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借錢給朋友的煩惱

作者:Cannaa  於 2015-5-11 21: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瞎侃瞎聊|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12評論

關鍵詞:律師, 借錢

借錢給朋友的煩惱

網友給我打電話的往往涉及法律糾紛。前一陣子,一女孩問我如何追回她借給前男友的兩萬美元,這女孩稀里糊塗,交友歸交友,那前男友說要開店又沒有本錢,這女孩手頭比較松,隨便炒股賠個上萬元也不在乎,再說談朋友的時候腦子也沒有這根玄,前前後後共計兩萬元借出去,說好每月還個幾百,5年還清,簽了個非正規中文合同,或說收據而已。那男的生意就沒好過,從不還錢,不再借就謝天謝地了,不是能指望的人,這樣湊合不到兩年倆人分手了。女的又交了個洋男友,這洋人眼裡2萬美元可不是小數目,搗鼓這女孩要錢,可是這洋男的妹妹就是律師,他們一詢問,這律師妹妹卻說她不是搞這個方面法律的,給推薦其他幾個專管討債法的律師,這哪成啊。就這2萬元債,越搞越大,請律師還要先付錢?你還別說,美國律師就這德行,說起法律一套套,辦起事來這不行那不行,所以只好問我,我還能比律師知道的多嗎?我只能告訴她常識,關鍵是前男友沒錢,就演演算法庭判決男方還錢,他拿什麼還?沒好氣問一聲誰給你介紹這麼一個盧瑟(loser),說是華人教會給介紹的。我問那你就不能請教會牧師和男方的牧師溝通一下,制定一個還錢計劃?畢竟人是有臉皮的,這男的只要在這個教會圈裡,總不能做無賴吧?這女的事又多了,說是不能讓人知道啊,要保密啊,如果事情捅出去,男的跑回來威脅她的生命如何是好,再說這男的不信基督,信佛等等...說來說去還不想跟男的鬧翻,要哄住男的一旦日後掙錢還可以還,... 我無語,告訴她要麼哄著男的不斷續簽還錢合同,免得追訴期一過就無權討債,如果男的不續簽,就上法庭做個債權記錄(judgment lien),可一上法庭就等於鬧翻了,沒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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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2 個評論)

回復 前兆 2015-5-12 01:51
謝謝介紹!新周愉快!
回復 xqw63 2015-5-12 03:42
量力而行,借出去就不指望還,帶著這樣的心態才可以考慮借出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5-5-12 07:56
嘿,欠債的是大爺,美國也如此啊
回復 tea2011 2015-5-12 09:44
xqw63: 量力而行,借出去就不指望還,帶著這樣的心態才可以考慮借出
是滴
回復 sissycampbell 2015-5-12 12:48
借錢的,在還錢時,比債主還厲害。好像借了就不應該還一樣。就像63君說的,借出去能還就不錯。就別做還的打算。
回復 hank1 2015-5-13 01:56
欠錢是爺
回復 qxw66 2015-5-13 06:54
沒有錢是爺
回復 北京的大平 2015-5-13 06:57
私人之間借錢的結果悲劇多。不借得罪人,借后再要賬也得罪人,還是一開始就不借的好。
回復 精彩 2015-5-13 16:15
xqw63: 量力而行,借出去就不指望還,帶著這樣的心態才可以考慮借出
63司令,卑職一直就是按照您這樣的指導方針處理借貸關係。
回復 精彩 2015-5-13 16:24
hank1: 欠錢是爺
因人因事而異造成您這句半真半假的調侃。
回復 精彩 2015-5-13 16:33
qxw66: 沒有錢是爺
不才在此做一回辯論賽反方:有錢才是爺!
回復 xqw63 2015-5-13 21:40
精彩: 63司令,卑職一直就是按照您這樣的指導方針處理借貸關係。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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