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歲的玫蘭白白胖胖,降紅色的頭髮小卷蓬鬆,個不高,身材像個球,從來沒有男朋友,一直和貓相依為命,舊貓過世,新貓又來,從未間斷。她父母均過世,也不見有任何女朋友來往,除了在貸款公司上班外,連節假日都不見出門。這使她有過多精力操心房東的家事。
房東離婚,一直試圖和兩個領養的孩子培養感情。由於法院判他一星期只有兩天可以見孩子,他把這兩天看得尤其重要。美國孩子是大爺,小孩稍不如意,當媽媽的就去法院要求禁止令,禁止爸爸見孩子。因此,房東特別小心。昨天星期六,跑了一天商店給孩子們買聖誕禮物,給十四歲的女兒買了一個SONY相機,給11歲的兒子買了一個4鉉吉他。給房客玫蘭也買了一個NIKON相機,感謝她一年把房子保持清潔(玫蘭有灰塵過敏症,她總是自動打掃衛生)。
由於兩天前,玫蘭陪房東女兒出去買了一顆聖誕樹,樹高出房頂2尺,房東不得不從樹底鋸掉兩尺。因為天黑,房東去工具房取鏈鋸,當啟動汽油發動機時用力過猛,鋸子撞到額頭,劃了半厘米的口子,手忙腳亂止住傷口。房東朝玫蘭發脾氣,認為要不是她買那麼高的樹,也不用他費勁鋸,也不會傷額頭。玫蘭也冤枉,說你不會從樹梢上鋸。
也不知道玫蘭私下怎麼和房東的孩子說的,反正自從玫蘭住進這房子有三年,她總是和房東的老婆站在一邊,共同抵觸房東。以前小事也就算了,這回買樹鋸樹也該是小事。但是,現在鬧大了。今天早上,本來房東等孩子來電話就準備接孩子過周末,兩個孩子突然變口氣。女兒說,爸爸,您要是以後在這樣態度對待我們,我們就沒法見面了。兒子也不知道說了什麼,最後結果是,兩個孩子都聲明:這個周末不過來了,聖誕節也不過來了。
房東陷到無底深淵。要知道,這兩個孩子都是從南朝鮮領養的孤兒,要知道正是因為他前妻不能生孩子,他們才決定領養孩子,好讓前妻有機會做母親。後來前妻提出離婚,撫養費判的那麼高,每次跟孩子見面那麼難,孩子也居「寵」自傲擠兌爸爸,好像爸爸歉他們的。現在,就因為聖誕樹的事,鬧的孩子不認父親,就因為一個房客在中間搬弄是非,好像房客比父親還重要。
房東是個優柔寡斷之人,一直下不了決心,這一次不幹了。他打電話問我,如果通知房客搬走,能不能借口說他要把客房收回來給孩子住。我告訴他,在美國是什麼理由就說什麼理由,繞著彎子說話後患無窮。有個案例,一個僱員被公司開除,他告公司歧視。可是在他尋找新工作時,新的公司問他以前的公司是不是歧視,他不敢在新僱主面前說真話,因此他說不是歧視。誰知道,那新僱主是舊僱主的探子,把他說的話遞上歧視案法庭,法官判他惡意訴訟,罰他律師費。聽到這個案例,房東一不做,二不休,馬上通知玫蘭一個月之內搬出去,理由是搬弄是非,破壞他人家庭和諧。
這個房東特窩囊,他母親,他哥哥早就要他把這個房客攆走,他就是沒勇氣。不但如此,玫蘭得寸進尺,連房子怎麼布置都要聽她的,比如夏天要修花台,家裡多餘的傢具必須扔掉,等等,簡直反客為主了。性格決定命運,房東就是這樣一個人。
分析:
樹買的太大了是玫蘭的事,也不是大錯,儘管她住這三年了知道該買多大。房東不當心傷著自己是房東的事。就算埋怨玫蘭屬於怨天尤人,但是玫蘭不該調動孩子跟父親鬧翻,這事跟孩子沒關。這樹實際上是玫蘭和房東女兒一起買的,玫蘭可以把房東埋怨她的話轉述成埋怨女兒,這就造成父女反目。至於如何轉述,只有天知道,但是玫蘭有孩子們的電話,別人沒有,那您說這事孩子們是怎麼知道的,又怎麼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