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出國之後,老記和他的前妻小文已經離婚11年了。現如今,兩個人將進入花甲,互相看看各自的模樣,都不要別人笑話,自己都承認是老頭和老太太了。憶當初:兩人相識於少年時,可謂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六十年代初期在同一個班,就讀於一所市郊的鄉村中學。一起上下學,一起做家庭作業。小文家是一個四合院,有幾棵棗樹。做完功課之後,便可以上房打棗,紅紅的大棗一咬一口蜜,吃不完揣兜裡帶回家去。有時出去下河摸魚,兩人高高興興地拎著一桶小魚小蝌蚪往家跑。小文是學校里的一枝花。學習總是考第一,又活潑可愛,整日價吱吱喳喳像只小麻雀。文藝上也是一個拔尖的。唱歌,跳舞,朗誦都是班裡第一人選。無人可及。老記打十三歲就愛上了小文,這是一種朦朧中的暗戀,唯恐第二個人知道。老記有點自卑,他出身貧困,身材矮小,功課平平,似乎有一點巴結不上的意思。文革開始了,老記去了兵團,小文下鄉插隊。一別數年,從十六歲上便音訊渺茫兩不知。誰想到七十年代末期,兩人又意外地相聚在北京。這時老記已從名校畢業,在某大學當老師。小文也被推薦成為了工農兵大學生。老記恰好教的是小文的專業。真是無巧不成書。於是,一個來輔導功課,一個虛心學習。老記很聰明,他找好了機會把生米煮成了熟飯,不多久,心高氣傲的小文只好於心不甘地下嫁了。那時候,沒多少錢就辦了婚禮。一張大床,一張桌子加兩把椅子,一個洗衣大盆,便組成了這了小家。從此,老記是整日仰面看老婆的顏色,唯令是從。把老婆含在嘴裡,頂在腦袋上疼著。包下了柴米油鹽醬醋,乃至洗衣做飯接孩子的全部家務。而小文卻是滿腹牢騷,似乎老記是一塊餿了的饅頭,看著都煩,恨不得扔出去八丈遠。兩人唧唧歪歪,打打鬧鬧地過了十來年。長話短說,八十年代末,老記來美進修拿學位。大功告成之後本應歸國,繼續他的教學生涯。可他偏偏走錯了人生雖重要的一步。聽從老婆的意見,留在了美國,鑄成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也毀了他後半生。(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