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台好幾年,抓了成百上千的貪官,那象徵最高權力的王冠本已經有了三顆光彩奪目的珍珠,卻又綴上了二十幾個玻璃球,反而顯得權力的虛偽。對老百姓來說習近平就是具有生殺大權的尖端領導,而對於沉痾六十多年積重難返的中國官僚體制來說,他也就是擺著的花瓶。除了開開會講講話之外,只能是拿張三換李四,根本啃不動中國這個封建體制和它的官僚系統。
這個體制的每一個人都是打著政府和黨的招牌給自己謀好處,無論上面有什麼正確的規定,都擋不住他們貪婪的手。
舉個例子吧:中國有個進口食品檢疫法(1712號文件)本來是保護中國老百姓不被外國疫情和有毒有害食品危害的法律,可是它的第29條「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卻包括了所有能吃的動植物及水生產品,而且沒有明細也不做檢疫,只要檢疫人員高興,所有食品它都可以沒收(銷毀)。你還不能抗議,因為它是執行法律。但是你可以託人把東西偷偷拿回來而繞過法律。
再舉個例子:中國的所有公證和認證機構表面上是遊離在政府之外的非盈利組織,可是他們收費之黑形同搶劫,一個產權證明要收取產權價值的3%。
亡妻給我留下了一套90平的房子,那本來是我在瀋陽工作時單位給我的公房,後來我調到香港工作不能帶家屬,所以只遷出我個人的戶口,房改時房產證自然寫的是當時健在的亡妻的名字,待我回去繼承時,卻非得提供結婚證不可,可是40多年的變遷,我上哪找原始證明,於是請公安證明了我原來的家庭成員情況,辦事員依然堅持唯有結婚證其餘都不好使,至今十年了依然不能辦理繼承。
記得2010年我被阻攔回美並被請去吃飯的時候,我質問他們的政委「我犯了什麼法?」,那政委的回答很經典「我們沒說你犯法,所以只是找你談話。但是,說你犯法那不是很容易的事嗎?」而當時的媒體正大肆宣傳孟建柱的文章,其大意是讓法治的陽光照亮公檢法。
莫談國事本來是諷刺國民黨政府貪污腐敗的話劇「茶館」里的布景,現在卻成了生活里的真實;雷洋案驚天動地,炎黃春秋攪動朝野,抓大V電視認罪,逮記者跨境追捕。所有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在都成了諷刺挖苦習近賓士國水平的例證,可是習近平卻莫奈何。因為凡是不符合辦事人員利益的事都可以給他個適得其反的效果。而他又有多少知識的底蘊昵?
今日的中國社會是個個人主義極端猖狂而又無法剋制的社會,因為人治加專制使一切正常和科學的東西變成了廢紙(包括憲法)。
習近平權力很大,但是最有權力的還是大大小小的既得利益集團和自私自利的習慣勢力。
附註:博文寫后,太太問我:寫這些東西有什麼用?我說:就是鍛煉鍛煉大腦不痴獃。她說:這正是你痴獃的證明。我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