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女兒·丹(五)

作者:異域堂  於 2014-11-6 09:5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前塵往事|已有6評論

五·父母的一生都是為了孩子奮鬥

隨著二女和三女的降生,丹丹基本成了奶奶家的人;儘管有時也會回來和我們一起吃住,但是因為忙於工作,我竟記不起她是怎麼讀書和長大的,似乎也沒有參加過她的家長會。為此我很懊悔。但是,在那個歲月里我們這些人是沒有主宰自己行為的權力的。

因為沒考上大學,她二十一歲時我向組織申請批准她到我赴任的單位上班。也去了H省;但很快我就發現這個申請是個錯誤。因為身為一把手的我,整天在官場里廝殺,必須嚴格自律,可是散漫慣了的她,逐漸成了對立面攻擊我的軟肋。於是我只好把她調到外省的分公司工作,可是她在H省處男朋友了。為了能和她愛的人在一起,兩年中她幾次求我調回H省都被我拒絕了,於是她乾脆辭去公職,和那個無業的「自由職業者」結婚了。因為無法反對,我只好同意。婚後的七年中,我力盡所能的幫他們先後開了理髮館,美容店,麵包房和服裝店;結果乾什麼賠什麼,因為她老公除了吹牛和撒謊之外只會賭博和泡妞。丹丹怕我傷心,一直隱瞞真相。但是當他老公最後把我們給丹丹買的房子也抵押給高利貸者,並輸光了房款的時候。我家人急了,勸她帶孩子移居深圳離開了那個噩夢的環境。這時,因為我遠在美國,她母親又突然去世,她不得不和妹妹們共同奮戰:賣保險,當房屋中介還得獨自承擔培養她女兒的全部費用,而這時她女兒正熱衷於拉丁舞的學習並非常痴迷;儘管得了許多比賽的獎項,可是每個月的培訓費,就得花掉她全月的收入,使她不得不做兼職工作。

十年中,經歷過奶奶,爺爺,兩個妹妹相繼過世和離婚的打擊她變得成熟了。2009年初,她告訴我又處了男朋友並決定移民加拿大。

我對她的婚姻不置可否,因為婚姻就是緣分,她自己應該知道深淺。可是對於移民加拿大,我持反對意見。因為我不相信她在加拿大會比深圳生活得好。她老公是加籍香港人,在深圳給台商開車,在溫哥華給農場送貨,收入僅夠謀生。可是在深圳,丹丹已經收入自立又有房產如果加上她老公的收入,維持小康生活沒有問題。可是到溫哥華她既不會英語,又不會開車,沒有基本的謀生手段,而我,也很難給她什麼實質性的幫助;總之,她移民只會增加我的經濟和精神的雙重負擔。但是她有更大的理由:為了給孩子的成長創造更好的條件。我只好閉嘴,因為一切為了孩子,這是做父母的最大使命,我只能配合不能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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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法道濟 2014-11-6 10:11
唉,可憐天下父母心哪
回復 總裁判 2014-11-6 10:14
「決定移民加拿大」。
所以,聽到人家說移民屬於經濟行為,本人向來很反感。
回復 wo? 2014-11-6 10:18
唉。。。
回復 jc0473 2014-11-6 11:04
同情和理解
回復 fanlaifuqu 2014-11-6 20:23
可憐天下父母心!
回復 xqw63 2014-11-6 22:53
丹這樣的經歷,會成為一個「問題」孩子,對愛她的親人來說,很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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