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看52不準

作者:異域堂  於 2010-2-25 01:0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流水日記|已有6評論

    中央又發了52不準,以約束黨員幹部。我當然贊同。擔心的是能執行多徹底。原來紀委就有貪污2000元就立案的規定,結果是糊塗廟糊塗神了。其實這種規定還是計劃經濟的管理辦法,寫得越細越有空子可鑽。而且關鍵是要有嚴厲的懲罰條款,而懲罰是歸司法的,所以這裡有點「空」的味道。
    管幹部,就管住「吃喝玩樂」自己掏錢就行了。至於錢的來源,當然是「工資」收入。別的管理條例都是虛的。反而有掩耳盜鈴之慮。
    但是,我這辦法肯定沒人同意,因為人們爭先恐後的往上爬,不就是圖個「吃喝玩樂」不怕花錢嗎?所謂不怕,就是或者自己很有錢,再不就是有報銷的地方。而自己之所以「很有錢」,只有少數人能憑知識,智慧和本領做到。大都是靠權勢撈的,而靠權勢撈錢的沒有不犯法的。現在中國的幹部哪有不想方設法佔公家或企業便宜的?而這便宜就是自己和家人都能吃喝玩樂不花自己的錢。
    文革時,有一段時間「狠反走後門」,尤其是「參軍入伍」。後來忽然看到一個內部材料,說一個軍級幹部可以批「幾個指標」。從此,後門就成了正大光明的前門。
    新法既然出台了,就建議從上到下的檢查一下兒,只要認真,肯定會有一大批下台的,就怕水過地皮濕的過場,那時,黨會更丟臉。
1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碧海琴音 2010-2-25 01:18
沙發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0-2-25 02:09
認真應付
回復 shipuliu 2010-2-25 02:15
那是給老百姓看的,能信嗎?
回復 xqw63 2010-2-25 04:09
好象是中組部,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曾發文,要求收受100元以上禮品的領導幹部,必須向組織如數上交禮品,咱原單位組織大家都認真學習了,但廉政部門沒有收到一份禮品
回復 roaming 2010-2-25 06:24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回復 yulinw 2010-2-25 08:28
檢查就是虛話~~~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0 01:2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