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秋雲拿盜竊案引伸痛斥電擊門李女士是否妥當?

作者:Cannaa  於 2012-12-19 19: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瞎侃瞎聊|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0評論

關鍵詞:電擊門

秋雲的雲嫉惡如仇,是好事。但是,當引伸描述一個事件,或是闡述自己的觀點,應該類比合適的案例和事件。秋雲的雲用一個在餐館行竊的事件來說明她「當看到同胞犯事時」的嫉惡如仇的態度。最後,秋雲的雲說「所以這次那個被警察電擊的女同胞,我也是要痛斥的,不可憐她的糊塗!對美國的無知!把在中國的惡習帶出國來丟人!但真正遇到了,也會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請問,電擊門中李女士的行為和餐館行竊有什麼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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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0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2-12-19 23:46
就公民的公共場合行為,以及行為產生爭議而面對前來警察執法時所表現的抗拒態度來說,秋雲認為這是「犯事」,並無不妥。
回復 正義感 2012-12-20 07:50
人們只注重李女士的抗拒,可忽視了兩個基本的法律問題:
第一,當警察受雇於私人企業時,他是否還能像他受雇於市政府那樣使用是政府給予的武器?警察如果受雇於私人無異於保安,而保安是不能以警察的名義,更不能用由納稅人提供的武器為私人企業服務。
第二,口頭可以給予「no trespassing」的警告,可執行「no trespassing」應該有專門機構批准的書面文件,就像逮捕一個人必須出示法庭的逮捕令一樣。如果當時警察並沒有出示書面"no trespassing"令,是否合法有待商榷。

我認為這兩項會在法庭上受到挑戰。
回復 leahzhang 2012-12-20 10:08
正義感: 人們只注重李女士的抗拒,可忽視了兩個基本的法律問題:
第一,當警察受雇於私人企業時,他是否還能像他受雇於市政府那樣使用是政府給予的武器?警察如果受雇於 ...
店家完全可以決定"no trespassing"的要求,正如我可以對一個很討厭的人說"請你出去,我不歡迎你到我家來,再不出去的話我要報警了!"警察是店裡雇的,他們的行動是幫助店家完成這一要求的.完全合理合法.並無不妥.
回復 leahzhang 2012-12-20 10:10
總裁判: 就公民的公共場合行為,以及行為產生爭議而面對前來警察執法時所表現的抗拒態度來說,秋雲認為這是「犯事」,並無不妥。 ...
同意
回復 arkone 2012-12-20 10:28
我感覺蘋果一方如同蜘蛛編織好一個大網。蘋果引用法律和店規,聘警察當保安,有監控錄像等證據,抓人並先告上法庭,蘋果在平時就有預備。但不料遊客也有錄像。
回復 正義感 2012-12-20 11:10
leahzhang: 店家完全可以決定"no trespassing"的要求,正如我可以對一個很討厭的人說"請你出去,我不歡迎你到我家來,再不出去的話我要報警了!"警察是店裡 ...
讓我們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By law, a No Trespass Notice can be a verbal or written notification to a nonresident that informs the individual that he/she must stay off BRA property.. Pursuant to these procedures, notice should be in writing,. The notice (Form IP/1) is given to the nonresident by the BHA or its designee pursuant to M.G..L. Ch.. 266, § 120. This notice can subject the individual to arrest and prosecution if he/she refuses to leave or stay off of BHA property.

非常明確,No Trespass Notic可以是口頭的,可執行時必須是有書面的。
對李女士是否出示過書面通知?法律就是法律,不是隨心所欲可以自己解釋的。

再說警察,警察是市政府雇傭的,拿的是納稅人的錢。如果警察被私人企業雇傭了,拿了私人企業的錢,其作用就不是警察了。裡面還有一個法律問題,這位警察是用什麼時間來為私人企業服務的?off-duty還是on-duty時間?如果是off-duty時間,他就是私人企業的保安,他怎麼可以用納稅人所花的錢購買的電擊槍為私人企業服務?如果是on-duty的時間,他是聽誰的命令逮捕李女士的?他能受命於私人企業的命令嗎?

這些事都會在法院得到回答的。
回復 qxw66 2012-12-20 13:09
沒有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0 17:19
正義感: 讓我們來看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By law, a No Trespass Notice can be a verbal or written notification to a nonresident that informs the individual that ...
非常有用的知識,謝謝分享。沒有弄清楚法律條文的同胞們就不要隨便 臆斷了,美國這個法制社會,條款都查得到的,為何不先找到證據再來說話,一大堆添亂的人不及一個清晰的條款來得有力有據。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0 17:20
這兩件事根本沒有可比性,偷錢的是明顯的犯法。李女士並非犯法,而是被犯法,把這兩件事放一塊太牽強,有點理性好不好!!!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2-21 12:22
超越2010: 這兩件事根本沒有可比性,偷錢的是明顯的犯法。李女士並非犯法,而是被犯法,把這兩件事放一塊太牽強,有點理性好不好!!! ...
請問:李姓女士的官司法院已經最後裁定了嗎?確定李姓女士是被犯法了嗎?
你理直氣壯的圈定我不理性,太牽強,那你確定明白我所要表達的意思了嗎?
如果上兩條你都沒有確定,你不是跟我一樣的沒有資格對別人說三道四的嗎?我已經被人選作靶子嚇的閉嘴了,你也閉嘴吧!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2-21 12:48
美人蕉網友:你要想代表什麼正義,或者說要想出什麼風頭,引導什麼輿論,請你不要拉我做靶子行不行?我就村裡無名小屁民一個,見識、能力、影響力都有限,在我身上實在是沒有多大的文章可做,浪費了您的時間。您另選高明吧!
我要解釋的、申明的在天使島你同樣的約架文中,已經說得夠多了,你要不依不饒的就全部把我對你的回復一道轉載吧。你不是對同胞很有愛心熱心嗎?現在請你也對我有點同情心,我這兩天家裡有兩病人要照顧呢,沒寬裕的時間泡在網上給你做芭蕉葉!饒了我吧!謝謝!
回復 West-East 2012-12-21 12:49
「秋雲拿盜竊案引伸痛斥電擊門李女士是否妥當?」
秋雲有拿「盜竊案引伸痛斥電擊門李女士」嗎?有嗎?哪挨哪呀?偽命題!

秋雲的文章很好,得體妥當,非常非常的妥當。
平實道來,有愛心有條理,不過激,不煽情。讀了有受益。贊一個。
回復 West-East 2012-12-21 12:55
超越2010: 這兩件事根本沒有可比性,偷錢的是明顯的犯法。李女士並非犯法,而是被犯法,把這兩件事放一塊太牽強,有點理性好不好!!! ...
對呀, 這根本是兩篇文,談的兩碼子事。
誰別有用心的給絞到一塊呀?
回復 West-East 2012-12-21 12:58
超越2010: 非常有用的知識,謝謝分享。沒有弄清楚法律條文的同胞們就不要隨便 臆斷了,美國這個法制社會,條款都查得到的,為何不先找到證據再來說話,一大堆添亂的人不及 ...
一大堆添亂的人?
太對了。美人蕉第一名。
有事沒事,有理沒理,最好華人一塊打群架才好。說是幫華人,其實。。。
天天打種族牌,一味不分青紅皂白的「逢中必挺」, 後果是招來別人「逢中必反」。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1 16:55
秋天的雲: 請問:李姓女士的官司法院已經最後裁定了嗎?確定李姓女士是被犯法了嗎?
你理直氣壯的圈定我不理性,太牽強,那你確定明白我所要表達的意思了嗎?
如果上兩條你 ...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李女士事與那個明顯偷錢的有所不同,這兩件事放在一起不太合適。偷錢是直接犯事,而李女士存在遊走去犯法邊緣,具體來講她是不懂法,迷迷糊糊一步步被推到了電擊的地步。

我看過你的那篇文章和隨後的一篇,於大家都有教育意義。但是人都會犯錯,即便是犯罪也並三就是傳染性毒瘤人人喊打。

如果我有言語不妥的地方,敬請原諒。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1 17:32
秋天的雲: 美人蕉網友:你要想代表什麼正義,或者說要想出什麼風頭,引導什麼輿論,請你不要拉我做靶子行不行?我就村裡無名小屁民一個,見識、能力、影響力都有限,在我身 ...
我理解,美人蕉網友講的是這兩件事是否可以放一塊,並非征對你個人什麼的,所以秋天的雲不必這麼介意。

你也是很善良的人,美人蕉網友只是借了你的文章來討論這個事情。網上的事情,不同的觀點肯定會有的,這也讓我們長了知識。就像你在上面提到我針對你文章回貼講得不妥當的地方,我自己才意識到。

所以不必太過用在心上,大家都沒惡意,更沒必要為此嘔氣。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1 17:44
West-East: 一大堆添亂的人?
太對了。美人蕉第一名。
有事沒事,有理沒理,最好華人一塊打群架才好。說是幫華人,其實。。。
天天打種族牌,一味不分青紅皂白的「逢中必挺」 ...
我個人理解,很多時候表達我們的表達方式不同或者不夠好,但在內容背後心態和方向倒都是不壞的。
所以我們要理解背後的好心,寬容一些方式方法上的錯誤。大家在對撞中,以文明的方式尋找新的觀點,這豈不是雙贏嗎。
少些猜忌或下定義,多些理解。
回復 West-East 2012-12-22 15:50
超越2010: 我個人理解,很多時候表達我們的表達方式不同或者不夠好,但在內容背後心態和方向倒都是不壞的。
所以我們要理解背後的好心,寬容一些方式方法上的錯誤。大家在 ...
最最親愛的黨支布書記,居委會大媽/大爺:
來這玩耍的差不多都是成年人了,三歲小兒的道德說教省省吧。
回復 超越2010 2012-12-29 06:09
    成年人不代表成熟的人,這就是你吵架的level嗎, off topic了。另外,把「正」曲解為「負」除了足夠的「戾」氣,就是小心眼。『
回復 Cannaa 2012-12-29 06:37
超越2010:      成年人不代表成熟的人,這就是你吵架的level嗎, off topic了。另外,把「正」曲解為「負」除了足夠的「戾」氣,就是小心眼。『 ...
那個東西心裡是有等級的,老外比老中高,華僑在華人之上。看看他在桑蘭案里歇斯底里打壓桑蘭就知道他的路熟了。這種人路越走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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