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7日是英國維多利亞時代著名作家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200周年誕辰。我早年是狄更斯的粉絲,曾經瘋狂地尋找他的能夠找到的小說來看。既然是昔日偶像的這麼重要的冥辰,總覺得應該寫兩句。
(一)
查爾士狄更斯於1812年2月7日出生於英國南部城市Portsmouth,他是家中八個孩子中的老二。其父是英國海軍的一名文職職員。狄更斯的童年還不錯,像當時一般的中產階級家庭一樣,到了上學的年齡就去上學。但他的幸福童年在某一天忽然結束。狄更斯的父親是個天生的樂天派,但喜歡肆意揮霍。由於經濟上的困難,狄更斯的父親舉家遷居到倫敦度日。但到了倫敦后,他父親依舊是過起日子來大手大腳,弄得經常入不敷出,靠借債過日。終於有一天,他因為欠債太多,鋃鐺入獄。不太知道當時英國的債權法律是什麼樣的,總之就是不光是他父親進了監獄,連他的全家妻兒老小都跟著他進了監獄。年僅十二歲的狄更斯,為了幫助家庭,不得不綴學,到一個鞋膏庫房當起了每天工作10個小時的童工。他的工作主要是在鞋膏桶上貼標籤,但他的工作的地方是在一個鼠害橫行,地板樓梯成了朽木的樓房的樓上。骯髒艱苦的工作環境給年幼的狄更斯很深刻的印象,在他後來的幾部小說里都有生動的描述。那段時間也是狄更斯一生中最艱辛最黑暗最孤單的時光,他當時周圍找不到一個可以信賴的成年人給他溫暖,支持,幫助和指導。一段時間后,他父親的祖母去世,給他留下了幾百英鎊的遺產,這樣他們全家才得以從監獄里出來。狄更斯雖然恢復上學,但他母親並沒有馬上把他從鞋膏庫房撤出來。狄更斯終生都沒有寬恕他母親的這個決定,他自己也因此在其一生中對女性持有微詞和不盡滿意的態度。
狄更斯從學校畢業後到了一個律師的事務所當職員,其間學會了速記。之後,他離開事務所,成了一名自由撰稿的記者,主要報道法庭新聞。後來又做政治報道,給報紙寫關於議院和全國選舉的新聞。在這期間,他發表了好幾部小說,逐漸奠定了他的作家地位。
1836年,狄更斯和凱瑟琳
(Catherine Thomson
Hogarth) 結婚,凱瑟琳的父親是報紙的專欄作家和編輯。咱們中國有個民歌《達坂城的姑娘》,其中有幾句歌詞是:「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給別人,一定要嫁給我。帶著你的嫁妝,帶著你的妹妹,坐著那馬車來。」我不知道這唱歌的男歌手是不是有這個福氣,不過,不唱歌的狄更斯卻是真正做到了娶了妻子,把小姨子也帶了過來。狄更斯新婚不久,他的第一個小姨子就住了進來。據說,這在當時的英國社會不是什麼少見的事。新婚夫婦結婚後,妻子的未婚妹妹一起住進來給妻子幫忙。具體是什麼原因不清楚,不過我個人的理解就是,新婚妻子第一次自己主家,周圍有個可以信任的幫手總是好的。對於未婚的妹妹來說,到姐姐家裡學一學當家理戶,也給自己以後婚後的主家生活積累一些經驗,也算是一舉兩得的事。
狄更斯的第一個小姨子叫瑪麗,當時年僅17歲,正是風華正茂,美麗動人的時候,狄更斯不久就變得很依戀她。可是瑪麗是個紅顏薄命的人,在住進姐夫家一年以後就因心力衰竭去世。倘若那個時候狄更斯也有年輕女粉絲的話,那瑪麗還是很值得女粉絲們羨慕的,因為她死在狄更斯的懷裡。狄更斯對瑪麗的感情比較複雜,到現在也沒有人可以肯定地說,那是他們兩人之間的愛情。能夠肯定的是,瑪麗的陪伴,讓狄更斯回想起來自己快樂的童年,有她的伴陪使狄更斯覺得很幸福。瑪麗的去世,對狄更斯的打擊非常之大,他自己曾說他再也沒有從這個打擊中恢復過來。這種感情,狄更斯無法定義,別人也無法定義。但瑪麗由此成為狄更斯心中的完美女性,狄更斯後來用瑪麗當作原型,塑造了不少自己書中的女主角。
五年後,狄更斯和夫人訪美,他的另一個小姨子,15歲的喬治娜(Georgina Hogarth)為了照顧狄更斯的孩子們,住進姐姐姐夫的家裡。喬治娜終身未婚,為了姐夫的家殫精竭慮,忠心耿耿。狄更斯和凱瑟琳一共有十個孩子,其中九個長大成人。在那個兒童夭折率較高的時代,能有這樣的成就,喬治娜功不可沒。到了狄更斯婚姻的後期,狄更斯對凱瑟琳的不滿越來越多,他認為凱瑟琳不是一個稱職的母親。甚至把他們有十個孩子這件事也怪罪到凱瑟琳的頭上,因為孩子越多,狄更斯感到的經濟壓力就越大。1858年,有一天,凱瑟琳忽然收到一個手鐲禮物,但這個禮物其實是給和狄更斯過從甚密的一個女演員艾倫(Ellen Ternan)的,不知怎麼陰錯陽差地到了凱瑟琳的手裡。這樣,夫妻二人之間的衝突不可避免地爆發了,凱瑟琳指責狄更斯四處沾花惹草,緋聞不斷。作為名人的狄更斯當然道貌岸然地絕口否認。爭吵的結果,凱瑟琳和大兒子從家裡搬出去。令人驚訝的是,喬治娜堅決地站在姐夫一邊,她和其他的孩子留在狄更斯的身邊。為此,狄更斯和喬治娜有染的謠言甚囂塵上。和小姨子有性愛在當時是亂倫罪,凱瑟琳分居的這個舉動,讓狄更斯大傷腦筋。他給報紙寫信竭力刷洗自己,甚至讓醫生證明,喬治娜還是一個處女。狄更斯的朋友,《名利場》的作者薩克雷為了給他正名,對人說喬治娜跟狄更斯之間其實沒有什麼密切關係,真正跟狄更斯有染的,應該是那名收禮物的艾倫。誰知這個解釋讓狄更斯大為惱怒,他為此差點兒跟薩克雷絕交。可是真相是,艾倫其實從凱瑟琳搬出去后就和狄更斯秘密同居。但二人極為小心謹慎,狄更斯曾經把自己的私人書信全部付之一炬,艾倫也把狄更斯給她的信燒掉,以至於此事一直到二人都去世多年後才得到證實。
狄更斯和凱瑟琳分居長達12年。在這12年中,他們之間鮮有來往。1870年,狄更斯二次中風后不久去世,享年58歲。陪伴他到最後一刻的正是艾倫和喬治娜兩人。1879年,凱瑟琳去世。臨終她把狄更斯當年給她的情書交給女兒,讓女兒捐給英國博物館,「讓全世界知道,他曾經愛過我」(Give these to the British
Museum, that the world may know he loved me once).
狄更斯在遺囑中留給喬治娜豐厚的遺產,包括一大筆錢和他自己所有的手稿和私人書信。喬治娜在狄更斯去世后和狄更斯的女兒一起將這些書信整理出版。他留給艾倫的是每年固定的收入,使得她在後半生都能夠在經濟上獨立。狄更斯生前經歷了兩次喪子之痛,一次是最小的女兒Dora,在嬰兒期早夭,僅僅活了八個月。另一次是他的兒子Walter,從軍外派印度,在返國途中由於動脈瘤客死他鄉。他在新年除夕去世,狄更斯在翌年自己的生日那天得到了這個不幸的消息。Walter頗有祖父之風,揮霍借債,以至於死後還讓狄更斯替他還債。
狄更斯安葬在倫敦的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詩人之角。雖然狄更斯本人希望自己能夠埋葬在瑪麗長眠的教堂墓地,但名人死後就是全英國的了,他的歸宿也由其他人做了決定。
(二)
2月7日那天,本地的電台主持人要求一位狄更斯專家用極短的時間解釋一下為什麼狄更斯是個偉大的作家。我現在把專家的話轉述一下:
首先,從文學的角度來講,狄更斯做為作家的涵蓋能力極強,他的文字特點是詩一般的語言加上一點幽默。按照現在人的分類法,狄更斯既是幽默作家,也是悲情作家;既是純文學作家,也是大眾暢銷書作家(在當年確實暢銷,就是到了今天,他的小說也沒有絕版過)。他是一名非常出色會講故事的人,加上他做過法院和議院的記者的經歷,使他可寫的東西很多。他的文字,取材,人物,故事內容和寫作結構,加上對社會的影響力,都使得他的著作成為不可多得的人類文學瑰寶。
其次,他還是個多產作家,光是長篇小說就有差不多二十部。一般的人或許知道他的那些有名的小說,像《雙城記》,《霧都孤兒》,《遠大前程》等等,但不知道他還有其他一般人不太知道的小說。如果有人對他的小說有興趣,他可以發現他還有好多他還沒讀過的狄更斯的小說。這樣他就有很大的發掘空間,給人的印象就是狄更斯到現在還在寫作,還在有新東西問世。等讀過了他的不太出名的小說之後,人們往往會回過頭來再把有名的小說讀一遍,這樣的著作被稱為經典是一點兒都不過分的。
最後,從社會的角度來講,狄更斯的小說,把童工問題和社會下層的弱勢群體的艱難處境揭示出來,在當時的英國社會引起了極大的震動,使得人們不得不正視這個問題,並對兒童權益和社會的不公平作出檢討,尋找改進措施。其實社會的不公平,自從人類社會存在就已經存在了。這個問題無論在哪個國家,哪個時代都反反覆復地被人們討論著。最近美國的「佔領華爾街」運動,就是這個問題的再強調。
結束前專家說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話,他對主持人說,如果主持人想讓自己的孩子成為像狄更斯這樣的作家,最好的辦法就是宣布破產。一個家庭的破產,使得孩子從衣食無憂,一下子變成一無所有,這對一個孩子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尤其是初入少年時代的孩子,由於家庭變故忽然感受到世態炎涼,人間冷暖,社會百態盡收眼底,這樣的衝擊對一個人的終身都會留下無法磨滅的痕迹。這個孩子在這樣的變故中成長,會變得特別敏感,自我意識感增強,對周圍社會的種種現象和問題,觀察細緻,反應敏銳。狄更斯本人就是明證,他的小說,很大程度地得益於他這段不幸的少年經歷。他用他的筆,使整個社會對童工現象,對下層弱勢群體,對社會不公平現象開始進行反省檢討和著手改進。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家都立法禁止使用童工,對兒童的權益進行保護,應該說,狄更斯對此是有很大的貢獻的。但是,也正是這個貢獻,像狄更斯少年時代的慘劇出現的幾率降低了,從而下一個像狄更斯這樣的文學大家的出現的幾率也降低了。
說了狄更斯一大堆好話,再說兩句作為普通讀者
– 而不是文學評論家- 對狄更斯的評論。狄更斯對自己作品中的人物比較愛憎分明,有時一看就知道好人壞人,比如《霧都孤兒》裡面的法根(Fagin),《大衛科波菲爾》里的尤利亞希普(Uriah Heep),除了讓人討厭,還是讓人討厭。這樣使人感到有的人物有臉譜之嫌。後來我自己年長了幾輪,開始喜歡維多利亞晚期的經典作家湯姆斯哈代(Thomas Hardy)的作品。哈代的小說用的是第三者的口氣,冷眼旁觀,揭露人的本性。冷峻的口氣卻處處流露出悲天憫人的人文情結,看了比狄更斯的小說更過癮。但哈代的小說,和狄更斯的小說相比,比較不容易讀。
家裡有孩子在美國上學的家長,大概都知道狄更斯的《遠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 和《霧都孤兒》(The
Adventures of Oliver Twist)在中學生的閱讀書目上面。狄更斯在美國最流行的書是《聖誕曲》(A Christmas Carol),這本書被改成各種不同版本的電影,在聖誕節的那段時間裡,總會有一家電視台播放其中的一個版本,更不用說書店裡到處都是這本書。但我自己最喜歡的兩部是《雙城記》(A tale of two cities)和《大衛科波菲爾》(David
Copperfield)。
《大衛科波菲爾》是狄更斯的自傳體小說,也是狄更斯本人最喜歡的小說。小說講述了一個男孩從小到成年人的經歷,讀者很容易被故事的發展而吸引。俄國作家托爾斯泰認為,這部小說是狄更斯寫作技巧最高,整體來講最好的一部小說。
《雙城記》是以1789年法國大革命為背景,描寫了一個發生在法國巴黎和英國倫敦這兩個城市的故事。狄更斯借著小說,表達了自己對法國大革命的不贊成。有像狄更斯這樣看法的英國人大概為數很多,突顯了英國人和法國人性格上的不同。這就是為什麼到了今天英國依舊是君主立憲,而法國的帝王制度一去不復返。不管狄更斯個人的政治看法如果,這部小說揭示了的是人性的醜惡和人性的善良。記得自己當年看到本書的結尾很感動了一回。在大革命中被誤殺濫殺的人很多,大概這也是為什麼英國人不贊成大革命的原因吧。
順便說一聲,當年國內為了教育學生西方資本主義的可惡,老師給我們大力推薦狄更斯唯一的一本小說是《艱難時代》(Hard Times)。我個人看法,這本《艱難時代》算是狄更斯小說中最乏味的一本了,國內的老師為了政治需要這樣扼殺學生們對文學大師作品的熱情,實在不知道令人說什麼才好。
走筆至此,用狄更斯在《雙城記》里的開頭一段作為本文的結束。這段話也算是經典了。正像好多中國文學愛好者可以把《紅樓夢》里的詩詞都背下來,許多英文是母語又喜歡英文文學的人也可以把這段文字背下來: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 - in short, 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 that some of its noisiest authorities insisted on
its being received, for good or for evil, in the superlative degree of
comparison only.
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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