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世界上不少國家與地區存在就某一話題過度討論乃至爭論的現象。下面舉幾個例子。
對於美國的國歌的爭論。日前充滿美國媒體版面的一個話題是美國總統特朗普就運動員唱國歌時下跪抗議的現象發出的批判,以及引發的更大的爭論與抗議。不少人對於國歌的歷史及內容進行了深入討論,也有人批評運動員不尊重國歌國旗,當然也有人批評特朗普撕裂美國,認為他如果不把問題放大的話,這個問題不了了之最好。目前這個熱點爭論仍在持續。
關於某些地區是否有權獨立的討論及爭論。比如台灣香港,比如美國加州,比如加拿大魁北克,再比如英國愛爾蘭,日前西班牙一些城市的市長也競相提出這樣的話題並上街遊行爭權。一個地區有沒有權利獨立,是否是這個地區人民的排他性權利,這是這些爭議的核心問題。換句話說,是不是我想獨立就可以獨立了,不需要經過他人同意?對於這個問題的爭論,造成了大量的社會資源浪費乃至動蕩。考慮到這個話題牽扯到的國家之多,持續高強度的爭論會導致全球的社會動蕩乃至某些國家的內戰。
對於性別的討論乃至爭論。尤其在發達國家,人們對於LGBT群體的討論與認識其實已經足夠深入,但某些個體及群體有進一步深入討論、大有利用少數碾壓多數的意圖。比如存在一種不支持LGBT群體就不正確的政治正確的傾向,而為了保護LGBT群體的利益,不惜大肆侵犯普通人權利的趨勢。這種趨勢的存在與LGBT群體占社會的比例依然失焦,而盲目擴大對於LGBT群體的重視更會誤導扭曲社會認知。
上面僅舉幾個例子,說明存在對於某些話題過度討論的現象。對於任何一個話題,存在不同的看法本來是再自然不過了。但政府、媒體乃至社會責任群體有責任有義務就某個話題引導一個正確的社會導向,其目的是維護社會正義良知與客觀公正。這並不是要抹殺不同意見,但應該把一些極端的不同意見控制在一定的幅度內。任由一些極端觀點肆意傳播乃至放大,對於某些群體如未成年人來講,顯然會扭曲他們的認知。當一代認知扭曲的人成長為社會主體,則容易導致整個社會導向出現問題,甚至一些社會動蕩撕裂。
有人或許認為,必須要進行討論和爭論,所謂「道理越辯越明」。其實不然。比如對於美國的國歌,有人說它歌詞有歧視用語,也有人說那個詞並非歧視;有人說唱歌時跪地抗議就是不愛國,也有人說人們有權不愛國。這種問題深入討論起來,會有實際結果嗎?難道要改歌詞或者換國歌?即使能換國歌,能保證任何人不提出不同意見?因此這種討論除了撕裂社會,消耗社會資源,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已經定下來的事,再去激烈的提不同意見,不應該是社會關注的重點。
因此,社會應該就某些話題的討論達成一致,限制這些話題的過度討論。對於已經確定的問題,或者本來不是問題的話題,應該有責任把這些討論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否則除了社會撕裂內耗,沒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