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 "見過洋人崽賣爺田不心疼的"https://big5.backchina.com/home.php?mod=space&uid=271857&do=blog&id=177168
今打理房子,又一過客入門,自我介紹。原來他認識房子的舊房東,而且曾經租住這個房東的另一棟房子二十年。
他的故事把房東說的一塌糊塗,他說這個房東從來不修理房子,只知道收房租,等到房子慘敗的無法收拾了,就甩給女兒,讓女兒收拾。美國人又沒有存錢的習慣,女兒當然收拾不了,只得廉價賣掉。
至於他租住的那棟房子,由於房東總是怠慢修理,房頂漏雨,水管不通,一大堆毛病。這個房客最後告到法院,法院判決房客贏,命令房東賠房客兩萬五千美元的損失費;這還不算,鎮上房管局來給房子貼了封條,不允許出租,不許賣,列出六頁紙的毛病要修理。老天爺啊,這不是要了房東的命嗎?房東既然沒錢修房,怎麼會有錢賠房客損失呢?而且從此以後那個房子就一直空著,除了交房產稅之外,就是等著白蟻,這日子怎麼過?
兼聽則明,偏聽則暗。想一想,我這個房子確實殘敗,但不是女兒接手三年的事,而是十年以上的殘敗痕迹了,應該埋怨老兩口沒有維護房子。因此,我先前說的崽賣爺田不心疼是不對的。
但是,那個房客把房東說的那麼壞,我也奇怪,房客不會搬走嗎?幹嘛要告房東?說明這個房客也不是善叉子。再看吧,看以後還會有什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