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的冬天,越來越冷了,一場雪后就零下20多度;因為客戶的爽約,我比預計早回「家」兩個多小時,弟弟外出了,我又忘帶了鑰匙,索性找個洗腳店消磨時間。
鬧市邊,有三家洗腳店,我挑了一間看似乾淨的進去了。一位看不出年齡但嘴抹得挺紅的婦人接待了我。「洗腳多少錢」?「二十」。「好,我洗腳」。窄窄的單人床,連掛外衣和棉褲的地方也沒有,只好堆放在另一個床上。盆不大,水夠熱。婦人邊給我洗腳邊沒話找話的搭訕著。
「大哥身體挺棒啊!」
「啊,還行。」
「五十多了吧?」
「快六十了。」
「一點都不像,是這城裡的?」
「早前是,現在回來辦事。」
「啊,大哥不在本市呀?是生意人了?」
「算是吧。」我有點困,不想再聊。她卻突然熱情高漲地說「大哥,來點花點吧。便宜。」「什麼花點?」我故意地問。「什麼都行,XX 40;XX 60;XXX 全套才100;」我推辭道:歲數大了,沒興趣。她馬上說:XXXX XXX
我還是搖頭。說心裡話真沒興趣。一是嫌臟,天寒地凍的還怕得病。二就那尊容和檔次趕不上我太太一丫。三就在我弟弟家附近,萬一碰見熟人可羞死了。(寫到這,一定有壞小子打趣:若是乾淨,漂亮,年輕的辣妹,在陌生環境里,你就肯了?我要指你鼻子反問:你說呢?)她還是反覆絮叨,並介紹自己的不容易:下崗了,離婚了,孩子上高中了。我知道,她講的可能有水分,但大都真實。只好說「謝謝你,大妹子,這麼看得起我,花點嘛,我肯定不做,不過我給你100元。你別說了。」她說「那怎麼好意思,還是做吧,我心安。」我說「做了,我老婆准和我打離婚,我這心就不安了。」她不再說話,認真幫我按腳,按腿;還在洗過手后給我鬆了松後背。這時,弟弟的電話來了,說等我回去吃飯。我趕忙穿好衣服,留下100元告辭了。臨走,她似乎有點感動說:大哥,你是好人。或許是洗完腳的原因,我也覺得身心輕鬆許多。
記得,曾經看過關於瀋陽八一公園有公開賣淫的報道,還配有漫畫,上面寫著:大哥,進來吧,才十元。為此好多「正義人士」莫不口誅筆伐其「道德敗壞」;我卻覺得悲哀,世風日下都是賣淫婦的責任?那些官家的胡作非為才有今天的結果,可是,官家,你反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