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誹謗她裝不懂英語,為警察開脫,這才是邪惡

作者:Cannaa  於 2013-5-28 20: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1評論

關鍵詞:李曉潔

誹謗她裝不懂英語,為警察開脫,這才是邪惡

Read more: 李曉潔的事, 俺也說兩句 - oneweek的日誌 - 貝殼村 

one week 是比較講理的,不像有些人幸災樂禍。不過做判斷前,事實真相要搞清楚,李英語差,她試圖用手機出示定單,或是用翻譯軟體做交流不能當做「拒捕」的行為,警察有責任溝通,可以找個旁邊的亞裔或是華人做翻譯,再不行,把她拉出蘋果店就行了。按倒在地,再電擊,至於嗎?現在通過法庭誹謗她裝不懂英語,為警察開脫,這才是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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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light12 2013-5-28 20:20
你對美國要求太高了,美國法官一般佷左又種族歧視,警察一天到晚挨槍子跟你溝通?
回復 Cannaa 2013-5-28 22:37
light12: 你對美國要求太高了,美國法官一般佷左又種族歧視,警察一天到晚挨槍子跟你溝通?
要求一降再降,最後就是自覺自願的賤民。
回復 寒楓109 2013-5-28 22:49
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律工作者。 最好的辦法是證明李曉潔的無辜,在這裡嚷嚷作用不大。
回復 Cannaa 2013-5-28 22:53
寒楓109: 不知道你是不是法律工作者。 最好的辦法是證明李曉潔的無辜,在這裡嚷嚷作用不大。
事實都被顛倒了,還證明什麼?你有話語權嗎?她多大力氣啊?拒捕應該是一個行為動作,就在這一系列的描述中,(因為目前的錄像沒有顯示在蘋果店裡的清況),怕是只有她護著手提包的動作可以和「拒捕」字掛上勾,姑且算那也是「拒捕」吧,一個老鷹捉小雞就把她抓住了,犯得著電擊?現在好了,栽贓一個「裝不懂英語,對法庭撒謊」就把黑白顛倒了。
回復 寒楓109 2013-5-28 22:57
Cannaa: 事實都被顛倒了,還證明什麼?你有話語權嗎?她多大力氣啊?拒捕應該是一個行為動作,就在這一系列的描述中,(因為目前的錄像沒有顯示在蘋果店裡的清況),怕是 ...
現在不是在走法律程序嗎? 怎麼不把這些向法官陳述?
回復 light12 2013-5-28 23:10
Cannaa: 要求一降再降,最後就是自覺自願的賤民。
不是要求的事,是現實,根本就不是你管的了得
回復 Cannaa 2013-5-28 23:42
寒楓109: 現在不是在走法律程序嗎? 怎麼不把這些向法官陳述?
已經判下來了,再往上走就是上訴,上訴難度就大十倍,找律師更難。美國法庭出錯機率小,但是一出錯卻很難糾正。她自己要英語沒英語,要法律知識沒知識,要什麼沒什麼,一個字,難!
回復 Cannaa 2013-5-28 23:43
light12: 不是要求的事,是現實,根本就不是你管的了得
您說的有道理。
回復 light12 2013-5-28 23:43
寒楓109: 現在不是在走法律程序嗎? 怎麼不把這些向法官陳述?
跟她講老岳抗日英雄一樣吧,出口氣
回復 寒楓109 2013-5-29 00:17
light12: 跟她講老岳抗日英雄一樣吧,出口氣
一個理性的法律工作者是不會靠喊口號出氣的。
回復 light12 2013-5-29 00:22
寒楓109: 一個理性的法律工作者是不會靠喊口號出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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