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悅悅離開我們走了。據有的網友說,不是醫生救不了小悅悅,而是小悅悅拋棄了中國。
很多人也提到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的這個故事記載在新約聖經的《路加福音》第10章。在當時,祭司是宗教界的領袖,利未人是專門在聖殿侍奉的人。而撒瑪利亞人是不純的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一般不把他們當成同胞,從南到北走路都是繞開撒瑪利亞人居住的地區。
儘管祭司和利未人都有很好的借口不救這個半死的可憐人,就像現代發生火災時,領導和精英有很多的理由需要先行離開。但我們看到了,領導和是精英不一定是好的鄰舍,而幫助我們的鄰舍可能就是那些平常我們不屑一看的人。歷史似乎就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區重複著...
為什麼在國外常常可以見到的好撒瑪利亞人,而在中國卻很少見呢?曾經紅了幾十年的雷鋒什麼時候開始幾乎聞無所聞,或是成了傻瓜的代名詞?我們缺少的是什麼呢?宣傳?法律?如果我們看不到人因為尊貴的創造而具有的寶貴價值,人的價值就會用賠償款的數量來衡量。只要我們有足夠的錢,我們就敢任意妄為。為了能夠減少或者逃避賠償,我們甚至可以故意地去殺死一個人。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求你讓更多的人明白,人的生命之寶貴,是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你的創造。我們身上都帶有你的形象,而不是人民幣的符號。
《路加福音》第10章25-37節
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