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了夫妻之實,也就不再顧忌。林達和吉姆就這麼把兩個鋪蓋搬到一塊,一起過起了小日子。按說吉姆也還算個不壞的男人。知道掙錢養家。做飯洗菜,收拾屋子,整理庭院。也會一點洋人的浪漫,動不動就親一親,抱一抱。送個玫瑰花,寫個卡祝賀生日。就是賭習難改。隔三岔五的去賭場混。他自己也說,這賭博就像是吸毒,一沾上就難改了。為了扳住吉姆的惡習,掐斷他的賭資,兩個人把錢存到一起,由林達徹底管起來。
入了冬,兩個人商量回國結婚。走之前,吉姆取出存款準備買機票。沒想到,人一走就似泥牛入海,再也沒有消息。林達猜到吉姆一定是又去了賭場,不把錢折騰光他不會回來。於是,下了決心分手,換了家門的鎖。
七天七夜之後,吉姆輸光了所有的錢。他像一個地獄里鑽出來的魔鬼,紅著眼睛,鬍子拉碴的回來敲門。林達不理他。吉姆在門外哀哀地哭求:「求你給我最後一次機會吧,我一定改!看在一夜夫妻百日恩的情分上,饒了我吧!」林達把他的東西扔出了門外,警告他:「你要是再不走,我就打911了!」這一場姻緣到此結束。
又一年的春天到了。櫻桃溝里櫻花開的燦爛如霞,染紅了半邊天。林達來到了去年拍照的地方。她看見吉姆一個人在那裡鬱郁獨行,頭髮幾乎全白,背也駝的更厲害了。他一個人嘴裡不知嘟囔著什麼,仔細聽,好像是句古詩:「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林達轉過身,過去的已經過去。她不願意再想起去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