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瞧,大師的小樣兒 (1)ZT

作者:馬大哈ann  於 2009-10-29 08: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3評論

尼采:比竇娥還冤

尼采提出的每一個概念都充滿了爭議。他的一生矛盾重重:尼采青年時拜服叔本華,迷醉瓦格納,後來卻全盤否定叔本華和瓦格納。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最著名的尼采迷之一、德國大作家托馬斯·曼說:「誰要對尼采追根究底,誰要咬文嚼字,誰要完全相信尼采,那他必死無疑。」

 

尼采是歷史上最有爭議、提出概念最矛盾的哲學家。抓住了這個綱,我們幾乎就算好歹懂點兒尼采了。

 

第一個概念「重估一切價值」是要重估一切基督教價值,其頂峰就是宣布「上帝死了!」這在當時的基督教歐洲實屬大逆不道。尼采本人出生德國薩克森州小 鎮洛肯的一個新教牧師家庭,父母兩家加起來,七代出過十二個牧師。他剛會吃奶就在教堂聽他老子佈道。後者不僅親手為兒子洗禮,且為他寫了篇辭藻華麗的洗禮 文。所以,尼采名符其實自幼浸淫於基督教文明之中。父親去世時他不滿五歲,孤兒寡母前往瑙姆堡依附奶奶。 

作為寡婦,清貧母親自然希望尼采子承父業。尼采自幼刻苦攻讀神學,小學時就被同學稱為「小牧師」,對《聖經》的熟悉遠勝一般牧師。1864年尼采離開偏遠的薩克森州進入波恩大學學習,專攻神學。

虔誠信徒鮮少熱心讀經,因為他們已經信仰。信徒是不需要說服的。任何宗教都歡迎虔誠信徒,卻不喜歡他們皓首窮經,因為堡壘更容易被從內部攻破,而窮 經必然會質疑。1865年復活節,二十一歲的尼采拒絕參加家庭聖餐,就是他窮經的第一個成果,他為此與媽媽大戰一場。事後尼采寫信給妹妹伊麗莎白:「如果 你祈求心靈平和與快樂,信仰好了!如果你希望成為真理的門徒,探索吧!」探索者尼采成為世界公認第一位在思想上重創基督教的戰士。十九世紀科學發展日新月 異,歐洲懷疑基督教的大腕兒海了,但大家都坐在書齋沙龍里附耳私語,無人願意挺身挑戰風車。

 

數遍當時雲集歐洲的文化巨星,脫衣赤膊跳上沙場,單槍匹馬搦戰上帝者,僅尼采一人。 字串1

人家路德屁股後面還有一大幫德國封建邦主呢。

 

因此,尼采之狂,並非狗掀帘子——嘴兒挑。 字串1

第二個概念「超人」爭議更大,大量論文憑此認定尼採為法西斯主義教父。我反對。細說太學術,此處從略。只提兩點:第一、希特勒認為德國人是世界最優 種族,但尼采根本看不起德國人。他更喜歡法國人。莎樂美也並非德國人。第二、尼采著作確實有很多地方可以被「發展為」種族主義,但這主要應歸咎於發展者, 包括希特勒。總不能因為希特勒喜歡過太陽(他認為第三帝國是太陽帝國),我們就射落太陽罷?歷史上,思想家被政治家濫用,幾乎是慣例。幾乎每個偉人,都說 過幾句非常不咋個的反動話。啟蒙主義超腕兒、世界民主之父伏爾泰是人文主義祖師爺,歐洲史公認「十八世紀是伏爾泰的世紀」。可伏爾泰先生在《民俗論文》中 公然說,古羅馬人看猶太人的目光就像「我們看黑人——也就是說,看一種劣等民族——的目光……猶太人的一切都自相矛盾和虎頭蛇尾,就像幾乎所有其他民族一 樣。人類天性如此。不過猶太民族在這方面超過了所有其他民族……或者猶太人奴役全人類,或者被全人類所憎恨……儘管如此,他們是玷污過地球表面的獨一無二 的超級流氓無賴。」

 

就是這個伏爾泰寫下了擲地有聲的千古名言:「先生,我完全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

 

有意思的是,猶太思想家是第一批認定伏爾泰為文藝復興超級大師的人。 字串4

第三個概念「志在威權」也經常被拉出來批判。這個倒是罪有應得。可是,拜託,這本書是尼采死後十一年(發狂后二十多年)由種族主義者伊麗莎白根據尼 采遺稿斷片——在大肆篡改的基礎上——編輯出版的,之後受到一大批著名教授追捧,拉來做法西斯主義理論基礎。尼采寫下這些文字時,至少已經半狂。我們難道 應當根據這些失去理智的文字來蓋棺尼采嗎?循此例,那我們應當根據新中國成立后的創作來蓋棺郭沫若。實際上,尼采後來跟他的青春偶像瓦格納決裂,就是因為 後者強烈的種族主義傾向。尼採的概念個個落地伊始便顛倒眾生,且至今威力不減。然後,因為它們位居「哲學」,普羅大眾均淺嘗輒止,弗敢問津,咸認為討論尼 采非有博士以上頭銜莫辦。加之尼采哲學長期被視作頹廢意識形態慘遭封殺,於是對於非哲學圈中人如我等,就會產生一個疑問:中國人知道尼采嗎?

三個月前,我向太太調查。對曰:曉得。大喜,追問:曉得啥子?對曰:他不是說,帶上你的鞭子,去找你心愛的人!我當時很不謹慎地放聲大笑,幾至缺氧。

 

我的笑其實有點道理。因為,尼採的原話是:「你要去女人那裡嗎?別忘了你的鞭子!」

 

雖然從亞里士多德開始,哲學就不大喜歡女人(哲學家喜歡女人的當然就很多了),但這句話仍然當選哲學史惡毒污衊女性口號的世界冠軍。尼采由此遺臭萬年。

 

全中國知道尼採的人,至少有99.9999%只知道這句話。

 
天大的冤案。比竇娥還冤。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笑談紅塵 2009-10-29 08:39
把女人看成是「馬」是夠遺臭萬年的。現代人可能甚至會懷疑這尼采是不是個性虐待狂。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09-10-29 08:46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0-29 09:03
笑談紅塵: 把女人看成是「馬」是夠遺臭萬年的。現代人可能甚至會懷疑這尼采是不是個性虐待狂。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12:4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