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探討問題,不想搞人身攻擊。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有不同觀點是好事,想知道產生如此負面看法的原因是什麼。請看一個網友的回貼:
回復malazhumao2012-12-18 07:30鬼扯卵蛋的說法.
1.和店員和警察argue好像很懂英語的說, 一來硬的表示不懂,退一萬步講,不懂英語就可以拿出我不懂英語我怕誰的架勢? 不懂英語很刁嗎? 不懂英語就可以不守法嗎? 曾經有不懂英語的日本人誤闖民宅被房東直接擊斃, 房東屁事沒有, 不懂英語,就要小心一點,不要到處囂張,不要出去露臉在家好好學英語
2.把金子放在銀行金庫里,就代表可以隨意進入銀行金庫取回自己的金子嗎? 把東西忘在別人家,你會隨意進入別人家取嗎? 搞清楚狀況, 你取回財產, 但是你不能以非法手段吧? 因為你們不對所以我也可以不對, 這就是你的邏輯?現在有人治你了.
3.沒有錄像就不要猜測,不要說什麼"應該可以證明"這種話.
4.拘捕, 妨礙公務.
5.警察還拿納稅人的錢呢, 妨礙警察保護納稅人嗎?
6.又是應該可以證明這種話,不要把你的主觀猜測說的好像你就是當事人一樣.
7.米蘭達警告不是逮捕的必要程序,米蘭達警告只針對警方問訊取證,如果警方逮捕你時壓根不想問訊你,完全沒必要宣告,你懂了嗎? 你知不知道在美國這種法治國家作一個法盲很危險?
8.這是在簽署法律文件,警察無權無義務給嫌疑人提供任何法律建議,你懂? 還要我解釋嗎? 警察怕你日後告他們誤導你, 忽悠你脅迫你簽字畫押.
9.趟地上賴著耍潑拘捕.你孩子在shopping centre躺15分鐘試試看,我保准你上去就是兩巴掌.
10.你覺得只有大叫可以擾亂公共秩序嗎?
11.你覺得警察還能怎麼說? 你給我個建議?
另外一句, 幾年前同樣在美國被打成豬頭(趙燕事件,LZ注)的那個, 還想訛警察幾百萬, 最後怎麼了? 還不是悄悄的, 一上法庭就tm的經不起推敲,最後還是活該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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