就聖人。當然「受教」過程也包括「五日三省吾身」、「反求諸己」等懺悔自省。但這些「懺悔」不是針對「原罪」的,而是針
對「惡習」的。法律制度上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小人」就是基於這種「習相遠」的規律,豁免了已經養成修身養性之好「習」的士大夫,而沒有修養成習的
小人自然跟君子就相去太遠了,對這部分小人才必須用法律去約束。從這個意義上講,儒家是重「教」輕「法」的。法律沒有把所有的人當成擁有「原罪」的小人,
而給了士大夫很大的尊重和自主空間,用司法去制約王權更是沒有必要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沒有司法獨立是可以歸結到沒有「原罪」概念的,因為王權是沒有
「惡習」的,幹嘛需要獨立的司法去約束呢?這樣做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端看社會如何進化。在落後的生產力條件下,物質構不成太大的誘惑,那麼
這種制度有利於培養士大夫自覺自律的主觀能動性,古代聖人確實較多也是事實。但一旦社會物慾橫流,誘惑超過某個臨界點,這種制度就會崩潰,不受約束的權力
機構必然腐敗。
盛友:我認為,懺悔是要公開的,不
是簡單的「一個人與神的溝通」,所以,制度化的教會活動不能少,西方由於「自由」的衝擊,現在教會的「制度化」,受到很大影響。我們大學的神學系主任,到
巴伐利亞州任「基督教理事會主席」,他接受媒體採訪,還自信:「至少去教會的人總比看足球的人多」。我跟他認識,見面時不知道說什麼好。我自己坦白,我更
願意到天主教教堂懺悔,我仍然認為,人的懺悔,其形式還是很重要的。我觀察到一個很有趣的事,中國儒家、道家、佛教,其廟都設立在人偏遠的地方,而天主教
基督教的教堂在人來人往最多的地方,為什麼?
文友:這就是「修身」與「救世」的區別。道家更
明顯是一種注重獨善其身的哲學。儒學兩可: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因此,孔廟是個人修行的地方,偏僻,但古代士大夫兼濟天下時,整個官僚體制就相當
於儒教的會所。佛學也是兩可:小乘重在內修,大乘普度眾生。這有點像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區別:猶太教注重上帝選民猶太人自強不息;而基督走了出去,承擔起
「救世」的職責。這些都是一些現象,很難說誰對誰錯,誰優誰劣。如果每個人都能注重內修,互不侵犯,個人素質好了,社會自然受益。但批評者認為:太自私。
可是太大公無私了也是一種政治雙刃劍:基督教的救世,共產主義的解放全人類,歷史上既有正面意義,也有導致戰爭的負面影響。題目太大了,就此簡而言之吧
「懺悔」的公開還是私密,不太重要,即便是天主教的懺悔,也都是跟神父一對一進行的,只是有人會在公開場合禱告。《聖經》有的章節甚至認為禱告也是個人的事,應該在密室與神溝通。反倒是那些虛偽的法學家會在廟堂大聲禱告,以表現其虔誠。
關鍵是,如果是以「原罪」為約束對象的,司法就不應放過任何人,哪怕是帝王將相,無論他們如何修身養性排除「惡習」,他們的「原罪」也還是必須制約的,誰來制約?相互制約。這樣三權分立才是相互制約所必須的。
盛友:沒有真神的宗教,能凝聚人心嗎?
文
友:「凝聚人心」究竟靠什麼?如果你所信之「真神」與他所造之「神」都須取「信」於人,使之「信」以為「真」,方能以「信」取「義」,那麼「凝聚人心」的
看似
「真神」,實際在於如何使人「信」以為「真」;所以「凝聚人心」的關鍵在「傳」,「傳經」、「傳教」的「傳」,也是「宣傳」的「傳」;「傳」的功效在「洗
腦」,洗去「積澱」,輸入「真知」,統一思想,統一意志;整個「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的過程相當於把石灰石(被洗腦的信徒)和粘土(「信」以為
「真」的「神」)提煉成隨時準備「凝聚」的水泥;缺了這個「傳」的過程,石灰石歸石灰石,粘土歸粘土,「凝聚」則無從談起;為了「傳」之有效,必須以「組
織」形式使之制度化,這就是「宗教」嚴密組織形式的由來;如果「傳」是提煉水泥的過程,那麼等級森嚴的「組織」就相當於鋼筋,把凝聚在一起的水泥加固成
「鋼筋混凝土」;這就是從「思想上」、「組織上」「凝聚人心」的過程;總而言之,「凝固劑」如果是「信」以為「真」,只要「思想上」「傳」之取「信」,
「組織上」「固」之稱「義」,那麼「神」之「真」「假」便迎刃而解了。這就是為什麼,無論是擁有「真神」的基督教,還是名義上「無神論者」的共產主義,在
「凝聚人心」方面都曾有過盛極而衰、由聚到散的跌宕起伏,關鍵不在有沒有「真神」,而在「思想上」取「信」之「傳」是否高效,「組織上」是否有機而不腐。
「凝
聚人心」真有那麼重要嗎?這就涉及「信仰」與「宗教」的根本目的與主要區別。如果「信仰」在於修身養性、陶冶情操,它就是一個精神理念;如果「宗教」
在於「凝聚人心」、救世濟民,那它就是一個政治概念;如上所述,作為精神理念的「信仰」,本身無所謂「凝聚人心」:如果我心中那包羅萬有的「真神」不是教
會宣講的排他性「真神」,那麼它的「真神」就不能「凝聚」我的「心」;而作為政治概念的「宗教」則是通過「傳教」手段與「組織」結構去「凝聚人心」
的;所以,「凝聚人心」只有對「組織起來,共同完成『神』的定旨」來講,才是重要的,而這正是教會的政治需要,也是其它造神運動的政治需要。
在
思考了以上問題后,你的問題意義何在?首先,這是個政治命題,對於沒有任何政治野心、獨善其身的信徒毫無意義;其次,「凝聚人心」既然是一種政治需要,關
鍵在「傳教」手段能否取信於人、統一「思想」;而高效的「傳教」手段又離不開嚴密的有機「組織」;「思想」、「組織」問題一解決,是「神」必「信」
以為「真」。
盛
友:我剛剛從紐倫堡華人基督教會回來,今天我們那裡來了一位新朋友,她的兒子是西門子的工程師,是我們教會的弟兄,她來德國探親,在國內是搞工程計算的,
她跟我說:「國內有一個佛廟(她所說的這個寺院有複雜的背景),一年收入六億,三億繳納給中央,兩億繳納給地方政府,一億留給佛廟自己。國內佛廟很賺
錢。」我聽后第一感覺,國內雖然沒有真正意義的信仰宗教自由,但是,宗教產業化(至少佛廟產業化)早就悄悄開始了,你看法如何?
文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