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說到剽竊,我倒希望別人轉發我的文章

作者:Cannaa  於 2015-3-11 20: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瞎侃瞎聊|通用分類:文史雜談|已有56評論

關鍵詞:中國人, 美女, 美國, 文章, 才女

說到剽竊,我倒希望別人轉發我的文章

說到剽竊,我從來不在乎別人轉發我東西不署名。本來我寫東西就是給人看的,有人轉發就是傳播我的思想,何樂而不為?至於屬誰的名,管它呢。如果哪天真有人利用我的文章賺錢實現經濟利益,到那時再說,搞不好要求人家把賺到的錢捐血公益而已。

記得以前我寫過一篇「中國人來美國拎不清吃大虧的幾件事」被轉的都不知道轉哪了,也沒屬我名,我到認為是好事,有人看嘛。

村裡這回打架變打假,打假又不夠份,按沈公的話有點「嬌情」了。奪標一奇女,美女加才女,應該想辦法留在網站,怎麼還要把她逼上梁山為翰山添人氣,村裡反到雞飛狗跳,你說你們乾的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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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6 個評論)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5-3-11 20:44
得,我想轉過來的,結果已經在了。拍一磚再說啦。
回復 法道濟 2015-3-11 22:34
本來想拍磚,鬼使神差獻了花。
回復 十路 2015-3-11 23:20
我本人也和你一樣不太在意人家轉發,寫了就忘了。 但是人與人在相處時不僅是個性的張揚,也得考慮共性才容易避免矛盾。 在轉發文章這一點上是有大家共同遵守的道德標準,而且在北美是很嚴肅的 copyright 問題。 他人的文章轉載應該保持作者名,隨便將大量或全部內容作為自己的文章屬於 plagiarism。 作者有權利訴訟。 可能網路在追究責任方面不像現實生活中的書籍那麼嚴格,但也看人。 所以,最好尊重大家共同認可的規則避免矛盾。 不小心漏掉了,說聲 sorry,下次注意就可能不會有更多的矛盾了。 網友們一起玩,把不同觀點說清楚了,道理講明白了,不加深矛盾,互相包容一點,這樣可能都會更開心,和而不同。

對不起,我可能說得有點直,不喜歡可以刪掉。
回復 paci 2015-3-12 00:12
另種想法,作者願意任意轉載,對信息傳播有益。有的作者希望得到尊重,希望自己寫的東西不被改動,也能理解。建議制定明確規則,如作者註明不經本人許可不能轉載,否則隨意。
回復 Cannaa 2015-3-12 00:52
人間的盒子: 得,我想轉過來的,結果已經在了。拍一磚再說啦。
那就多謝了!
回復 Cannaa 2015-3-12 00:52
法道濟: 本來想拍磚,鬼使神差獻了花。
那就多謝了!
回復 Cannaa 2015-3-12 00:53
十路: 我本人也和你一樣不太在意人家轉發,寫了就忘了。 但是人與人在相處時不僅是個性的張揚,也得考慮共性才容易避免矛盾。 在轉發文章這一點上是有大家共同遵守的道
比如我吧,懶,懶得去查誰驃竊我的東西了;懶得自己去轉貼,有人幫著轉體更好。如果你把懶也歸類到自私一類,那我這樣做按你的私有制理論也解釋得通。
回復 Cannaa 2015-3-12 00:54
paci: 另種想法,作者原意任意轉載,對信息傳播有益。有的作者希望得到尊重,希望自己寫的東西不被改動,也能理解。建議制定明確規則,如作者註明不經本人許可不能轉載
正是,一般來說,如果我不願意別人轉,比如涉及到隱私一類的,我會註明不要轉。
回復 十路 2015-3-12 00:55
Cannaa: 比如我吧,懶,懶得去查誰驃竊我的東西了;懶得自己去轉貼,有人幫著轉體更好。如果你把懶也歸類到自私一類,那我這樣做按你的私有制理論也解釋得通。
呵呵,我沒有提到自私的概念。

不過你提到自私的問題也挺有意思的,在這個問題上大概屬於 morality and ethics 之分。 前者是個人的行為準則,後者是群體的。 當前者不違背後者一般是可行的,違背了就會造成矛盾。 如同我和你一樣不在乎別人轉不轉,這不影響 ethics, 反過來就行不通了。呵呵,瞎聊的哈
回復 白露為霜 2015-3-12 00:56
有的作者再意,有的不再意,這是他們的權力。轉的人不能假設別人不在意。如果未經別人同意,至少應該把出處留出(原作者名,網站,等)。在國外讀過學位寫過論文的應該有這樣的習慣。
回復 Cannaa 2015-3-12 00:59
白露為霜: 有的作者再意,有的不再意,這是他們的權力。轉的人不能假設別人不在意。如果未經別人同意,至少應該把出處留出(原作者名,網站,等)。在國外讀過學位寫過論文的
你說得對。
回復 xqw63 2015-3-12 02:16
希望您多寫值得他人「抄襲」的文章,那樣,您肯定不會「嬌情」。
轉載他人文章不註明,還覺得他人反對這樣的行為嬌情,您不會是連常理都不知道的人吧
回復 心曠神怡1 2015-3-12 04:08
奪標的確是一個美麗有才氣,有正義感,敢說真話的奇女子。當看到這樣多的男男女女在網上為了排除異己,拉幫結夥,落井下石,打壓不同聲音,使盡全身解數,千方百計去扼殺女性同胞-奪標發表不同看法的言論自由和權力, 多人圍攻少數,把人打翻在地,再踹上一腳,沒有絲毫同情心可言, 把人打倒封殺后,大家歡心鼓舞,奔走相告,慶祝勝利,讓人彷彿又見文革。這裡有人用極其下流的言語詩詞誹謗,中傷,侮辱,漫罵她,還有女的一起起鬨,有女網民竟說她應該被封殺,因得罪太多人,大家都不喜歡她,所以應該封殺,這是什麼話?難道張自新,遇羅克,林昭因講了真話,得罪了人,就該殺?

這裡一些人包括那些主張所謂民主自由人權的荒謬到不能說他們愛的某女長的差,不許別人說出真話,大家必須統一口徑說他們的女人年輕美貌,如說長的差,俗不可耐,看上去有點兒老,半老徐娘,那就是大逆不道,就是違反民意,就是忌妒,就要被圍攻,就要被封殺。每個人出身,家庭,背景,經歷,所受的教育等不同,當然看法,觀點,審美觀不同,這又不是文革,還硬逼別人說假話?自己高調公開登照片,難道還不讓人評說?放照片前就應想到在如今平等自由民主社會裡並非人人都會奉承,拍馬,吹捧,讚美,說假話的。美國第一夫人都有人可以說其丑,連彭麗媛也被人說長得並不怎樣,那廝又算個啥?奪標就是說了真話,沒說那誰是美女,說是鬥雞眼(的確如此),奪標就被圍攻,並遭到用極其惡毒下流的言語侮辱中傷誹謗,他們罵奪標是「多故娘」並寫文影射漫罵,非常下流。竟有女的參與起鬨圍攻,令人汗顏,不可思議.   
回復 精彩 2015-3-12 04:42
精彩下意識地伸出雙手給此篇「和為貴」的「少女(妙)」文獻上大鮮花!
回復 精彩 2015-3-12 04:49
心曠神怡1: 奪標的確是一個美麗有才氣,有正義感,敢說真話的奇女子。當看到這樣多的男男女女在網上為了排除異己,拉幫結夥,落井下石,打壓不同聲音,使盡全身解數,千方百
精彩下意識地喊 出:巾幗英雄奪標女傑,挺住!盼奪標女傑早日回歸!
回復 西嶽華山 2015-3-12 05:05
轉發和抄襲是兩碼事,我不在意我的本章被轉發,我在很多網站上看到過我以前寫的醫學方面的文章,但這並不代表這樣做就是應該的,這樣做的人更不能覺得是理直氣壯的。每個人不能要求別人,但是應該要求自己。

奪標的很多文章都是這麼來的,我給她過意見,特別是關於健康和醫學的文章。她刪了我的留言和評論。刪了就能掩蓋這個事實?

她被封,不是因為抄襲,是因為發瘋。己所不欲,勿加與人。她肆無忌憚的攻擊謾罵別人的時候,就應該想到後果。任何論壇不都會容許因為一個人而破壞論壇氣氛和環境的。貝殼封她,不是因為她是奪標,因為她是女人,是因為她的言行,有什麼不公嗎?
回復 西嶽華山 2015-3-12 05:10
用不著為她辯解,不說別的,就她毫無緣由的罵其她女性網友「網路妓女」就是徹底封殺了也不為過。你覺得這樣的人說得上是「美女」?美在哪裡!
回復 西嶽華山 2015-3-12 05:14
轉發別人文章,不但不註明「轉帖」,反而加上「原創」,這是誤會嗎?
回復 西嶽華山 2015-3-12 05:19
回復 心曠神怡,

打壓別人,容不得不同意見的,不是別人,正是你自己。沒有人去你的博客罵你,沒有人跟在你的文章後面罵人。是你跟在別人的文章後面惡毒的咒罵,被刪以後,又另發文,文章又被管理被刪,為什麼?還美其名曰這是你的言論自由?
回復 西嶽華山 2015-3-12 05:28
政治時事,爭風吃醋,沒有什麼對錯。奪標置頂的關於減肥的文章,把治療癲癇的生酮飲食拿來推銷,毫不顧忌其中可能對健康的危害,為了點擊不顧別人生命安全,這是一個學醫的應該乾的事情?我留言指出其中的問題,同樣被刪。正義?正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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