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活動離不開對活的質量的追求,所以出國及入籍都是為了使自己活得更好。
計劃經濟時,中共當局被外界稱為「鐵幕」,只有當局信得過的人才被允許出國。其中的原因我至今也弄不全懂,只記得李鵬說過類似「如果中國人可以隨便出國,那是對全世界不負責任」的話。我理解的理由就是中共怕出國的人「叛變」。89年我被派到香港工作時,內部紀律就是:不準走錯路(不能去國民黨有機構的地方,包括教會之類。)不準揣錯錢(不準公款私用)不準上錯床。開始時和「外商」接觸也得是兩個人一起去,不能單獨會見。這些規定在當時覺得是天經地義的,現在大家都會笑呆了。
既然人們追求自己活得更好是合法的需求,自然入外國籍也沒有什麼可挑剔的,何況中共當局一直迷信「外來和尚好念經」,所以入籍所在國,既是現實需要,也順帶享有「外國人」在中國的好處。但是「甘蔗沒有兩頭甜」,在國界尚存的如今,幻想既當外國人又當中國人,我自己就理解不了,我到底算是哪國人?所以,我不追求「雙重國籍」。
追求更好地活,是人權的基本。但是有個法律和道德的底線,那就是不能侵犯別人的基本權利。雙重國籍的要求客觀上其實是侵犯了這兩個國家公民的權力。
當然,國家當局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會同意一些出國併入了外籍的人,保留原來的國籍;說穿了,這也不是對這些人的恩寵有加,而是統治者利益的需要。
利益決定行動,在這上國家和個人都是這樣的。
中共曾以百分之百的「布爾什維克」而自豪,並以億萬老百姓的生命取得了如今的既得利益;如今卻以「反對全盤西化」而阻撓人們對於現代文明的追求,就是「利益決定行動」的樣板。
讓自己活得更好,更主要的是調整好自己樂觀向上的心態和基本生活需要的滿足上,而不應該是索取比別人多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