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過去二十多年了,今天提及我覺得還有意義。
那是改革開放不久的事,我出差去深圳,火車上和一位在斐濟的華僑鄰座,閑聊中,我們有以下對話。
他:我覺得你們大陸人,沒有我們在外面的人愛國。
我:能舉例說明嗎?
他:唐山大地震,對越反擊戰,我們華僑都紛紛捐款,你們卻沒什麼動靜。
我:您捐了好多錢嗎?
他:除了必須留下的費用,我捐了很大一筆。
我:是您的全部積蓄嗎?
他:怎麼可能?但是我確實儘力了。
我:您確實是愛國的,我很尊重您。但是,我不同意您說的我們沒有你們愛國的結論。即使是從金錢上考量,我相信我也比您「捐」得多,當然,我們不叫捐獻而叫貢獻。我是1967年大學畢業生,一直在煤礦和工廠工作,我的工資從每月45元到56元停滯了十多年,至今20年了,我才剛剛賺到每月120元;我很努力,所以每年都是先進(生產者)工作者,現在還當了幹部。我們對國家的愛,是全部的無私奉獻。當然國家也會照顧到我們的將來和老年。
他無語。
現在,貝殼裡有那麼幾位「愛國者」,動不動就拿「愛國」說事,好像叫喚得歡就是「愛國」了,把愛國這種神聖的事,當狗皮膏藥隨處亂貼,豈不知正是自己「漢奸」嘴臉的暴露。
具體點說,我們的愛,過去是在工作上的貢獻,現在是對那裡的父老鄉親疾苦的關心。你們的「愛」卻只是對偉光正口頭上的阿諛奉承和溜須拍馬。還今天脫個外套,明天換個馬甲的裝神弄鬼,瞎起鬨 ,沒個正行。
要知道:愛,是具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