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山來信: 勸君莫自殺--給真理一個機會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
最近從報上讀到一則新聞,說福克斯公司的一位前製作人在公司總部大樓開槍自殺(Ex-Fox producerKillsHimself)。自殺前,他散發傳單,指責福克斯公司毀了他的工作和前途。美國不少中高級白領或管理階層,當事業被毀時,空前絕望,選擇自殺。倒是生意人或藍領階層,這次生意不好,下次繼續努力,或是這份工作沒了,找下一家。白領打工仔要先交履歷表,找推薦人,接受面試等等。一旦被前僱主黑了,就很難找下家。當然,有本事的高級打工仔或天才,就另當別論。話歸原傳,當事業被毀,被冤枉時,自殺最簡單,一了百了。但既不符合造物主原意,也失去一個討回公道的機會。主耶穌回答撒都該人有關復活的問題時說(馬太福音22章32節):「神不是死人的神,神是活人的神。」
一個人再好,死了就會被人忘記;一個人再不好,活著總可以開口說話。人們常說勝利者書寫歷史。說白了,就是敵我雙方誰活的長誰就有機會書寫歷史。福克斯那位前製作人自殺,有誰會替他說話呢?沒幾天,他就會被人忘記,更沒有人去替他伸冤,除非有家人。而他的家人或親戚,恐怕也是弱者,不然也不用等到他自殺再去抗爭。但是,如果這位前製作人,去把老闆殺了,這就不一樣了,媒體會報道,警察會調查,各種專家會發表意見,而漫長的美國司法程序,也會把每個犄角旮旯翻出來,多多少少可以討個公道。當然,以我目前的處境,講這話很危險,因為我面臨種種指控,一不留神,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拿這篇文章當證據,說我有罪。但正因為有了這麼一件人命官司,那些證明我無辜的保安錄像,那些醫院捏造事實的偽證,才一一抖出來。當初被冤枉開除后,向醫院要證據,人家不理。除了要我承認有罪,找精神病當借口,別的他們就不管了。醫院才不在乎我有老婆孩子,更不在乎我的什麼事業前途。,如果我自殺了,醫院恐怕求之不得。我寫信向有關部門反映訴求,沒人聽,最多是說「我們受到你的來信了,全轉給有關部門」等等。八字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天真的人可能會說,不自殺也用殺人啊!可以去打官司。在美國打官司,貌似容易,交個費用就可立案。但與公司打官司,不管多麼有理,恐怕也要曠日持久。公司如果理虧,找個律師,哪怕有關一些雞毛蒜皮的事,也可以拖個一年半載。等各種程序都走了一遍,恐怕好幾年都過去了。但一個白領工作可經不起荒廢許多年,而老婆孩子天天要吃飯,孩子們也一天天長大,誰折騰得起?除非有神跡,日子只會越來越艱難,希望只會越來越渺茫。白領打工仔,又像孔乙己那樣愛面子,窮的叮噹也拉不下面子要飯或打粗工,申請救濟又受不了繁複手續種種白眼。很多人哪怕不自殺,也和死人沒什麼兩樣了。有造化的人,找到了神,人生有個固定點,專屬靈的空間里,可以任自己少年願望隨意馳騁。沒造化的,又不屬於街上的混混,真真就到了「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發。」中國人並不是天生的順民,歷代農民起義就是一個見證。「王候將相,寧有種乎?」 朱元璋不捨得一身剮,那有明朝?他如果自殺了,和死了一個蒼蠅沒兩樣。而如果沒有明朝,中國人恐怕都成了蒙古人。在英文里,蒙古人的意思就是「呆傻」。可見,一念之差,生死之異,歷史因之而改寫。
我現在天天給法庭的提案里說那個印度裔死鬼圖爾是落後部落民,殘忍而又善於胡說八道;罵醫院那個伊朗裔副主管和巴基斯坦裔主管是恐怖分子,為了掩蓋醫院的醫療事故,採用威嚇,恐駭,和開除等等手段,讓每個住院醫生和其他醫生噤若寒蟬。而我卻成了一個英雄,敢於和穆斯林極端分子做鬥爭。不管是否往自己臉上貼金,至少法庭沒有斥我胡說八道,也沒有叫我閉嘴,因為法庭已做了大量調查,知道確實有那麼一回事,我被冤枉了。每次出庭,是醫院和圖爾在受審,不是我。當然,有一次法庭提醒我,說我是被告,我還吃了一驚。
不要誤以為我在這裡打腫臉充胖子。日子對我來說是很艱難。讀書人又好面子,我心靈創傷是外人無法理解的。但「人爭一口氣,樹活一張皮」,有委屈就得說出來,法官和檢察官也是人,他們也明白我的遭遇,也理解我的苦衷。現在這個法官在上兩次出庭,不惜花時間專門表揚我是個遵紀守法,對法庭充滿尊重的人。案子仍然沒有結束,我不應當這裡講一些對自己不利的話。只是讀了那則新聞,忍不住寫幾個字,畢竟我是個「過來人」。當然,福克斯公司那位製作人是否被冤枉,尚不清楚。一個人被弄到開槍自殺,如果不是精神病,肯定裡邊有文章,只是「死者長已矣」,這世界是為活人創造的。中國人不是說了,「好死不如賴活」?美國每一個州都有一句格言,緬因州的格言是:活著,並讓別人也活著!(Live and let live.)希望有識之士以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