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被「軟禁」的日子4——我為什麼對老家的警察那麼反感

作者:異域堂  於 2010-6-23 08: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前塵往事|已有25評論

關鍵詞:

    除了這次詢問我的付政委,比較有些共產黨員的味道以外,我所接觸或聽到的警察的行為沒一個不是假二橫子,蠻不講理,土匪味十足的。
    我的祖父是土改時冤死的,死前已經發現「抓錯了」。但是還是得死。所以我父親叔叔們就成了共產黨的「血仇子弟」,我父親是公私合營的4級汽車修理工,卻從來都當「漏划資本家」被各種政治運動批鬥。最有甚者是滅資興無的1959年,被關押20多天,抄家2次,掠走了全家所有值錢的物品,至今空留一張「瀋陽市公安局4處」的搜查證,沒有任何結論。原因是戶籍員沈鴻學和鄰居治保主任王鳳琴搞破鞋,被我母親看見了。
    為了家庭出身,我無數次的找派出所,要求更正為「未划」,總是被驅趕或唬嚇。
    後來,天緣巧合,我成了幹部,聽到的,遇到的還是警察不講理的故事。張志新被割喉是見了報紙的。九十年代中期朝陽市劉向榮市長被屈打成招的事,是遼寧省高法的劉副院長親口告訴我的。曾經給李長春市長當過副手的譚富濤副市長(後為省儲備局長)被關押兩年後才以「貪污兩萬元」定罪,並釋放。我問過他們「為什麼招?」都異口同聲地說:折磨得受不了啦。即使這次蟻力神專案組不也暴露出辦案人員劉金哲敲詐勒索當事人100萬元被抓的醜聞嗎?至於瀋陽市公安局100多幹警集體貪污,販毒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他們的辦案手法幾乎就沒改過。1.先抓人後取證。2.威脅當事人和其親屬拿錢撈人。3.以撈人的錢作為犯罪證明。4.製造審訊筆錄,逼你簽字畫押。
    也正因為這種錯誤的辦案程序,所以過後,沒有不翻案的。
    我這次在瀋陽和他們反覆爭論的就是「我犯沒犯法?」在他們承認我沒犯法的基礎上,我答應了他們的所有要求。這是他們不得不放我的前提。
    所以,我對老家警察的概述就是:不學無術,楞拿「大蓋帽」當「學士帽」,這回卻連大蓋帽也不戴了。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25 個評論)

回復 牡丹石頭 2010-6-23 09:39
這政府倒底姓紅還是黑?!
回復 oneweek 2010-6-23 09:53
別的地方好不了多少, 如果好的話。
回復 yulinw 2010-6-23 11:08
違法都基本程序化了~~~死了的說不了話了,活著的也不敢說,因為要活啊~~~您出來了,就說個痛快吧~~!!
回復 東方邪 2010-6-23 13:12
算了,兄弟,能出來就挺好 了.
回復 nierdaye 2010-6-23 18:15
牡丹石頭: 這政府倒底姓紅還是黑?!
警察的違法是合法
老百姓的合法是違法。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19:36
牡丹石頭: 這政府倒底姓紅還是黑?!
政府都姓紅,辦事都很黑。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19:36
oneweek: 別的地方好不了多少, 如果好的話。
正所謂天下烏鴉一般黑。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19:43
東方邪: 算了,兄弟,能出來就挺好 了.
不能算了,那就白「以身試法」了。我用坐牢的危險考察中國的法治情況,就是希望它好起來,因為中國必須好起來,老百姓才有希望。實踐證明,法治在蔓延,因為現在的中國領導人除了討好老百姓沒有其他資本可利用。當然,還有靠槍杆子的保護。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19:46
nierdaye: 警察的違法是合法
老百姓的合法是違法。
警察的違法是因為他們只知道討好上級,不懂得執法。老百姓因為沒有權,所以談不上合法還是違法,全靠「領導」的說法。
回復 trunkzhao 2010-6-23 22:32
我對全國警察的概述就是:不學無術,楞拿「大蓋帽」當「學士帽」,官匪一家。
早年一次出門,門口的交警攔下車:送我去中隊。路上看見一個大客車載著一堆大蓋帽旅遊。那時除了警察,工商等正在實施大蓋帽,這個警察看到不忿:這幫戴大蓋帽的,真不是人養的。

94年,幾個同學出去吃分手飯,為了爭付款,惹惱了流氓老闆,一堆人給了一頓胖揍。去派出所,所長政委和老闆勾肩搭背,稱兄道弟,而對我們卻橫眉立目。後來學校報告教委,教委找市局,市局壓分局,這時正值六四前期,這才辦理手續,將一群流氓拘留,後送分局逮捕。
回復 笑臉書生 2010-6-23 22:46
小金是小流氓國家,大陸呢?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23:10
大陸是只有警察沒有流氓的國家。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23:12
trunkzhao: 我對全國警察的概述就是:不學無術,楞拿「大蓋帽」當「學士帽」,官匪一家。
早年一次出門,門口的交警攔下車:送我去中隊。路上看見一個大客車載著一堆大蓋帽
說明群眾一使勁法制就有效。
回復 Doug2 2010-6-23 23:26
奴隸主的打手
回復 異域堂 2010-6-23 23:42
Doug2: 奴隸主的打手
也是撈外快的職業。
回復 東方邪 2010-6-23 23:43
異域堂: 不能算了,那就白「以身試法」了。我用坐牢的危險考察中國的法治情況,就是希望它好起來,因為中國必須好起來,老百姓才有希望。實踐證明,法治在蔓延,因為現在
希望如此,倒也是幸事了。
回復 綱舉目張 2010-6-24 06:00
堂兄,你母親也太不走運了.撞破了人家的好事,不論在中國還是在美國,挨整是跑不掉的了.
回復 bjca11 2010-6-24 09:12
yulinw: 違法都基本程序化了~~~死了的說不了話了,活著的也不敢說,因為要活啊~~~您出來了,就說個痛快吧~~!!
精闢!
回復 yulinw 2010-6-24 09:17
bjca11: 精闢!
不得不的無奈~~
回復 bjca11 2010-6-24 09:19
笑臉書生: 小金是小流氓國家,大陸呢?
想起了一句話:你跟他講理,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渾蛋,他跟你講「法制」。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6 17:27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