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網友ryu
懷舊的文章,提及自己裝自行車的往事,不僅又想起我過世十多年的父親;
因為家窮,父親沒念過書。從小放豬,大了就給人家當趕大車的傭工。到了1948年又跟人合夥買了一台舊汽車當司機助手。1957初汽車被公私合營了,父親名義上是小業主,每年拿2.7元的利息,當的是四級汽車修理工,月薪52.87.一直到1974年退休,沒漲過工資。
1959年,我上高中,弟弟小學畢業,媽媽被街道工廠解僱了,全靠父親的工資生活,很緊張。父親上班的地方離家很遠,騎車要走40多分鐘。我上學走路也要40多分鐘。父親的自行車是日本J字牌,用舊零件自己裝的。我也想有台車,上學省時間,於是就幫父親裝車,零件不是舊貨就是工廠處理的殘次品,但是裝起來還是能騎,所以什麼上車條,平圈,按貨架我都會。親戚們看到我家的山寨自行車都很羨慕,花三四十元就能騎上大金鹿,真省錢;於是求幫忙的不少,我父親也樂於助人:又幫賣零件又幫組裝,並不賺錢,只圖個好人緣。
不過那年頭是政治挂帥,父親家窮,家庭成分卻是「地主」,偏偏祖父又被判個「反攻倒算」的地主,還被槍斃了。所以不管有事沒事父親都是政治運動的對象。偏偏我家的女鄰居又是和戶籍員通姦的街道治保主任。偏偏每次通姦又都路過我家窗口;於是他們東窗事發的禍主就栽到我家的頭上了。1959年正是經濟過熱后的政治過熱,瀋陽實行割資本主義尾巴運動,我父親首先被檢舉「私開地下工廠」證據就是幫人裝過四,五台舊自行車,因此被送到大北監獄學習班接受教育。教育的方法也很簡單就是互相污衊和逼供,鼓動積極分子給頑固分子上刑:大燈泡照射不準睡覺,壓腿,撅腚,單腿立正。20多天以後父親徹底投降,讓說啥就承認啥。於是兩次抄家拿走了父母幾十年的所有積蓄,衣物和錢財。只開了個收據,沒有處理原因和財物去向。這個單子父親保存到死,還念念不忘讓我找政府問問「我犯啥法了?」其實,文革后,我因為表叔是副市長的原因,我也根紅苗壯的成了工人階級先鋒隊員,家庭成分改成工人,祖父的冤案不昭雪也不算反革命了。我問過表叔:我父親的案子怎麼算?他冷冷地說:沒死,就算撿著。共產黨自己白死的還少嗎?
父親走前,只要清醒,總會囑咐弟弟「讓你哥問問政府,我的東西啥時候給我。」我告訴弟弟「就說政府已經給錢了,錢讓我買去美國的飛機票花了。」
父親是無語的走了,留下我的是醒悟。這該死的裝自行車的往事,成了我心裡一道深深地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