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毛澤東說: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我的經驗卻是老人家也就是那麼教導子民的一說,歸根結底凡是跟當權派較真的都死無葬身之地,跟公安局叫真的都沒有好下場。槍杆子底下出政權嘛,政權是啥?真理的化身是也。警察有的就是槍杆子。
雷洋一案,既然北京市公安局都發布告表態,配合調查,絕不護短了;就應該相信案件肯定會圓滿結束的。至於圓滿的方向,當然要使上面如央視能自圓其說。比如:1,原來公布的照片是洗頭房,應該改成養生館;因為在洗頭房打飛機還消費200元,不符合縣城的國情。2,要公布被雷洋咬傷的公安人員的傷情,表現出其忍辱負重捍衛無產階級專政的高風亮節。3,要明確宣布撤銷以前高院對某省法院答覆的「打飛機不屬於性侵害,所以不構成犯罪」的批示。4,要讓昌平的革命群眾上中央電視台表達貫徹習主席核心價值觀的決心,和腐朽的資產階級思想行為鬥爭到底。5,最好再抓一個美帝國主義在昌平公安局的「卧底」,說明雷洋之死是國內外反動勢力勾結,誣陷黨風政風,破壞中國和諧社會的案例。6,最後要把案情的偵破和處理提高到學習習主席一帶一路的戰略思想貫徹核心價值觀的高度上來認識。要想做得這一點,我介紹一下文革時的方法。
文革時最好的判案標準是:好人打好人是誤會,好人打壞人是應該;壞人打好人是階級報復,壞人打壞人是窩裡斗。還有一個永遠正確的審訊方法,比如說雷洋嫖娼,如果雷洋不承認,立即追問「街上那麼多人,我們為什麼偏偏抓你呢?難道黨會冤枉你嗎?」,這時的雷洋絕對不敢喊冤枉,因為警察一旦披上黨的外衣那就成了黨的化身,敢懷疑黨的偉光正就是貨真價實的反革命,那可是割喉籠的死罪。
文革距今已經五十年了,在與時俱進的旗幟下,我們的公安已經更會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了;美國作家德萊塞寫過一個揭露美國警察不講理的小說,其中的對話好像是警察說「你再問,我就把你關到鐵籠子里去。」德萊塞問「為什麼?就因為我多問了你一句?」
民國時的茶館牆上明確警告「莫談國事」,我黨前兩天也公布了不準妄議大政的決定,所以雷洋的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和無產階級專政較真,不要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