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一案本來就是官場戲斗的表演,值得玩味的是:李庄所在的集團卻堅持要把這場戲演變成司法體制改革的戲碼,於是就有看頭了。
表面看只是李庄個人向最高法控告「李庄專案組」的辦案人員徇私枉法,本質上卻是法典和領導者誰大的爭執。再本質點說就是要不要廢除黨委書記對司法審判的領導。
最高法的選擇是可以預見的:要麼裝聾作啞,要麼官樣推脫,要麼把責任往王立軍和薄熙來身上一推就結了。懲辦專案組的事是萬萬不敢做的,因為黨領導一切,當然包括司法體系,這是「憲法」里有規定的。而一個地方的黨委書記就是黨的象徵,專案組是黨領導司法的工具,儘管裡面個別人肯定會因為謀私犯了「規矩」,卻是決不可擴大面積懲處的。究竟關係黨在司法領域權利存廢大事,不可小視。
中國的司法從來就是獨裁者統治的工具,共產黨當政以後就把自己變成了皇帝,領導意圖就成了司法辦案的準繩,因為共產黨是由各級書記組成的,所以各級的書記就成了當地,當部門的獨裁統治者。什麼指鹿為馬,刑訊逼供,是遍地開花屢見不鮮的。我有兩個朋友都是市長幹部,結果都被書記送進了監獄,在刑訊逼供和威脅家人的情況下都不得不成了貪污犯。當然,一放出來就成了「訪民」--被維穩的對象。所以,別聽宣傳什麼四個偉大,三個代表,把共產黨變成利益集團本身就是對信仰的背叛。因為我最早知道的共產黨是不謀取自身利益的。
趙紫陽當政時曾經提出共產黨要堅持政治領導,要黨政分家,政企分家,結果遭到所有既得利益集團的反對,最後死得不明不白。更早時彭真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他從來也沒平等待過人,也沒被毛澤東和鄧小平「平等」待過。現在他的後人又想借李庄一案撬動黨領導司法的根基,我們期盼成功地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