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zt華人挑戰白人美學至上遭迫害

作者:Cannaa  於 2011-7-21 22: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老闆整你|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5評論

  廖晚霞: 我在多大校方的投訴經歷了很戲劇性的一幕。
  
  在我的投訴在系裡被否定后,我按程序投訴到學校校方,同時要求校方審查研究生院不 許我查看自己檔案的立場是否合法。多大有一個所謂學生投訴委員會,由推薦出來來自各系的教授和一名學生代表組成。這個聆訊程序是我事先提交投訴文件和資 料,系裡和Waterhouse提交回復,我再提交反駁,然後舉行聽證會。我向委員會提出沒有系和研究生院的允許我無法為聽證會準備材料,請求他們先解決 這個問題。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但是聽證會卻照樣如期舉行了,這就剝奪了我的程序正義權力。我本來準備在聽證會上抗議他們剝奪了我的權力,但是在會議上發生 的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會議室里坐著的都是衣冠楚楚派頭十足令人望而生敬的教授,除了系主任韓國教授,這些教授還有那個學生代表 都是白人。會議很嚴肅的開始,議題從我跟Waterhouse的學術爭論開始,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教授們開始一個個地質問他的理論,批評起 Waterhouse來了。Waterhouse極力辯護自己,他說,我們(他很著重地說「we」)實際上犯了錯誤,由於我們 「We are too quick to jump on race issues」, 所以現在這些人就來打種族牌了,我以前就有學生LiLi Yang (音)投訴我種族歧視,這是一個很糟糕的傾向。
  
  當討論到Waterhouse對我的論文的評分時,他們對Waterhouse的 質問和批評越來越激烈,跟他幾乎臉紅耳赤地吵起來了。甚至有一位教授當場把手中的文件摔到桌上。比如,Waterhouse說他給我一個低分是因為我的英 文不好,聽證會主持人,一個看似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以不可辯駁的語氣說,英文好不好是多大的評分標準嗎,是你的評分標準嗎。她被多大錄取就是過了英文關,怎 么可以現在拿出來評分。Waterhouse辯駁說,我是指導教授,有權修改標準。主持教授說,除非你開課時事先告知了學生英文會是評分標準,你得保持 consistency(一貫性)。Waterhouse再也不能夠控制它的情緒,他憤怒絕望的譴責教授們說:「How can you do this to me? What you are doing to me is a shame!」 他想說的是你們怎麼能夠這樣無恥,胳膊肘子向外彎 。我基本沒有說話的機會,只有在旁邊感動,激動,敬佩,心想原來大多數教授還是有正義良知的。我的案子十拿九穩肯定能夠被解決了。當時只有一個教授對 Waterhouse的偽造我分數單提問,但是很快話題就被他人轉移了。我也由於對他們的信任,感激,沒有再提出來。最後聽證會結束,要我回家等結果。
  
   等到的結果簡直難以相信 – 聽證會否決了我的投訴,說我認為Waterhouse種族歧視沒有證據,這個學術爭論不過是Waterhouse認為美的概念是歐洲概念,而廖卻聲稱美的 概念是中國的發明。對Waterhouse偽造欺詐的問題和我的檔案問題卻沒有隻字提到。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fighter8 2011-7-22 02:06
謝謝博主帖了我的故事,下面是我最近修改過的案子總結:

我叫廖晚霞。1991年,我在多倫多大學研讀碩士學位時挑戰了一個白人教授David Waterhouse的藝術史理論。他認為「美」的概念是一個歐洲人的概念,亞洲人在歷史上沒有過這個概念,所以研究藝術史應該使用種族/生物的方式方法。我提出的亞洲人古代有過美的概念,他嘲諷我的挑戰為:「「Although China has been far left behind history, some Chinese are still very keen to claim historical inventions」,(雖然中國已經被遠遠地拋在了歷史後面,有些中國人卻還非常熱衷於聲稱歷史發明)。我在我的學期論文中提出證據證明不僅是中國人,所有其他非白人人種都在歷史上有過美的概念。Waterhouse於是不得不在我的論文的評論上承認我是正確的。但是同時,他採用一系列欺詐行為如在我的分數和推薦信上造假等等嚴重違反大學記分法規的方式來報復我,其中包括假造一個final grade, 課程結業分數,儘管我當時還在繼續修課,同時他還在向學校提交這個假造的分數時瞞過了當時的系主任一個韓國人教授的審查而讓一個沒有許可權審查的白人教授簽字提交上去,等等。這些導致我的博士申請被系錄取委員會否定。我在發現後向大學投訴又遭到大學報復,把我從我的大學咖啡廳的職位上解僱,使我失去生活來源。

我到安省人權委員會投訴Waterhouse, 但是委員會和一個美國政府僱員,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白人教授James Cahill一起共謀用詐騙誣陷方式刑事起訴我企圖迫使我放棄我的人權投訴。在一開始當我拒絕回答人權委員會的詢問時,他們告訴我我必須對他們在每件事上 講真話,人權委員會有保密法,我的話絕對保密,從而迫使我作證,然後又在我被解僱失去生活來源和Cahill的意見書基礎上要撤銷我的案子時問我我怎麼 辦,我情緒失控哭泣時說過」如果他們要殺我,我也要殺他們」一類氣話。人權委員會背著我通知多大說我「死亡威脅」Waterhouse。就因為這句話我被 法官判了威脅罪,被判有條件釋放。這是對我「任何人不得被以自己被迫作證的證詞來起訴」的加拿大憲法提供的作證豁免權的公然剝奪。同時,對我的起訴完全是一個捏造陷害,因為首先我根本連Waterhouse的名字都沒有提到過,但是法官卻說,我雖然沒說但腦袋裡想得就是Waterhouse, 「She meant Waterhouse」
。很明顯我是因為思想而不是行為被判罪了。其次由於當時人權委員會的保密保證,我根本沒有想到Waterhouse能夠知道我在人權委員會的話,我怎麼可能產生」威脅Waterhouse的意圖,但是法律規定威脅罪必須證明意圖。這完全是一個法西斯式種族迫害。

在此同時,美國和加拿大的司法部門卻拒絕起訴調查所有在我爭取司法正義的過程中對我犯罪者的刑事和民事責任。這些罪行包括:

1.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James Cahill在我起訴他與安省人權委員會共謀陷
害我入罪過程中犯下的偽證罪,
2.        一個自稱美國人的網民(我認為可以是政府內部的代理人)在我上yahoo留言板上揭露我的案件時對我發出死亡
威脅和強迫消失的恐嚇,
3.        加州法院官員Maura Ramirez在我起訴Cahill的民權案上犯下的偽造法庭文
件罪,
4.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Saundra Brown Armstrong, Phllis Hamilton及其助手對
我犯下的非法篡改法庭記錄罪和偽證罪,
5.  加州司法部副檢察總長Kay Yu 對我犯下的非法篡改法庭文件罪和欺騙法庭罪,
6.        安省人權委員會調查員Alan Strojin 在我被刑事起訴案中犯下的偽證罪。

這些罪行都是有白紙黑字記錄,根本連對方本人都沒有爭議過的,但是包括美國最高法院在內的
所有美國司法機構卻拒絕了我的投訴。

我的英文網站上有細節和文件:http://wliao.150m.com/

http://wanxialiao.wordpress.com/

我在天涯上的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blog_main.asp?BlogID=614675

我的故事警醒所有的華人,我們面臨的是一個種族主義專政,你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會是下一個經歷同樣的命運。



Read more: 美加政府怎樣用刑事司法手段報復迫害敢於挑戰白人至上特權的華人 - fighter8的日誌 - 貝殼村 -
回復 律師 2011-7-22 10:43
廖晚霞, What do you do for living now? Do you have a lawyer? Have you contacted 海明?
回復 Cannaa 2011-7-22 21:23
律師: 廖晚霞, What do you do for living now? Do you have a lawyer? Have you contacted 海明?
文化歧視事件有:

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分校讀博士生蟻良東找學校理論,要求把誤判的成績改回來。沒想到校方當即便以「非法闖入」的罪名,召來校警直接將他逮捕關進奧本尼監獄,這一關就是9個月。

藝術碩士生廖晚霞挑戰白人美學至上,遭報復不讓畢業。找學校理論時學校故意誘導激怒她,誘使她說出「要死也不是一個人死」的氣話,然後廖被當恐怕分子報警投監。

翟田田與學校有矛盾被學校勒令退學。翟要求恢復學籍,揚言要起訴學校毀「burndown」學校名聲。因為「burndown」意為告倒,還有處死、燒毀的意思,學校報警逮捕了翟,並以「恐怖威脅」和「非法入境」的罪名對他提出起訴。

李永被僱主雷神公司歧視騷擾,當無休止的騷擾使她擔心自身安全時,公司以安全為名倒打一耙,非法審訊李「是不是要殺人」,李身心受創無法工作。
回復 fighter8 2011-7-23 01:27
Cannaa: 文化歧視事件有:

紐約州立大學奧本尼分校讀博士生蟻良東找學校理論,要求把誤判的成績改回來。沒想到校方當即便以「非法闖入」的罪名,召來校警直接將他逮捕關 ...
這樣的案子應該有不少。大多數華人都還處於孤軍奮戰的狀況,結果沒有一個能夠真正獲得正義的結局。
回復 fighter8 2011-7-23 01:27
律師: 廖晚霞, What do you do for living now? Do you have a lawyer? Have you contacted 海明?
我沒有律師,沒有聯繫過海明。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2-23 20:06

返回頂部