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增減·重複
文字有繁簡。為了謀得整方印的平衡和安詳,有時需要對字的筆畫進行適當的增減處理。比如下面左側的「真水無香」。左上的「水」字筆畫少,右下的「香」字簡化后,兩廂對比,疏朗協調。再如「立春」的「春」字,省去了上面的草字頭,簡化后和本來簡單的「立」字相得益彰。「靈境」一方印,「靈」(靈)字省去了下面的「巫」,「境」字左下角增加了回曲。增減的手法雖然增添了印文的變化情趣,但也帶來了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印文,如果不加釋文,我們很難辨讀。所以印譜中都會有「釋文」一欄,幫助讀者明白印文內容。有些印章,印文簡化了,作者會在邊款上加以註釋。

印章中有時會遇到相同的字,比如「人人平等」。一般的處理方法是在第一字的右下側,用兩個小點代替第二個字。比如傅抱石的「往往醉后」。

順便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印章都是紅的?
印章蘸印色蓋在紙上或是絹上,也是到了南北朝時才開始通行。之前印章的形式是「封泥」。在敦煌發現的經書上,大多是朱印,也有少量墨印。經過時間的檢驗,大家發現以硃砂為主要成分的印泥,歷久不變,色澤沉著,加上與書畫作品,特別是書法作品的黑色相襯托,逐漸地,印色趨向為紅色。
明清時期,凡遇國喪,百日之內官印改用藍色。百姓家中遇到父母喪故,百日之內私人用印也改為黑色。現在有些地方,當年如有家人故去,春節時貼的對聯也會用淺綠色的紙代替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