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再寫「同名同姓」

作者:k7k6w8  於 2009-9-18 23:2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3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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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寫了同名同姓的兩個「文強」后,似覺意猶未盡。早晨起來,在網上一搜尋,跳出有關重慶涉黑局長文強的後續消息:

面對專案組人員的審問,文強態度強硬,甚至向辦案人員叫囂: 別想通過審問從我口中獲得更多的東西!你們審問我的方法,是我以前審問罪犯的方法!

此文強在這方面的確象彼文強。彼文強在北京功德林的「戰犯管理處」竟然拒寫悔過書。他的底氣來自於他所說的一個事實:「我曾任紅一師師長兼政委,毛澤東是我表哥,朱德是我上級,周恩來是我老師和入黨介紹人,林彪是我部下。。。。。。」。此文強公然向專案人員叫板,不知他的底氣來自何處?

強硬、張揚和霸道是此文強的一貫德性和做派:一次,酒醉的文強和巴南區的另一位領導在飯局上發生口角,兩人都掄起酒瓶扔向對方。還有一次,和一些企業老闆打牌輸了,他發火不承認,說自己贏了,該對方給錢一位和文強關係親密的女性去醫院做檢查,被查出有某種性病,這位女性當時就在醫院大罵是文強害了她重慶一名在工作上頗有建樹的女警察,曾經反映文強霸佔了我好多年。幾個列子活脫脫地畫出了一個流氓的嘴臉。更有恃無恐,肆無忌憚的是他甚至不避諱自己和黑道之間的密切關係,公安局有例行的打黑行動,當下屬跟他講行動部署時,他說:「打什麼黑?我就黑!」。

「打什麼黑?我就黑!」多好的一句供詞啊!他已講到這個份上了,還和他客氣什麼呢?只要用一把槍頂著他的腦袋,看他是英雄,還是狗熊?對蠻狠的人,只能用蠻狠的方法,用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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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snortbsd 2009-9-18 23:35
if he is convicted, hang him high!!!!!!!!!!!!!!!!!!!
回復 milu 2009-9-19 00:47
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回復 戶人 2009-9-19 02:12
「請君入甕」這個成語的現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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