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閑置房屋出租,也做過幾年房東,按說有一些租房的經驗。可最近卻不小心上了當,讓一個潑皮無賴給騙得好苦。
此人是白人,申請租房時串通推薦人,提供一系列假信息。交房租和抵押金用的是現金。當時我有疑問,但他的前房東做偽證,提供了
他的各種證明。等他搬進來之後才發現這是一個少有的惡人。不但沒有工作,還抽煙喝酒,動不動就罵人耍混。
我那個出租單位是個mother-inlaw,乾淨漂亮,有獨立的門戶和停車場, 還有後花園。這小子入住后卻抱怨屋子裡有跳蚤,致使他身上起包,將我的那張很新的大床扔在院子里淋雨,床墊子當然就毀掉了。次日他又問我要50美元將床墊子拉走扔掉。他將前後院的大燈日夜開著,電視24小時不停。
我意識到此人來著不善,應該及早驅除。經談判,給他15天時間找房子,免除所有費用。並給他一些經濟幫助。找警察不管用,他沒有現場犯罪行為,
找法院更麻煩,沒有3個月案子辦不下來。況且對無家可歸的窮人,法官是同情的。我的勝算不大。我寫了搬出協議,他很矯情,提出許多條件,
最後我的一位朋友對他軟硬兼施,強調他今後還要找工作找房子,壞記錄對他是沒有好處的,會毀掉他的前程。最後他終於簽了字。在免費入住15天後,終於搬走了!我的那個大天,他臨走還在報復我:將半滿的牛奶桶和爛香蕉扔進我的回收箱內,爛衣破褲子一大堆,扔在地上揚長而去。
害得我還要將這些破爛處理掉,更不用說還要打掃衛生,放殺蟲煙霧彈。。。。。。他終於搬走了!而我卻整整過了兩個禮拜的提心弔膽的苦日子!
房東們請注意了:找房客一定要慎之又慎,千萬不要圖省事。要知道,請神容易送神難!養虎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