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關於梁警官的對話

作者:oneweek  於 2016-2-22 04: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8評論

關鍵詞:微博


把微博里的對話貼過來, 的卻大家都會有不同的看法。 我自己的看法也不會有多大的變化。 

後面附上一篇梁SIR為什麼會被定罪。 他的案子跟NERI的類似, 那個GRANDJUDY決定不起訴; 而梁SIR的案子GRANDJURY決定起訴; 區別在於親自作證和態度。 第二個區別是梁SIR程序上有失誤。沒有呼救 等等。
GRANDJURY決定起訴與否,JURY定有罪與否,法官定多長的刑期;一般是這樣的。 看來壞事要儘早解決。

oneweek梁警官的案子還是有它的不公正的地方。 這個事情實際上是個走火事故。只不過在目前的形勢下(幾個黑人被警察射殺所以有黑人生命也重要的運動),被狠狠地判了一下。 換一個不是少數民族的人, 結果十有九不是這樣。 美國絕對的公正從來沒有, 都是大家遊行 辯論 寫信 等一點點變得更好。
  • oneweek: 這個國家的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你有不滿, 你要大聲說出來, 嚷嚷得全世界都知道。 你說的有道理,聽眾就會聽進去。 說老實話, 就算我們老中嚷嚷了幾下, 有些媒體也會當成沒有看見。 (2-21 07:56)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有不滿說出來是對的,但無理取鬧還是算了吧,狼來了的故事大家應該都知道的。 (2-21 09:30) 回復 刪除
  • oneweek: 不公平的事情 說一說還是沒有問題的。 談不上無理取鬧。 大家只是說說要求公平和合理而已。 這也是個契機,說一下。 比如 同等工作經驗資歷  亞裔的工資就沒有白人的高。 你可能覺得無所謂, 我也覺得我改變不了。 (2-21 10:23) 回復 刪除
  • dwqdaniel: 遊行還有漲工資的好處啊?那一定要多游幾次   (2-21 11:06)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工資問題,我覺得大多數情況是白人比較會sell自己,同等工作經驗資歷,offer低的他不接受找到更好的,而亞裔容易將就,take了低工資的job,這個雙方都有問題,可不能說別人歧視。 (2-21 12:10) 回復 刪除
  • oneweek: 你在政府機構 這些不公相對較少 所以沒有經歷而已  工業界差的很多 (2-21 12:59) 回復 刪除
  • oneweek: 順便說一下。 就是民主黨的競選人也提到了 白人女性只有白人男性的80% 黑人女性大約65% 。 能不能真正的平等, 不知道, 咱們只是說 這樣做不對。 (2-21 13:03) 回復 刪除
  • dwqdaniel: 我知道華人的餐館,超市付給華人的工資最低的,剝削也是最嚴重的,華人自己歧視自己最嚴重,與其要別人不歧視,不如帶頭不歧視自己的同胞 (2-21 13:12) 回復 刪除
  • oneweek: 這個也是問題。 (2-21 13:17) 回復 刪除
  • dwqdaniel: 做生意也是如此,白人覺得價錢低會不接單子,而華人幾乎都是主動降價接單的,沒有最低只有更低,然後我的華人同行反過來再抱怨人家歧視性壓價,其實這種歧視都是自己製造的 (2-21 13:23) 回復 刪除
  • oneweek: 我們自己有自己的問題。  PEter沒有及時施救, 也是問題。 問題都是很多,多多呼籲,慢慢進步。 這個機會來了 先批評別人對我們的不公。 對自己人的不公,任何時候都可以寫 可以說。 (2-21 13:30) 回復 刪除
  • dwqdaniel: 把華人超市餐館的老闆們看成自己人?我覺乾脆上街遊行呼籲華人在美國成立自治區吧,要不然歧視還分自己人和外族人,這種思維價值觀太分裂了,我做不到   (2-21 13:42) 回復 刪除
  • oneweek: 呵呵 (2-21 13:44) 回復 刪除
  • whyuask: 美國政治就是會哭的有奶吃,從來不存在什麼無理取鬧讓人輕視,只有一盤散沙才讓人輕視 (2-21 12:46) 回復 刪除
  • oneweek: NYDA 有些過分  所以大家抗議抗議也是應該的。 比如說控方稱打槍是主觀要打的, 要好幾磅的力才能扣動扳機; 但是你坐在法庭里試扣扳機 和 PETER在半夜裡犯罪高發地方 那個身體反應差別會很大的。 (2-21 13:06)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DA只是did his job。你都能想到反駁的理由,我想梁的律師也會指出。看誰更能說服陪審員了。梁失去官司,和他律師的策略有很大關係,這個大夥應該都沒什麼疑義了 (2-21 13:26) 回復 刪除
  • oneweek: "It's no accident that (the bullet) hit off the wall steps from where Akai Gurley stood," Alexis said during his closing argument on Tuesday. "It's no accident that the bullet ripped through his heart (2-21 13:38)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不知道這段話能說明什麼,既然已經上告了,DA當然要千方百計說服陪審團誤殺罪成立。難道你指望DA敷衍了事不去履行他的職責,做個不稱職的DA,我們華人就公平了 (2-21 13:51)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株株的說法,好像美國也有個黨中央在控制著一切,這次是梁撞了嚴打倒了霉,是嗎?問題是誰在幕後控制,總統還是法官,還是媒體,6個陪審員是unanimous投票,一票反對即有罪不成立,是誰有那個能力force他們全投有罪 (2-21 09:27) 回復 刪除
  • oneweek: 黨中央是沒有的  但是人性如此  比如麥卡錫時代 看紅色雜誌都會被控。 所以才有MANIPULATION這一說 (2-21 10:16)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所以你說的不公正,只是個感覺而已,也可以說是莫須有的東東。 (2-21 12:03) 回復 刪除
  • oneweek: 不能直說感覺 正常的邏輯推理還是有的。 (2-21 13:09)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感覺啊,推理啊,就是沒有hardcore evidence (2-21 13:20) 回復 刪除
  • 淺色: 是啊,分析得有道理,我們中央集權慣了,所以思維里不自覺的認為人家也是這樣。其實,美國的體制保證了沒有什麼搞運動的說法。有也是從下而上,不可能從上而下,如中國。 (2-21 12:16) 回復 刪除
  • 酸柚子: 對,美國的體制保證了幕後操作的幾乎不可能 (2-21 12:40) 回復 刪除
2016-2-21 07:51回復|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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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梁彼得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by LeMcDull

+

前幾天看了中文媒體關於梁彼得案的幾篇文章,剛開始我也很困惑,為什麼一個走火誤殺會判那麼重。直到昨天我無意中看到梁彼得的配槍,由於接受過長期的槍械訓練,我瞬間反應過來那幾篇文章很可能只選擇性披露了部分事實。所以我去找了一下相關的英文報道,發現陪審團在梁彼得案上作出的裁決,並非如一些中文媒體口中所說的不公。梁彼得之所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更不要說紐約警局為了防止誤擊,所訂購的G19都是更換過扳機彈簧的定製版,Trigger Pull力度達到12磅(約合5.44kg)。要知道G19原廠扣發力度僅5.5磅,而另一款被美國軍警廣泛使用的P226手槍也才6.5磅。換言之,要擊發一支NYPD定製版的G19,需要很大的力度,無意中誤扣的可能性很低。而經過槍械專家的測試,梁的G19手槍實際扣發力度為11.5磅,陪審團12位成員都試過這隻手槍,給出了「並不容易扣下扳機」的結論。

在中文媒體的報道里,梁彼得被普遍描寫成一個菜鳥新手的形象,認為他的犯錯是由於經驗不足情有可原。紐約警局對菜鳥警員的認定標準是入職低於2年,但事實上樑彼得入職已經快18個月,也就是一年半;而他作證時也承認巡查那棟建築將近一千次,所以梁彼得並不能算真正意義上的菜鳥,經驗不足的說法在陪審團面前很難站得住腳。

上面講的幾點雖然對梁不利,但並非他被定罪的真正原因。梁之所以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是因為他在開槍后一系列讓人目瞪口呆的作為,也正是幾乎所有中文媒體報道里都忽略不提的事。那就是他在開槍后沒有呼叫急救車,也沒有主動施救受害者,更沒有馬上通報總台。梁在庭審上解釋說他當時並沒有立刻意識到子彈射中人,幾分鐘后才發現Akai Gurley倒在血泊中。


Akai Gurley是完全清白無辜,而很多被拿來比較的案例,例如Ferguson案中的黑人是有襲擊警察的企圖,兩者完全不具有可比性。我搜索了一下類似的案例,目前最接近梁彼得案的是同樣發生在紐約的2004年「Richard S. Neri Killed Timothy Stansbury Jr.」,那個案子中的警察確實沒有被起訴。

但那個警察做了一件梁彼得沒有做的事,那就是在陪審團決定是否起訴前,親自出席了聽證會,在陪審團面前解釋和作證。要知道在很多極具爭議性的案件中,涉事警察都會選擇出席聽證會,因為這不僅僅是解釋和作證,更是一個展示懺悔和道歉,取得陪審團和公眾諒解的絕好機會。試想下一個健壯的男性警察,在公眾和陪審團面前因為誤殺平民而痛哭流涕泣不成聲,那是非常有震撼力很能讓人同情的。這兩天看了無數的報道和文章,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立場決定了敘述(Narrative),而敘述引導修辭」。寫這篇文章的初衷只是想補充在絕大多數中文媒體上缺失的一些細節,希望能幫助不清楚內情的人更好地去判斷。在寫的過程中,我也小心翼翼盡量不偏向任一邊。

有人說梁很可憐,年紀輕輕大好前途就這麼斷送了,但最可憐的難道不是因梁的失誤和不作為,遭射殺的無辜路人Akai Gurley還是兩個剛出世小孩的父親,如果梁彼得量刑過輕甚至無罪釋放,那才叫真正的司法不公吧?梁的失誤是他犯錯的原因,而不是他犯錯的理由。試想一下,如果一個警察因為感到有危險就可以隨意掏槍亂指,誤殺了人懲罰很輕,那還有幾個人敢上街?再換位想一下,如果當時從8樓推門而進的是Akai Gurley,他因為感到危險提前拿出手槍,然後誤開槍射殺了剛從7樓巡邏出來的梁彼得,那陪審團會怎麼判?恐怕就不是誤殺罪那麼簡單,估計Akai Gurley牢底都得坐穿。我要提醒一下,警察的身份並不代表在道義上就天然正確,作為執法力量的象徵,他們更多時候承擔比普通人還要嚴厲的標準。我也很同情梁彼得,但他應該為了他的所作所為受到懲罰,真的不能用"失誤"這樣輕描淡寫的字眼一筆帶過,那可是一條無辜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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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8 個評論)

回復 嘻哈:) 2016-2-22 07:17
我跟你的觀點有些接近,但似乎更同情梁。讀了你的收集,受教。
回復 霜天紅葉 2016-2-22 13:51
實事求是的分析,清晰準確!謝謝分享!
回復 看不慣就說話 2016-2-22 13:51
那個柚子的觀點更有說服力呀
回復 oneweek 2016-2-23 11:27
嘻哈:): 我跟你的觀點有些接近,但似乎更同情梁。讀了你的收集,受教。
我也同情他。我不希望他被定罪
但是 jury說他有罪。 雖然jury有很多錯案, 但質疑jury的決定和質疑軍隊的忠誠一樣, 需要很多的證據和hardwork
回復 oneweek 2016-2-23 11:28
霜天紅葉: 實事求是的分析,清晰準確!謝謝分享!
都是zhuan 帖。感謝給原作者
回復 oneweek 2016-2-23 11:30
看不慣就說話: 那個柚子的觀點更有說服力呀
看法不一致很正常
回復 霜天紅葉 2016-2-23 17:11
oneweek: 都是zhuan 帖。感謝給原作者
所以謝謝分享!
回復 小小.. 2016-2-27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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