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於別人,這只是個故事;於我卻是親身經歷,寫出來的原因是因為寂寞。有些事,已零星寫過,現在做個整理。
一·出國是因為對官場心灰意冷了
1991年末因為黨政不和,省委書記和省長同時被撤回北京,於是京官和地方官的矛盾爆發,今天你整我明天我整你,暗戰天天在進行;我是中組部受省委書記之請海選派到H省的幹部,又做了幾件讓上邊滿意的事:如實行崗位責任制全集團扭虧增盈;撤換了十幾個不干事的科處長,查辦了S市的總經理等等,尤其是反映了一位副省長賣指標,一位副省長的弟弟夥同檢察長的妻子侵吞國有資產的事,很得書記的賞識;於是我自然成了書記幫的幹將,但也很快得到了報復;我被編造了11大罪狀,任何一項若真有其事,我都必死無疑。幸好新上任的二把手是我校友,比較了解我的過去和為人;我也逐項澄清了對我的誣陷,使決心搞掉我的省紀委副書記F某,只能待機而動;偏偏三年後,我又因為不替走私擔罪而得罪了省委書記新娶的老婆和他的秘書。又因為抗議紀委辦案人員索賄10萬元而和紀委書記鬧翻,於是在沒有任何證據和履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1996年中我被省紀委的工作報告點名侮辱。在北京部領導親自寫信支持下,我上訪到中紀委,信訪處長在打電話給H省了解了全部情況之後卻告訴我「我們不能因為你這點事,和兩個書記搞僵關係吧?」勸我「先忍耐,等領導換屆以後再平反。」我質問「你中紀委也不能主持公道嗎?」他停了一下說「我才知道,你為什麼挨整了。」
上訪之後,我被撤了局長的職務和一個黨內警告;我向已在國務院恢復了工作的老書記訴苦,他介紹我回香港工作。這時單位里新上任的領導開始給我穿小鞋,收繳公寓逼我搬家,因為子女戶口不在H省,不能在H省高考,老婆也因受刺激得了憂鬱症,我只好先回東北病休再辭職。再借道香港,開始了體制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