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到當黨中央開會的時候,每次都開的是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 俺頗不以為然。一幫 人大家在一起扯幾天淡丶大吃幾頓, 就團結了,勝利了。
今天聽完牧師的講道, 覺得他們說的也有道理。 只要他們自己覺得勝利了,那就是勝利了。
牧師說,我們要活出一個得勝的生命來。這個得勝,是台灣的用語,大陸的話,就是說, 活出一個勝利的生命來。
這個得勝的意思, 不是照著人的意思, 而是在神里得勝。 在人世間的得勝, 是有無數的金錢和美眉 高屋和豪車。 在神里的得勝, 是照著耶穌基督的樣式, 過著照葫蘆畫瓢的生活。
他舉了lance armstrong這個例子。 世人眼中的成功,是工作中賺很多錢。搞體育的, 拿個獎盃和前幾名。所以就是吃藥也要拿個第一。
上個周末的時候, houston有一個馬拉松比賽。 他自小就不是一個十分強壯的人。 小時候還有哮喘。 所以這次去對自我挑戰去了。
那天很冷,還下著雨。 他早上五點起來到那裡參加了禮拜。然後就和很多人披著垃圾到袋 在雨中等著開始。
跑了十一二哩的時候,他的腿感覺不對頭。 因為天氣太冷, 他只穿短褲,覺得肌肉很緊。 等到一個橋下的時候, 一隻腿抽筋的不行,再一活動, 壞了, 兩條腿都抽筋了。
來接那些慘兵敗將的汽車來了, 他拒絕了他們。於是按摩了幾下向著前走。
後來需要方便的時候看近進到了一個移動廁所,發現這裡面很暖和,按摩一下雙腿, 感覺大好。出來可以小跑。
剩下的十幾哩都是跑一會在廁所里修復一會,到最後終點時,那裡的服務人員都快要收攤了。
俺聽了很受感動。這個,俺是一哩也跑不下來, 不用說26。5哩了。 這個是一次很大的勝利。
別人看來他沒有名次,但是在跑馬拉松的過程中他戰勝了自己。
俺很同意這是得勝的生活的一部分。
你肯定要問,俺有什麼計劃呢? 明年這個時候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