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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陳冠希列傳》[網文]

作者:馬大哈ann  於 2011-5-20 1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4評論

  陳公冠希者,江東上海府人也,龍額准目,骨骼清奇。冠希年尚垂髫,肆意狂放,不拘禮法,世人奇之。時有名士宋祖德者,見冠希,異其貌,訝然曰:「此子治世之情魔,亂世之淫棍也!」

冠希之父,嶺表巨賈,家資億萬,然冠希少時父棄其母,攜小蜜而去,獨遺巨資與冠希。冠希遂得日糜金二千,恣意放浪,悠遊裙釵之中,狎戲脂粉之間。

既弱冠,冠希攜巨資而入梨園為伶,未幾,聲名鵲起,名動香江,粉絲甚眾。香江梨園,佳麗甚眾,純女熟婦,萬紫千紅,環肥燕瘦,婆娑婀娜,淺笑輕顰,極盡瑰姘。冠希見之,悵恨良久,嘆曰:「不入此間,不知天下佳麗何其多也!吾必一一御之!」左右皆笑,以為妄言,冠希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時有麗姝曰鍾氏欣桐者,或謂之「阿嬌」。冠希見之,曰「吾必御之!」 或曰:「此女甚純,常自比貞女烈婦,恐不可得也!」冠希笑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諸君徒知其貌,安知其底?!吾且為諸君嘗之,諸君但作壁上觀,酒以待吾歸!」遂入阿嬌金屋,傾而,執阿嬌褻衣以歸,而鑊酒尚,左右皆拜服!或贊曰:「酒之間,斬將奪旗,古有雲長,今有冠希!」

  冠希既得阿嬌,意尤未平,偶遇熟婦曰張氏柏芝者,魂動心醉,情難自禁,遂提槍而往。或勸曰:「不可!阿嬌很傻很天真,然此女黠甚,公今雖得之,異日恐受其害!」冠希不納,拔槍而上,鼓而攻之,粉腸一現,柏芝束手!

  冠希既收柏芝,遂欲如洪水,一發不可再收,終日遊盪梨園,漁艷獵色,遇花弄花,見柳戲柳,半截粉腸,無孔不入,所御之女,雖罄南山之竹,難以數之。

冠希好畫,尤嗜春宮,其御百女,皆以相機攝之,存之電腦,或邀朋共閱,或舉杯獨賞。后電腦崩壞,與修,冠希春宮遂泄。好事者聞之,以千金購之,散於網上,遂天崩地裂,百獸驚惶,中外側目,香江鼎沸。夷人聞之,皆驚曰:「中國者,冠帶之國,禮儀之邦,聖人之所在,而蠻荒之所慕也!孰知黃暴若此!」眾女皆自危,或以千金購冠希之頭。冠希聞之,急亡之東夷曰美立堅者,不敢復出。世人謂之曰「艷照門」。

  阿嬌、柏芝聞事泄,皆惶然。阿嬌泣告世人曰:「很傻很天真」。柏芝之夫霆鋒聞之,仰天嘆曰:「吾識柏芝三十年矣,孰知其賤若此,反不如芙蓉姐姐也!」遂意欲休之。

  是時,冠希身敗名裂,梨園索冠希之財,社團購冠希之首。冠希途窮路盡,遂告天下曰:「某今退出香港梨園,永不復出!」眾人乃罷。

  或謂曰:「公何以自斷後路?既出梨園,復能何為?」冠希笑曰:「此吾之計也!吾所誓出者,唯香江而已!浩浩中原,煌煌美夷,安得無為?今中原大豪張公紀中,已以千金聘吾飾西門慶矣,得無可乎?」 左右皆服之。

  復五十年,冠希卒,終前曰:「吾縱橫半世,閱女無數,所不得者,惟西施、貂禪、昭君、玉環而已!今吾死,雖上追九天,下窮九泉,終當覓而御之,方無恨矣!」言迄,大笑而卒,左右皆汗顏。既卒,謚曰「黃品源」。然世人嘆冠希之才,皆尊之為「黃帝」,禮祀與軒轅氏同。

  太史公曰:「中國自和諧后,奇事紛呈,驚世駭俗者甚眾,然黃暴若冠西者,未之有也!奈何冠希之生不逢國,設投身東瀛,安知不可為倭國宰輔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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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史無前例 2011-5-20 10:38
好文!
回復 awang9988 2011-5-20 11:27
中國自和諧后,奇事紛呈,驚世駭俗者甚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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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hu18 2011-5-20 11:45
好逑傳
回復 Cannaa 2011-6-1 20:01
好文筆。
那個「王立山千里走單個騎」也是你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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