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檢辯雙方49位證人和六個星期22天的聽證,洛杉磯縣法庭的一個陪審團在星期一下午近九個小時的審議(Deliberation)后, 判定歌王傑克遜的私人醫生Dr. Conrad Murray的過失殺人罪成立。檢察官隨即向法官要求將Dr. Murray 收監。雖然辯護律師力辯Dr. Murray 既沒有外逃也沒有危害社區的危險,請求法官交保釋放。法官Michael Pastor則認為Dr.Murray因過失殺人被判罪成為罪犯,並在加州以外的休斯敦和拉斯維加斯有很多聯繫,有外逃的可能,還是收監為好。因此,Dr. Murray當場被戴上手銬收監,要在洛杉磯縣監獄里過上三周,等到11月29日被判刑那天才會知道他要服刑多久,還是被軟禁在家。不管怎樣,倒霉的Dr. Murray 要在監獄里度過感恩節了。
看這次本案實況轉播十分過癮。對一直跟著看的人來說,陪審團的這個裁定並不令人感以外,檢方的證據充足,組織得好。辯方的本意要把傑克遜死亡之事推到傑克遜本人和其他醫生身上。可是法官認為這樣會把陪審團的注意力轉移,無法集中Dr.Murray在本案的個人行為,許多辯方想拿上法庭的證據都不許用。因此,辯方能夠發揮的空間很小。聽證下來,單單Dr. Murray在家濫用麻醉劑propofol當治失眠的藥物這一項就很夠證明醫生的過失了。
聊聊本案聽證辯論過程中的一些花絮和精彩片段:
1. 英俊有為經驗豐富的檢察官(Deputy District Attorney, 有時簡稱DA)David Walgren, 這次大出風頭。他在問證檢方證人時,有條不紊,步步為營;問證辯方證人時,措詞犀利,一語中的。熟練的辯論問證技巧和職業風度,被媒體稱為本案的明星。據說他每天法庭辯論結束后,經常在法院走廊里受到傑克遜歌迷們的夾道歡呼,有人甚至大叫O.J.Simpson的案應該讓他和本案另一位女檢察官Deborah Brazil辦理才對。不用說他在網上Facebook等地方被人追星了,總之非常出彩。
2. 檢方後面重量級證人是三位醫生,最有說服力的是最後一位證人。Dr. Steven Shafer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醫藥麻醉界有地位的人物,而且是麻醉劑propofol 專家。他在證人席上前後待了五天,一開始用電影非常詳細地給陪審團講解了如何在醫院正確使用麻醉劑propofol,然後在法庭當堂用實物演示怎樣用掛鹽水的點滴架給病人的血管輸送propofol(急救人員見到傑克遜的腿上接有點滴注射),最後用電腦模型推證出Dr.Murray所用的propofol要比他本人對警方承認的要多得多,圖文並茂地講解怎樣用點滴才會使麻醉劑在傑克遜的身體里積累,以至達到解剖屍體后測出如此高的濃度,聽得Dr.
Murray臉色灰白,Dr. Shafer等於是給陪審團和所有聽證的人上了一堂課。三位醫生的證詞不僅有說服力,而且深入淺出,把複雜的醫學問題講解得非常易懂。
3. 辯方的propofol專家Dr. Paul
White和檢方的propofol專家Dr. Shafer是同行好友,合著寫過不少研究文章。Dr.
White的資格更老些,他在斯坦佛大學當助理教授的時候,Dr. Shafer是系裡的研究生。但Dr.Shafer 為避免造成在法庭上攻擊老師的印象,不承認他自己是Dr.White
的學生,他說明他的前妻當時的確是Dr.White的學生。Dr.Shafer公開在法庭上對Dr.White為辯方作證說傑克遜可能自己喝了propofol的說法表示失望。辯方律師Ed
Chernoff在法庭上指責Dr. Shafer在全世界的電視機前讓Dr.White 難堪(shove it
down his (Dr White's) professional throat)。Dr.
White被人聽到對某個媒介的記者罵Dr.Shafer 是「卑鄙小人」和其他一些不太中聽的話,這樣就違反了法官對本案作出的gag order。A gag order就是所有涉及本案的人員在審理本案期間都不許有對外對媒體公開議論本案的行為。法官聽說后很生氣,於是決定11月16日設堂聽證Dr.White的蔑視法庭行為,估計Dr. White會遭到被罰款的懲罰的可能。不知兩位教授今後要多久才會和解,再次攜手共事。
4. 大多數人對律師,特別是對給罪犯辯護的律師,沒有什麼好感。原因是他們經常在法庭上為了給被辯護人開脫,指鹿為馬,顛倒黑白。但大家都忘了,其實辯護律師和檢察官,甚至法官都是從法學院畢業的,有些辯護律師根本就是檢察官出身。所以,在法庭上,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所用的策略都是一樣的:就是千方百計地找到對方證人證詞中的漏洞,使他們的證詞不可信(discredit),更高一招的,讓對方說出有利於自己的證詞。Dr. Murray的律師找了他過去的病人出庭作證,說他是非常好的醫生。檢察官Walgren對這些證人態度溫和,他一一問他們,Dr. Murray是否給他們治療過失眠症,所有的病人都否認。要知道本案所追究的是Dr.
Murray給傑克遜治失眠症濫用藥物,所以才有這個起訴。病人們如此回答,幾乎就是承認他們的證詞沒有什麼用。另外,Walgren問一位從病人而成為醫生的朋友的證人:如果Dr.Murray過失殺人是事實,他是不是還是會來給醫生作證。證人說是的。這樣,Walgren從而暗示了證人為了友誼,不能夠公正地作證。
5. 檢察官Walgren對辯方的專家證人就沒有那麼客氣了。這年頭幹什麼都有專業的,唯獨這個做證人的沒有專業的。有的人多次作證,有些法庭經驗,但大多數的人都沒有。在法庭上因為法律的細緻嚴格,檢辯雙方經常在對方問證的時候因出了法律的範圍而大喊Objection(抗議!),而且經常粗暴打斷對方證人的話。一般的人沒有什麼經驗,被檢察官律師們弄得不知所措。辯方的一位戒毒專家倒是先給Walgren為難,對Walgren的問題經常不回答,不給予準確的答案,有一次甚至大喊Walgren把話放到他的嘴裡,他並沒有這麼說。弄得法官只好和顏悅色地跟他解釋:在法庭上,就是檢察官律師把話放進證人的嘴裡,證人可以同意或反對。儘管他再三刁難,最後在Walgren的逼問下,他也承認如果一個病人自己堅持用毒用藥不聽他的勸告,他可以選擇不給這個病人治病。這正是檢方所要說的,辯方說傑克遜自己堅持用propofol治失眠,Dr. Murray沒有辦法,只好遵從。Walgren讓所有辯方請來的醫生說出他們自己無論病人出多少錢來請都不會這樣做的。
6. 對辯方的重量級專家Dr. White,Walgren更是毫不留情,不僅大喊Objection,甚至多次大喊Motion
to strike. Motion to strike是法庭用語,意思是證人的證詞出了法庭允許的範圍內,不能被陪審團採用。Dr.
Murray自己對警方承認每晚給傑克遜注射propofol,從而成為被起訴的重點過失,所以他自己不敢在庭上作證。但辯方企圖通過Dr.White的口,把Dr. Murray 的話說出去,即傑克遜自己給自己用藥。法官裁決,除非Dr.
Murray 自己出庭作證,否則他的話不能在庭上重複。Walgren把Dr.White自己審查認可的教科書拿出來,按照教科書上講義,Dr. White不得不說出Dr. Murray 在傑克遜家裡濫用propofol,是瀆職行為。Dr. White 在說明傑克遜有可能自己使用propofol的時候,與Walgren有這樣一段對話:
Dr.White: …呃,傑克遜這時會從床上下來,自己拿針管把propofol注射到這個口裡。。。
Walgren:你說他從床上下來?
Dr.White: 是。。。
Walgren:Dr. White,你大概知道傑克遜當時腿上插著點滴管。
Dr. White:是,但點滴架下面有軲轆,可以推著走的。
Walgren: 他還帶著尿袋。
Dr. White: 啊,是,如果我沒弄錯的話,他們會把尿袋用膠布固定在大腿上部。
Walgren: 你是說,傑克遜腿上插著點滴管,大腿上貼著尿袋,下床推著點滴架,拿了針管自己注射?
聽到這裡,我實在忍不住笑出聲來,想象真是這樣一幅畫面,那場面會是多麼滑稽。
7. 傑克遜的Nurse Practitioner Cherilyn Lee本是辯方請來的證人,用來證明傑克遜向不少人要過propofol, 並不是Dr. Murray 一個人給他這個葯。護士是傑克遜請來用果汁維生素等自然食物幫助治療他的失眠,但傑克遜說這些東西都不管用,希望她給他開propofol。護士請教了醫生醫書後對傑克遜說,沒有任何一個關愛他的人會給他這種葯治失眠。她問如果傑克遜服用之後醒不過來怎麼辦?傑克遜告訴她,不少醫生告訴他,這葯很安全,只要有人監護服用劑量,他不會醒不過來。Walgren在cross examination 的時候,把傑克遜的這句話重複問了她一遍,護士聽了后竟然哽咽起來,用紙巾擦淚,說,他正是這麼說的,一字不差(this
is exactly what he said)。這個場面非常戲劇性,檢方的說法正是:傑克遜信任Dr.
Murray,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他,但因為他的失職,致使傑克遜喪命。
8. 辯護律師由於法官所設的種種限制,面對Walgren的凌厲進攻,無力還手。主律師Chernoff在closing argument的時候,說出一句最有力的話就是:請陪審團不要因為傑克遜是名人而把Dr.
Murray定罪。但陪審團顯然看到了更多的證據。Cheroff指責檢方的多位醫生專家沒有給名人當私人醫生的經驗,所以可以隨便批評Dr.Murray. 但是,他沒有說的是,包括辯方在內的全體作證的醫生都聲明,無論是多少錢都不會讓他們接受這樣一個放縱病人濫用藥物而不予干涉的一個職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