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九號,受居住在亞特蘭大的客戶委託,給其住在國內青島的老媽通過***快遞公司寄去了八磅海參,追蹤顯示:八月二十七號貨主簽收。九月初,客戶回青島探親打電話告訴我「只收到了四磅海參,是否寄錯了?」我翻出寄貨單據和照片,清楚寫道:保健海參,毛重9磅;對方也發來了收到的海參箱子和EMS的郵單:保健海參,毛重2.16公斤。我知道是***快遞公司在香港的員工給拆了包,並且匿下了四磅海參。因為我和這個快遞公司在紐約的員工很熟,他們曾多次告訴過我「低於十磅的海參不拆箱。」所以我寄往國內的海參都是特意定製的紙箱,只能裝八磅海參,而毛重九磅,兩年來,從未出現過問題。
儘管我知道這個公司的全部工作環節,還是假裝不懂的問「我的四磅海參哪兒去了?」。客服員告訴我「你的海參被海關抽檢到了,大約一個月時間會放行的。」我等了二十多天,又打電話問,答覆得很果斷「你的海參被深圳海關罰沒了。」我要求把深圳海關的罰沒單據掃描給我,對方說「沒問題」。我立即給深圳海關打電話問他們罰沒我的海參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海關答覆「我們不會扣罰海參,因為那不是違禁品,最多可能帶多了要補稅。」我把深圳海關的答覆告訴了快遞公司的客服員,並要求看「罰沒單據」,客服員只好說「沒有罰沒,是老闆讓我這樣說的。」老闆也立刻從大陸打來電話說「是不方便告訴你的原因你的海參被香港帶貨的人弄丟了」。我立刻又給某帶貨公司的老闆打電話,問他香港水軍帶貨的程序。他明確告訴我,帶貨有記錄,交貨要核對,這樣才能給帶貨人付款,那裡會有帶貨人跑掉和丟貨的呢?我把這個結果也告訴了該快遞公司的老闆,並明確說:如果是散包損失,我不要求賠償。如果是你的員工貪小便宜偷竊,請你教育,我也不要求賠償。但是現在證明是你們公司有意的盜竊,怎麼辦?老闆連連說「見面好商量」。
請教律師,律師告訴我:走小額法庭告民事訴訟,他們必須賠償。如果確認是欺詐盜竊,那就是刑事犯罪了。我覺得還是寫個博客告訴網友們「國人的劣根性遲早會害死自己的,各位也要小心被盜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