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數學題

作者:馬大哈ann  於 2010-5-2 11: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博你一笑|已有12評論

一天有個年輕人來到王老闆的店裡買了一件禮物
  
  這件禮物成本是18元,標價是21元。
  
  結果是這個年輕人掏出100元要買這件禮物。
  
  王老闆當時沒有零錢,用那100元向街坊換了100元的零錢,找給年輕人79元。
  
  但是街坊後來發現那100元是假鈔,王老闆無奈還了街坊100元。
  
  現在問題是:王老闆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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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2 個評論)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5-2 11:52
218-21
回復 綠水潭 2010-5-2 11:52
97
回復 margo 2010-5-2 11:58
197
回復 Giada 2010-5-2 12:46
信譽值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回復 homepeace 2010-5-2 13:21
97
回復 探底細 2010-5-2 14:11
沒損失啊?
回復 6月 2010-5-2 14:16
n年前滴哈```97哈``
回復 LUG 2010-5-2 18:15
很多的朋友對商品的增值顯然是沒有概念。一件商品如果是送人是不會增值的。只有拿來買賣,即進行交易才會增值,因為在交易中你付出了有償勞動。王老闆的這件禮品如果他是拿來送人,那是損失18元,但在這裡他是拿來交易的,而且交易顯然是成功的,即已成交。因而他的勞動是應當受到承認的,而且也得到了承認,即真的以21元賣出。他收到了假幣是事實,但你不能因為這就不承認他的勞動。王老闆在這一事件中是有錯誤,但他的錯誤只在於他認不得假幣。如果大家換一個方法去想這一事件也許就容易理解了。那就是:王老闆收到100元假幣其實等同於王老闆收到 100元真幣但他不小心掉了。能這樣想就會明白在這一事件中王老闆道底損失了多少元啦。

97 王老闆實際虧了100 但是那贏利本來就是他的 所以他的贏利也虧了 就是100-3=97
回復 精誠所至 2010-5-3 01:55
100
回復 讓我躲在角落裡 2010-5-6 23:49
197
回復 銅山 2010-5-7 15:53
損失了97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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